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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一縷陽光
作者:漓焉
文案:
初戀,世界上最美妙的東西。因為重來沒有得到過,所以便是最好的。
冬日的陽光是溫暖的,丁芬瑟喜歡靠在張建的肩膀上享受著日光浴。曾幾何時她們一起漫步在校園的梧桐樹陰下,曾幾何時她們情人節一起排隊到肯德基店買帶有節日禮物的豪華套餐,曾幾何時她們手拉著手一起逛遊樂園,曾幾何時······可是再也不會有曾幾何時了!
當丁芬瑟看見好友挽著自己男朋友的胳膊出現在遊樂園的時候,所有的曾幾何時都化為烏有。
說不傷心是假的,為了眼不見為淨,丁芬瑟毅然轉了學。因此,她成為校八卦報的重點報導物件,她成為全校同學的飯後聊天話題!
1。正文…第一章 離開
初戀,世界上最美妙的東西。因為重來沒有得到過,所以便是最好的。
冬日的陽光是溫暖的,丁芬瑟喜歡靠在張建的肩膀上享受著日光浴。曾幾何時她們一起漫步在校園的梧桐樹陰下,曾幾何時她們情人節一起排隊到肯德基店買帶有節日禮物的豪華套餐,曾幾何時她們手拉著手一起逛遊樂園,曾幾何時······可是再也不會有曾幾何時了!
當丁芬瑟看見好友挽著自己男朋友的胳膊出現在遊樂園的時候,所有的曾幾何時都化為烏有。
說不傷心是假的,為了眼不見為淨,丁芬瑟毅然轉了學。因此,她成為校八卦報的重點報導物件,她成為全校同學的飯後聊天話題!
丁芬瑟交往了四年的男朋友移情別戀了!
或許上天真的是有眼的,要不然自己訊息也不會毫無保留的全被八卦報報了出來。想到自己以前挖別人隱私的時候好像也是毫無保留!
既然老天有眼,那為什麼同樣的事情還會在一次發生呢?
譽,那個走進丁芬瑟心裡的男孩······
*******漓焉的分割線*****
不曉得上帝創造我的時候是不是早已將我的愛情線像抽掉了,有時候我自己都懷疑,我是不是一個被上帝遺棄的孩子!
春天按時的來報道,我像一個丟掉靈魂的軀殼在網路的世界裡遨遊,每天不停的碼字,學習,積極參加學校內的各種社團活動,就像眾多工蜂中的一員,忙碌的焦頭爛額。不曉得上天是憐愛我還是折磨我,讓我遇上了他,於是我的悲劇開始了。
不知道為什麼要寫小說,卻還是堅持每天都更新一篇,儘管學習很忙。
星期六是上帝賜予我的日子,不是陪同學一起上街買名牌,而是躲在屬於自己的小窩裡成天和電腦打交道,就連死黨曹倩都看不下去了,更別提那個帥到不行,很多人饞涎欲滴的男朋友張劍了,終於,我親手埋葬了我的初戀。
至今還記得那天的天真。呵呵!愛情,真的不過是屬於不成熟的人玩物。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我的錯,或許是吧,曹倩都說我愛小說勝過愛張劍,也或許我根本就不懂得什麼叫愛情,所以才不會好好珍惜。
“不要以為你就像一塊磁鐵一樣,可以永遠牢牢的吸引住張劍那塊經光不溜丟鐵。”曹倩曾經這樣和我開玩笑,卻沒想到真的變成今天的現實,我不得不承認,我確實沒有那麼大的吸引力。
“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我們家芬瑟那麼優秀,不愁沒人追,張劍將你甩了是他的損失,何必要為這樣有眼無珠的人傷心掉眼淚。”她也這樣安慰過我,卻不曾想過······
轉眼暑假過了,我也要到我的新學校報道了,在那裡我將開始我的另一段旅程。
九月的天任然很熱,獨自一個人走在上學的路上,略有些淒涼,若是以前,張劍一定一定伴在我身邊,而如今······或許是自作自受吧。徜徉在繁榮的街道上,數著從身邊走過去多少人,記住他們的特徵,然後回去添油加醋在小說裡描繪一番,這樣一個鮮明活生的人物形象就會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