第13部分(第1/4 頁)
金耀祖決定將李小曼調離大專案辦,這樣的人絕不能留在身邊,時間長了會把人活活氣死。金耀祖找市委分管組織人事的副書記,這是與他一同調來的四人之一。
分管組織人事工作的副書記比金耀祖穩重得多,他早就掌握著麒林重要幹部的資料。李小曼是全省矚目的優秀幹部,一般情況下絕不能動她的位子。何況她父親還是部級領導?
當然這只是一般情況,必要情況下該動的還是要動。金耀祖說李小曼傲慢,不服從命令聽指揮。尤其是攻擊市委正在部署的招商引資工作,說市領導將本屬於自己的工作強行攤派給各部門。
這就要動了,無論怎樣優秀,不聽話的幹部也不能用。那麼將李小曼調到哪兒去呢?
依金耀祖的意思是要將李小曼打入冷宮吊起來,雪藏她個三年五年,好好殺殺她的傲氣。比如老幹部局副局長,地方誌辦公室副主任,黨史研究室副主任等等。
胡說!副書記將茶杯往桌上一頓,說道:“人家沒犯任何錯誤。相反,政績倒是非常好,用輝煌來形容都不為過。你憑什麼將她吊起來?”
副書記心裡的話沒說,你金耀祖是在出難題讓我做,攛掇我得罪人。李小曼父親好歹是部級領導,她是那麼好欺負的?當然,她要是犯了錯誤,這樣處分也說得過去。人家一點錯誤沒犯,你全憑自己好惡就來整人,最後的責任卻要我來承擔。
好在李小曼是正處級,調動需要走常委會,責任不是由我一人承擔。幾個人是一同調來的,副書記不願在這方面得罪金耀祖,決定將這問題拿常委會上去。
李小曼的正處級提拔的時間不長。方晉中臨走前提拔了幾個幹部,其中就有李小曼。方晉中與李會元一樣,只要你工作幹得好,他們絕不會讓你吃虧。
李小曼的古怪之處就在於,大專案辦剛剛升格為正處級,她就立即將本單位全體人員都提拔一級。有職務的就是科長、副科長,沒職務的就是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大專案辦沒有辦事員,全是科級以上幹部。
此時的幹部管理許可權已下放,各正處級部門可以直接任命本單位的科級幹部。李小曼是充分利用了這項政策。
方晉中聽說此事後,搖搖頭,笑笑,沒說什麼。羅致遠也同樣,搖頭,笑笑,沒說什麼。
趙如風說李小曼胡鬧。她不屑一顧地說:“切,麒林分隊不也全是軍官?沒有一個士兵。這個隊長你不也當得有滋有味?”趙如風也唯有搖頭,苦笑,卻說不了李小曼什麼。
副處級幹部市委組織部門可以直接任免,正處級卻要經過市委常委會討論透過。大專案辦只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其負責人只需常委會決定。如果是政府的工作部門,那還要經過人大討論決定。
在一次主要討論集體及小型國有企業轉型工作的常委會上,分管組織人事的副書記將調李小曼去市委黨校任第二副校長的問題做為附帶議案提出來,請常委們討論。
這位書記本人就是黨校校長。各地黨校的校長都是由當地黨委分管組織人事的書記兼任,副廳級。黨校的常務副校長負責日常事務,正處級。其他的副校長一般都是副處級。
現在是九七年,各地黨校將要轉為大專院校體制,外省的一些地方已經這樣做了。這樣一來,黨校的常務副校長就會升為副廳級。其他副校長也會水漲船高,有可能升為正處級。
這位副書記對於李小曼的問題也可以說是煞費苦心。如果有人指責他,你將麒林的一位搞經濟工作的大將調離工作崗位,這完全是胡鬧,是排除異己搞山頭主義。或者乾脆批評他不會幹工作,不會看人用人。這時,他就可以說,這完全是為了李小曼的好。位子緊接常務副校長之後,過幾年就有很大的進步空間。為麒林經濟工作做出巨大貢獻的同志,我們不能讓她吃虧。
常委會的議案一般在開會前幾天就發到各位常委的手上,以便讓各位常委充分考慮醞釀。
這個議案一提出,其他常委一時沒說話。但軍區夏司令卻大吃一驚。他這陣子很忙,議案發給他後沒來得及看。因為他從來不干涉地方事務,一般來說看不看也無所謂,反正也不會提異議。
但這次不同了,牽涉到李小曼,夏司令必須認真對待。書記正準備說明,這次調動實際上是為李小曼好,夏司令卻問道:“李小曼犯錯誤了嗎?沒有?那麼,找她本人談過話嗎?也沒有?”
夏司令也不怕洩露常委會秘密,公開地就給李小曼打電話:“小曼嗎?我正在開常委會。有個議案,是打算將你調到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