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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拿了出來,八二年的拉斐,個性溫柔婉細,較為內向,花香果香突出,芳醇柔順。又拿出兩個高腳杯,將紅酒緩緩倒進去,杯內立刻就呈現出一種深寶石紅色,邊緣光亮透明、香氣濃郁。
他將杯子遞予她,微笑著:“嚐嚐看。”
許盡歡輕輕抿了一口,酒體的確絲滑香醇。
聖誕的鐘聲久久迴盪不絕於耳,她想要再倒一杯,就被裴斯宇拉過去,“我來。”許盡歡退後一步,那個略帶酒窩的可愛笑容浮上她的嘴角。
“你還挺大男子主義的。”盡歡抿了一口,咧著嘴笑笑,嘴唇薄薄的,看起來非常俏皮。
“那當然。”裴斯宇挑了挑眉毛,表情有點生氣,像是對方問了個答案很明顯的問題。
他們在這樣一個夜晚叫了炸雞喝著紅酒,裴斯宇還進了廚房,許盡歡忍不住訝異,這個紈絝子弟難不成還要為她洗手作羹湯?
她坐在客廳的地毯上,地暖源源不斷地往屋子裡輸送充足的熱氣。她目不轉睛的看著他的修長背影,白色襯衣,灰色休閒長褲,她心底陡然升騰起一陣慌亂。
向來號稱閱盡人間風月的“百人斬”,難不成這次要栽到眼前這個男人手裡了?
他是著名的專欄作家裴斯宇,他就是她日日幻想著自己要成為的那種人,站在寫作界的頂端,不需要做槍手自己的作品就能夠得到權威的認可,住在自己喜歡的房子裡,窗簾、碗筷、地毯選擇喜歡的樣式,可以一覺睡到中午也沒人管,坐在床上吃薯片掉一床的渣也沒關係。
而這些,都是她曾渴望過的。
現在,她懂得了,自己想要的,一直堅持的,無非就是自由。而眼前的男人,他做到了,也恰恰正是她想要的自由。
這世上一定存在著另外一個你,做著你不敢做的事,過著你想過的生活。很明顯,裴斯宇就是另外一個許盡歡,所以她喜歡他,從看到他第一眼起,她就知道了,她喜歡他。那種感覺,就像清泉之於麋鹿,他將是她一生的渴慕。
許盡歡沉吟著看他在廚房忙碌的背影,她聞到了香氣,他速度真快,已經做好了晚飯。
他回頭,見她正坐在地毯上看他,他笑著將晚餐端出來,放在桌上,碗碟與桌面觸碰,發出清脆的聲響。
其實只是因為炸雞披薩什麼的垃圾食品吃光了,夜色正濃,兩個人又覺得餓,裴斯宇這才毫無章法的去了廚房。許盡歡抬頭看了眼,無非是把香腸撒上蒜片烤了,用外賣剩下的湯煮了碗麵,放到了她面前。
他一臉壞笑語帶狡黠:“我會做飯這件事千萬別告訴別人。”
許盡歡有片刻的愣怔,她知他非善類,隨便和女人去酒店開房的男人能有多好?不過是個肚子裡有點墨水的富二代,學了一身把妹伎倆,玩世不恭遊戲人間。
她一遍遍在心裡這樣勸著自己,卻還是沒藏好揉碎在這瞬間中的心動。
“對了。”她呼嚕呼嚕地吃著面,嚥下幾口湯,“你有沒有喜歡的人啊?”她問完之後也沒敢看裴斯宇,只是把目光投向碗裡餘下的湯羹。
她一定是太著迷於他了,但此刻的感覺卻像是中學時候讀厄普代克的《馬人》,她對周抱玉說,天啦,《馬人》的開頭真是太難讀了,我讀到後面才進去。
她本來也沒想讓自己和裴斯宇之間的開頭變得那麼難,也許她只是想問,“你喜歡大江健三郎還是三島由紀夫”這樣的話,或者範圍大一點兒,乾脆就問“你有沒有喜歡的……作家啊”,話說出口還是不怕死的變了。
“哈,幹嘛問這個?”裴斯宇笑著,頭髮被燈光塗抹上一層金黃色,“以前有,現在,好像沒有了。”
許盡歡白皙的臉頰在燈光裡紅了起來,“那……那你喜歡什麼樣的啊?”她咬住筷子,像是高考後等待榜單發放的學生。
“腹有詩書,又幽默風趣,沒有太多廢話,但說出的每一句都能準確地踩到點上,準到讓你忍不住想咬她。”裴斯宇低著頭,有點不好意思,但隨即大方地勾過盡歡的肩膀,“這種不就挺好的嗎?”
盡歡感覺到攬著自己肩膀的裴斯宇手臂的溫度,她全身的毛孔都在瞬間收縮起來:腹有詩書,對勾;幽默風趣,對勾;沒有太多廢話,對……勾;跟別人聊天擅於抓住重點,那還用說?
許盡歡覺得整個天靈蓋都要跳躍起來翩翩起舞了,她放下筷子,抽了兩張紙擦了擦嘴,壓抑著心底開心得想要原地轉圈的喜悅,平靜地說:“嗯,是啊,這樣不就挺好的嘛。”說完,她輕輕伸出手靠過去,攬過裴斯宇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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