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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他沒有選擇餘地了。
他只想快點結束這次任務,離開這個詭異的地方。
他的準星一直跟著目標,但始終無法瞄準,在目標與他之間,總是有一個高大的身影忽左忽右,看似無意,卻又像是特意在阻擋他的視線。
目標的腦袋在警察和那個高大身影的掩護下,忽隱忽現,正在慢慢朝市政府門口的臺階走去。如果一直無法瞄準目標,他根本無法射擊。
每一個殺手——確切地說,是每一個熱衷於狙擊槍的殺手——都知道,任務成敗的關鍵就在於第一槍,第一槍就應該是完美的一槍、致命的一槍,如果第一槍不能命中目標要害,而把希望寄託在第二槍上,那是非常愚蠢的。
不僅目標會做出躲避或者自然跌倒的動作,而且目標身邊的人會掩護目標,或者做出反擊。屏息等待的一槍都不能射殺目標,混亂之中誰也沒有把握彌補此前的失誤。
所以每一個用狙擊槍的殺手都明白,如果一槍不中,那就不要浪費第二顆子彈,馬上收拾傢伙走人。畢竟,目標的生命與自己的生命比較起來,誰都會更重視自己的生命。
一些狂妄的殺手,甚至每次執行任務都只帶一顆子彈,因為多一顆子彈就多一份重量,既然只需要一顆子彈,那麼帶兩顆子彈就顯得多餘。當然這樣的人,要麼是頂尖的殺手,要麼是過分自大的人。據說獵頭公司就有不少只帶一顆子彈的人,不過人家是當之無愧的世界第一大殺手組織,自然是藏龍臥虎、高手輩出。
但他不敢這樣做,因為再好的狙擊手也有失誤的時候。他出道以來用的都是7。62毫米的英國AW狙擊步槍,因為這槍在設計之初就是要保證不論何種情形都能首發命中,這和殺手的要求不謀而合。在殺手中來說,他大概算是很保守的了。
目標已經走到臺階上了,但他還是沒有機會瞄準,而內心深處那股對危險的預感卻越來越強烈。
此時,快要跟著走上臺階的那個高個子男人突然回過頭來,兩道犀利的目標隔著三百米的距離激射而來,彷彿穿透了瞄準鏡,刺中了他的眼睛。
他的心一縮,幸而久經訓練的手並未有一絲顫動。難道被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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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個高個子男人只是朝這裡看了一眼,就扭過頭跟上了臺階。
如果那個男人一直跟在目標的身邊,他肯定沒有下手機會了,現在他只想等到目標走進市政府大門,就立馬收拾傢伙走人。他幾乎可以肯定,心中的危險感並非自己過敏,至少是有人正朝他的位置靠近。
目標走上了第十級臺階,突然停了下來,和身邊的人低聲說了幾句什麼,然後轉過身來,像是要對記者說什麼話。十來個記者立即圍了上去,以搶拍露底照的架勢和力量,把警察和高個子男人一下子擠了出去。
機會在這一瞬間出現!
站在高出兩個臺階的地方的目標,胸部以上的位置完全暴露在瞄準鏡前。
這是他等待已久的機會。
準星很快鎖定了目標,三百米的距離使他捨棄了殺手最愛的頭部,轉而瞄準最保險的心臟部位。
理論上來說,目標頭部的延腦位置是最佳的彈著點,這是人體生理功能中樞,一旦延腦受損,目標呼吸、心跳功能就會立即喪失,即刻斃命。
但延腦小得可憐,僅僅只有三厘米大小,在三百米外瞄準一個三厘米的目標,就算是有瞄準鏡,恐怕也難以完成。而心臟就要大得多,而且寬大的胸部總是讓人感覺容易瞄準,哪怕並非胸部的每一個部位都能致命。
瞄準心臟的部位,食指輕輕釦下扳機。第一道扳機扣到底,目標剛剛開始講話。被記者擠開的警察和高個子正在奮力拉開記者,想回到目標的身邊。尤其是那個高個子男人,表情冷酷,動作粗暴,一手拎起一個記者的衣領,將兩人倒拖出來。
他當然不會讓高個子在他的子彈到達之前回到目標的身邊,緩緩地吸了一口氣,然後屏住呼吸,儘量使自己保持完全的靜止,食指慢慢用力,扣下第二道扳機。
就像是專門為了配合他的行動一樣,左邊的小學幾乎在同一時刻響起了上課鈴聲,突然而至的鈴聲剛好掩蓋了槍聲。這是他事先沒有料到的完美時刻。
他像一尊石像一樣,保持著射擊的姿勢,紋絲不動。在子彈沒有射出槍口之前,任何一點細微的動作都可能讓子彈改變彈道,從而偏離目標。
扣動扳機的震動還沒有傳到槍身,7。62毫米的子彈已經穿過六百六十毫米長的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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