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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還是任由他的目光在自己的臉上逐行掃描。終於她意識到自己的殺手身份,於是將目光的溫度降到最低,然後猛地抬起頭,直直地盯著他的眼睛。
每個沒有創意的殺手都具有鋒利的眼神,就像是一把匕首,目的是在對視之間對目標產生巨大的精神威懾,使目標喪失反抗的信心。她的目光也不例外,烏黑的眼珠就像可以散發死亡氣息的黑色深淵,讓人只需看上一眼,就心驚膽戰,俯首稱臣。
但當她接觸到易小刀的眼神時,卻突然發現他的眼神如此空洞,彷彿可以包容無限的挑釁。沒有震懾到對方,她自己先有點心慌了。
“這衣服是誰的?”她低頭吃麵,隨口問道,以掩蓋自己的心慌。
易小刀從沉思中清醒過來,說:“衣服?我女朋友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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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人呢?”
“三個月前就搬走了。”
“對不起。”她抬起頭,看了他一眼,然後低下頭繼續吃麵。突然,她想到一個問題,於是問道:“你也是殺手?”
易小刀說:“我?我像殺手嗎?”
百合說:“看你的身手,絕對不是普通人。”
易小刀說:“你是不是後悔選擇我作為襲擊物件?”
百合說:“有一點。你讓我很沒有安全感。”
易小刀說:“其實,我只是手快而已。”
百合一愣,說:“手快?”
易小刀點頭,說:“你看過《功夫》嗎?‘天下武功,無堅不破,唯快不破。’”
百合說:“看過,火雲邪神說的。這麼說,你也可以接得住子彈?”話沒說完,自己已經禁不住莞爾,“不可能,那是電影而已。”
易小刀突然神情嚴肅,說:“我沒接過子彈,但曾經接過一支標槍。”
百合說:“標槍?”
易小刀說:“對,就是田徑比賽用的標槍……算了,不說了,我一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你滿不在乎,標槍那麼大,有什麼接不住的?”
百合辯解:“我沒有。”但她的聲音虛偽得自己都聽得出來。
易小刀搖搖頭,沒有說話。其實不光百合,就是他自己,當時也不相信那支標槍是他接住的。
那是好幾年前了,他還在上大二的時候,班上有一個女生,長得很漂亮,讓人一看就想發動特洛伊戰爭。但那個女生很高傲,他一直沒有機會接近。有一次學校舉行田徑比賽,他也去了——去看而已,他看到那個女生在看標槍比賽,於是也湊了過去,站在離她五米遠的地方。
這時,一個體育系的傢伙來扔標槍,細細的標槍被他扔過半個足球場,朝他們這邊飛來,標槍還沒落地,人群已經歡呼了,因為那個距離已經超過了全校記錄了。但不知是不是冥冥之中的宿命,那支標槍突然拐了個彎,長了眼睛一樣朝那個女生飛去。
說時遲那時快,標槍箭一般直奔那個女生,閃光的標槍頭正朝著她的胸口,這一下要是射中了,肯定是一箭穿心,還要把人釘在地上。而那個女生早已嚇得呆在那裡一動不動,一張臉刷地變得比白紙還白。歡呼立刻變成了尖叫,因為那個距離已經超過了人類可以搶救她的極限,很多人捂住了眼睛,不敢看一秒鐘之後即將發生的血淋淋的慘劇。
眼看心儀的女生馬上就要橫屍當場,他嚇得幾乎停止呼吸,心中幻想自己是奧特曼,要是能接住標槍該多好啊。心裡這麼一想,他的身體已經以想不到的速度衝了過去,右手凌空一抓,剛好抓住了標槍桿。他不敢回頭看那個女生,以為已經被刺穿了。這時四周一片驚呼,他才回頭一看,標槍頭離她的胸部只有一厘米遠!
那個女生當場嚇昏了,後來再也不敢接近操場半步。
不過他並沒有得到意料之中的嘉獎,因為沒有人看清他救人的過程,所有人都以為他一直就站在女生的身邊。而且,標槍最後幾乎頂著那個女生的RU頭,也讓人不僅浮想聯翩。
後來,就像每個人都能想到的那樣,那個女生成了他的女朋友,經過五年的戀愛,在三個月之前離他而去。
而她給他的理由,僅僅是他買不起房子。
當初的一條命,現在卻抵不過一套房子。
他難以相信,卻不得不接受。
009 蛛絲馬跡
A位置。
現場被警察封鎖,還沒有解除。
喬正林走上天台的時候,還有幾個警察在搜尋證據。根據刑偵理論,只要出現在現場的人,總會留下一些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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