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3/4 頁)
婚戒指被她隨便丟在一邊。據瑪麗·簡·米利回憶,她看到那枚重克拉的大鑽戒在馬桶水箱上閃閃發光,“我記得那枚大得像車燈一樣的稀世之寶就那麼扔在馬桶上,一不小心就很容易被沖掉。她這樣對待已故丈夫的信物讓人很難過,即使是作為紀念,也應該放在一個更好的地方。”
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十三 無限放大的自我(9)
作家、藝術家在創作中,在藝術表演中,可以創造任何角色,表演任何角色,他們可以盡情地表現崇高、無私、無畏、為他人的利益著想、為他人的利益獻身的英雄,但在現實生活中,他們最先考慮的和最後考慮的都是他們自己。“我”這個字對他們來說永遠是最重要的。作家、藝術家總是要求享有比別人更多的權利、更多的自由和更廣闊的生存空間。他們自命為天才人物,他們認為,天才理所當然應該享受比大眾更多的權利、自由及生存空間。
十四 褻瀆神聖(1)
作家、藝術家自認對於一切都有權利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去表現,去敘說,甚至去嘲弄,去褻瀆,這是他們的自由。後期象徵主義作家、被人視為魔鬼化身的波德萊爾在一首詩中曾經這樣寫道:
什麼是愛情?愛情就是出賣自身。
上帝將他的愛廣賜普天下一切人,上帝的愛是最大的賣淫。
愛情本是一種美好的感情,但波德萊爾用一種褻瀆的眼光重新審視愛情,自我奉獻也就成了出賣自身,愛的最多者莫過於神,他奉獻的最多,出賣的也最多,所以也就成了最大的賣淫者。歷史上敢於褻瀆上帝的藝術家不止是波德萊爾一人,但敢於對上帝如此直言的恐怕他是第一個。
作家、藝術家並不是對所有芸芸眾生所認定神聖的存在都要褻瀆。他們只是褻瀆那些他們覺得有必要褻瀆的東西,他們只是在生活中的某些時刻褻瀆那些必須褻瀆的東西。不過,他們憑藉自己的感覺來評判一切。他們尤其喜歡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褻瀆那些社會確立的神聖觀念和芸芸眾生所信奉為神聖的東西。
上帝在世人的心目中,尤其在熱愛主的芸芸眾生的心目中,是至善至愛的化身。但畫家畢加索卻不這麼看,他對上帝的觀念來源是具體的生命活動。他對上帝的認識,不是源於《聖經》,而是源於他早年的生活經歷。畢加索十分愛他有著金色的捲髮、滿面笑容的妹妹孔瑟達,他曾相信至善和萬能的上帝願意並且能夠拯救7歲的患白喉症的妹妹掙脫死神之手。他曾向上帝無數次祈禱,別讓妹妹被死神奪去。但上帝沒有理睬他的請求和祈禱,眼看著她死去。從此,他便認為上帝是邪惡的,命運與人為敵,這個世界是強者的世界。神不是善者,而是有力量的惡者。這個世界真正崇拜的不是善,而是惡的力量,於是他創作了褻瀆神意的畫《耶穌賜福魔鬼》。耶穌怎麼可能賜福給魔鬼?
作家、藝術家褻瀆上帝的方式源於他們對於上帝的理解。作家彌爾頓褻瀆上帝的方式是歌頌魔鬼。在《失樂園》裡,他所描繪的魔鬼是反抗代表邪惡勢力的上帝的英雄。作家伏尼契則乾脆透過作品中的主人公之口宣稱,上帝的存在只是一個騙局。有時,藝術家對於神聖存在的褻瀆是不經意的,像拉斐爾之類的畫家就是這樣,他竟然用妓女作為原型創作聖母的畫像。這樣一來,妓女與聖母也就沒有區別了,妓女就是聖母。也許拉斐爾在作畫之際並不是故意要把妓女的地位提升到聖母的位置,也不是要把聖母的位置貶低到妓女的地位,他只不過是感覺到眼前的妓女從外部形象上適合於作為聖母形象的原型。在文藝復興時代,這樣的畫家並不招致別人的非議。米開朗基羅創作的上帝的形象,是否以其同性戀夥伴為原型,也很難講。
神在芸芸眾生心目中永遠佔據著神聖的地位,但在作家、藝術家那裡佔什麼樣的地位完全由他們的感覺來決定。麥當娜把性感放在第一位,所以她對神的解釋往往從是否性感入手,而她對於神所能作的最好解釋就是性感解釋。麥當娜說:“說十字架性感,是因為上面釘著個全裸的男人。”她到處講述耶穌的性感,並把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作為男性性感的象徵編入歌舞表演出來。為此,她惹怒了宗教界,人們咒罵她是個褻瀆上帝的妖婦。麥當娜卻滿不在乎,在麥當娜看來,真正重要的還是性感,連上帝都喜歡性感。有一次在拍照時,麥當娜正在拉拉鎖,突然間她脖子上戴的十字架掙脫了束縛,順著她高聳的乳胸往下滑溜,她興奮異常地說:“連上帝也往我褲子裡鑽!”
在芸芸眾生看來,靈魂的存在是至關重要的,它是人的神聖性的集中體現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