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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連二哥二嫂也來了。剛剛的話告訴二哥是沒什麼問題!麻煩的是要不要告訴爸媽?
不說嘛!萬一二哥一時衝動簽了協議書,我成了知情不報,那時可就萬死莫辭了。二哥二嫂離婚,我看爸媽可能不怎麼反對,終究他們老是處不好,何況,瞧媽的樣子倒是挺中意那個新歡的。想來二嫂也真可憐。
結婚真是一件麻煩事,不僅要丈夫喜愛,還要討丈夫家人的歡心,一旦做不到,其結果——慘喔!可是,關於明明的監護權及探視權,萬一二哥全答應了,而我事先沒有告訴爸媽的話,我這輩子大概也甭想進得了家門。
不過,二嫂這招實在狠毒。你瞧,若二哥不答應,三個人就這麼耗著吧!就算新人不計名分,二嫂隨時都有權調查他們!除非二哥肯“安分守己”,否則他們難保不會被控妨害家庭;若是答應,失去愛孫,爸媽怎可能給好臉色?恐怕新人處境比二嫂還可憐。
所以啊!難怪人家說“最毒婦人心”。可是,最無辜的恐伯是我了,無端端惹了一身“腥”不說,還讓我陷入兩難的困境。真想掐死自己算了。
下回再有什麼人告訴我什麼痴情至愛,我鐵定噴他一臉口水。虧我腦海裡還殘留著二哥一派溫柔、專注注視著二嫂的影像,給果呢?哈!炳!現在可真是相看兩厭了。我看二嫂還巴不得吃他的肉、啃他的骨,順便挖掉他的眼珠子!所以,我說啊,“愛會謝,情會凋,唯有海天永不變。”至理名言喲!留傳後世時別忘了是我任盈如說的。
想想,還是先按兵不動。再有什麼風吹草動,只得請出大嫂——爸媽面前的大紅人
代為轉告了。
瞧!同樣是媳婦,大嫂與二嫂簡直是雲泥之別。理由簡單至極,大嫂是爸媽相中的,雖然不至相親那麼老土,但意思近了。雙方家長早有默契,結婚不過是水到渠成,順其自然罷了。大哥與大嫂的感情雖然沒有二哥二嫂的轟轟烈烈,倒也細水長流至今,未曾聽過有什麼大爭吵。
不過─我想若是今天情形發生在大哥身上,想必爸媽會幫大嫂。這就是現實!諸位愛情至上的人們,尤其是女人們,可千萬別看不清楚。
任盈如啊,任盈如!作什麼春秋大夢,自以為是薇薇夫人呀!活了二十四年也不見你談過情愛,憑什麼一副過來人的姿態?
笨!沒看過豬走路總吃過豬肉吧!
說反了吧!是沒吃過豬肉總看過豬走路才對。
我看你有問題!這年頭吃過豬肉的人多過看豬走路的人。拜託,用用腦袋成不成?
成!算你對。既然你這麼行,桌上那份報名表為什麼不寄出去?填都填好了,不是嗎?
說得容易,我哪有時間?
算了吧!聽二嫂電話的時間拿去上課就夠了。
我要上班呀!
那是晚上的課,又不會佔用上班時間。
再說吧!
又想躲了?老是這樣裹足不前,你不會有出息的。
任盈如挫敗的呻吟一聲。最近的自我檢討愈來愈具攻擊力,不知道是不是承受的壓力太大,導致自我不滿?任盈如躺平在床上時,耳邊仍迴響著:你不會有出息的。
第二天一大早,任盈如發現自已忘了調好鬧鐘,醒來時已經八點半了。看天色灰灰暗暗的,提起的心才稍微放下,以為還早。習慣性的開啟電視準備收看新聞,才發現竟然已經在播放電視教學,螢幕上清清楚楚的顯示八點四十五分,慘叫一聲,忙衝進盥洗室快速刷洗一番。
急匆匆換好衣服,捉把雨傘衝出大門之際竟又勾破了絲機,詛咒一聲只得衝回室內,卻遍尋不著絲襪。正待放棄,右手卻又不自覺的抓了衣櫥內部的塑膠盒,這才猛然想起,昨天回來時買了個新盒子,將絲襪等全裝在裡面了。等任盈如準備好出門,時間已經九點十五分——那表示她已經遲到了。
任盈如氣喘噓噓的趕到辦公室時,同課的潘潘正坐在她的座位上,代理她的職務。見她一身溼淋淋的可憐相,潘潘遞給她同情的一眼,以幾乎是憐憫的口氣告訴她,“課長請你來了後向他報到。”
盈如呻吟一聲,向潘潘道謝及道歉,勉強整理好自己儀容後,跨進課長室時已經是十點三十分了。
“課長,您找我?”盈如儘量謙卑的採低姿勢。
“你想我為什麼找你來?”課長一臉的肅穆。
盈如瞄了他一眼,心想遲到又不是什麼重罪,幹嘛一臉關公相?
“不知道?”小心啊!任盈如,魔鬼謀長之所以被稱為魔鬼,就在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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