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2/4 頁)
上,她沒有多問什麼,只是確定了小孩已經沒事後,就自行回去了。
大媽只要看看小孩沒事就行了,但阿藍卻還要考慮更多,原本阿藍是打算等小孩醒了就帶小孩去找她父母的,當初看小孩一身富貴,大家都想當然認為小孩應該是哪家有錢人家的孩子走丟了,但是養了這麼多天後,阿藍突然覺得,小孩怕不是走丟了,而是被拋棄了吧。
若真是走丟,這麼多天也應該會有人找過來了吧。但是直到今天為止,小鎮上一直風平浪靜,沒有任何訊息說有誰家丟了孩子,所以,想將小孩送回去的想法怕是行不通了。
面對這樣的情況,阿藍暫時也想不出有什麼其他的解決方法,但是人已經撿回來了,也不可能再丟回去,不過,就算是要丟回去,現在的阿藍也絕對是捨不得的。
當初剛見面的時候由於好不容易發了次財,太激動了沒看清,後來將人撿回來的時候,又由於天太黑、臉太髒,她也沒在意,等到後來真正把小孩打理乾淨,認真一看的時候。阿藍只想說一句,我累個乖乖,她長這麼大,還沒與見過長得比小孩更漂亮的人。精緻的眉眼如畫一般巧妙的勾勒在巴掌大的小臉上,每一處轉折,每一處停筆都像是造物主的恩賜。怎麼會有人長的這麼好看呢?阿藍傾盡腦中老頭交給她的一切詞彙,都感覺找不出一個可以概括出小孩美貌的詞。
不過,上天大概都是公平的,小孩雖然長的這麼好看,不過卻是個傻的,果然,金無赤金,人無完人啊。想到這,阿藍心中突然湧起一陣得意,手也不停,抓著小孩的臉就一頓揉搓,誰知平常無知無覺的小孩這回卻突然發難,抬起手掌就向阿藍推去。
事情發生的太突然,阿藍還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結果被小孩這麼一推,立馬就向後倒去,好巧不巧,後面就是一個雜物桶,結果一屁股坐進了桶裡,出不來了。
“你笑什麼笑,也不知道過來拉我一把,不過就是摸一下嘛,就動手推人,知不知道,是我救了你!你…”話還沒說完,阿藍卻突然像是被人扼住了咽喉,一直伸著手,顫巍巍的指著小孩,卻再也說不出一個字來。
因為她看見小孩,竟然真的慢慢向她走來,對她伸出了白嫩嫩的小手。
“臥槽;其實你根本就不是傻子吧。”
第四章
阿藍花了近三天的時間,前前後後走了五六次,才終於將手上的東西全部換成了抵物券。所謂抵物券就是格斯坦帝國在難民區發行的一種糧食購買憑證,憑藉抵物券,你就可以在回收站換取食品;
當初搜小孩身的時候,以為對方是有錢人家的孩子,身上肯定油水豐厚,沒想到那小孩雖然看起來貴氣逼人,高人一等的,但身上帶的東西卻非常的少。只有一塊玉佩和一串金飾;最後換抵用券的過程中,最值錢的反而是小孩身上的那身衣服。
早知道,那身內衣也不要放過了!阿藍有些遺憾的想。
將抵用券在鞋底藏好,阿藍檢查了下自己,確定沒什麼遺漏後,才像往常一樣往倉庫走去,剛走了兩步,就碰見了兩個同一倉庫的拾荒者。也許是做賊心虛,明明知道自己不會暴露,但阿藍還是忍不住邊走,邊往路旁的雜物堆中躲去。
阿藍一個人在那邊戰戰兢兢,害怕別人火眼金睛,看出什麼,但是那兩個人壓根連個眼神都欠奉。直接走了過去。
擦肩而過時,阿藍聽到其中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說:“哎哎哎,你說我們現在過去還有用嗎?都這麼久了,好東西肯定都被搶光了,要不我們還是回去吧。”
另一個人聽後,立馬打了同伴一掌,壓低聲音回道:“你丫的,活該一輩子沒前途!你說那小孩迷路了,能只呆在一個地方嗎?穿的這麼好,身上怎麼可能就一套內衣?肯定還有其他的好東西掉路上了!這機會是隨時能有的嗎?你這傻/逼。”說完,立馬又加快了前進的步伐。
阿藍直到那兩人走遠了,才慢慢停下前進的腳步。
他們剛剛說的小孩,該不會就是那個小孩吧?阿藍有些不確定的想著;那個孩子還沒被家裡人找回去?!不會的,肯定是另一個!阿藍對自己這樣說道。
心神不安的回到倉庫,阿藍這是才發現,整個倉庫都在議論這件事。
“你說,他們都去了,我們不去會不會吃虧啊?”
“切,你傻啊,那小孩都已經被發現多久了,那些人早就從裡到外,衣服都給人家扒光了,就你?現在才想撿漏,做夢去吧!”
“你別說我,難道你不想?不過,你說的也是,都這麼久了,那小孩聽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