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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失去了他的羊群,習慣了放牧生活的他非常不習慣。就在這個時候,哈魯想起了那次見到的毛衣雞,靈光一閃,哈魯決定養雞。
養雞好,不但可以吃肉,還能吃蛋!
哈魯很快的抓了幾隻雞熱火朝天養了起來,美中不足他抓到的是一窩母雞,想要雞生出更多的雞仔,他必須再抓一隻公雞。
不知道為什麼,他又想起了那天見到的毛衣雞。
毛衣實在太抓人眼球了,真是讓人一見難忘,想忘都忘不掉。那隻雞個子非常大,比一般的雞大多了!和他抓到的雜毛母雞相比,那隻雞的毛色順滑,顏色也黃許多,頭上還有高高的冠宇,那一定是隻強壯的公雞。
不知道那隻雞後來怎麼樣了——
小心的看顧著踱著步子四處撿草籽吃的母雞們,哈姆習慣性的用餘光掃視著四周。這一掃不要緊,他看到了什麼?剛剛還在他腦海裡的毛衣雞居然真的又出現了!
那隻雞蹲在那邊的草叢裡,不知道正在做什麼。
哈魯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它,那傢伙警惕極了!哈魯在距離它十來米的時候就被發現了!
太好了!這麼警惕的性格,正是他需要的領頭雞啊!
哈魯越來越想得到它了。
“嘿,夥計~還記得我嗎?”哈魯彎□子,小聲開口了。
對方沒有後退,反而是偏著腦袋,像是分辨他是誰。看到這個反應,哈魯心下稍安,從旁邊抓起一隻母雞,小心翼翼的碰到對方面前。
“喜歡嗎?喜歡的話,它們都是你的。”
為了表現誠意,哈魯把那隻母雞朝向對方扔了過去。母雞不明所以的在空中掙扎了兩下,然後重重砸到毛衣雞面前。
這隻穿著毛衣的雞,毫無疑問就是布萊克家的幼崽——路易了。
孟九昭在不遠處到處找東西,他就跑到一旁上廁所,結果剛剛上完還沒來得及蓋上土,旁邊就過來個人。
那個人還拿了一隻雞,問他喜歡不喜歡吃雞(如今這些堪塔斯已經學會如何分辨雞和堪塔斯幼崽了==)。
答案那還用說嗎?
作為成長期的幼崽,路易從來不會放過到嘴邊的肉。
雖然平時看起來嘴巴很小,可是路易的嘴巴完全張開的時候非常大,眼神夠好的話,就能在他嘴巴張合間看清裡面遍佈的小尖牙。孟九昭曾經試圖和他一起玩接飛盤的遊戲,那是一個角牛肩胛骨做的飛盤,非常堅硬,孟九昭興致勃勃的扔了出去,路易屁顛顛的追了過去,然後。
咔哧——
等孟九昭半晌不見路易回來過去找的時候,看到的就是被路易一個用力過猛咬碎的飛盤。
連堅硬的骨頭都可以咬碎,區區母雞更不在話下。
路易痛快的咬斷了那隻雞的脖子。動作飛快,堪稱秒殺!
哈魯的臉一下變得鐵青。
他飛快的撲了過去,不過動作敏捷的路易怎麼可能被他抓到?於是撲了個空的哈魯只得落在了路易原本的位置、他的便便旁邊……
哈魯一眼就認出了那似曾見過的形狀,鼻子微微一聳,他立刻嗅出了那死也不會忘的味道!
“原、來、你、就、是、偷、羊、賊——”
惡狠狠的話從哈魯的牙縫裡呲了出去,話音未落,他整個人已然向著路易落地的方向彈了出去,人還在半空的時候就迅速變成了原型,原型的哈魯以更加敏捷的速度追上路易而去!
於是,孟九昭有幸見到了雞飛狗跳這個成語的形象寫照。
只見路易小雞叼著一隻死雞大步跑在前面,身後追著一隻黑白花相間的……邊境牧羊犬?!
這、這種地方怎麼會有牧羊犬這種東西?!
就在孟九昭大吃一驚愣在原地的時候,蹲在他旁邊正在採集果子的雌性們兩眼冒光的竄了出去,一陣混戰之後,那隻可憐的牧羊犬被層層壓在了最底下。
“喂——”狗狗是人類的好朋友,吃狗肉是不好的!
孟九昭勸說的話還沒來得及說出口,那隻狗就變成了人形,然後一隻一隻把掛在他身上的幼崽抓開了。
於是孟九昭第一次見到瓦什部落以外的人類,就是在這樣尷尬的情況下。
自稱來自褐土大陸的牧羊犬君不是過來進行雙方睦鄰友好的,他是來討債的(= ;_ ;=)。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就這麼多了
第69章
毛衣雞;獅子;老虎——那天遇到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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