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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在頭上?
可是,這實在說不通啊!
她又不姓王,生活單純,家境小康,雖然長得還算不錯,可也沒有讓人嫉妒到要拿槍把她宰了的地步,現在拿槍指著她頭的是個男的……
難道是她又犯了迷糊病,一不小心把他拋棄了?所以他因愛生恨,一路從臺灣追殺她而來?
但是……他長得這麼帥,她怎麼還會把他忘記呢?
所以……他找錯人了?說不定他要殺的是惹紅日,惹紅日這麼兇,比較可能和人結仇,唉!三胞胎的壞處就是臉長得一樣,真是麻煩!
“你是誰?”
很低沉的聲音,惹彤星知道他說的是英語,可是她卻用中文回答,因為她的英語聽、寫都沒問題,但若要連著說,那就有點兒不行了,“你連我是誰都不知道,那你還用槍比著我?”
哪有這種人啊?用槍指著她的頭,只為了知道她是誰?
“喂,你想知道我是誰,可以用問的,手不用這麼酸的舉著。”她體貼的用手握住他還舉著槍的手,然後往下拉。
“你手好冰耶!”她把槍從他手掌間脫出,很隨意的往他口袋放回去,然後兩手就這麼包著他冰涼涼的大手搓起來……
有生命的體溫,一點一滴的滲進他的手掌,他面無表情的任眼前不到他胸口的小女孩的體溫繼續滲透他的肢體。
有多久了?久到連他都忘了,生命是有溫度的?
今天是他的最後一次任務,一次再簡單不過的任務,在毒梟的情婦卡蜜拉投奔黑手黨的老麥之前,結束這兩人的生命。
今天原本是老麥跟卡蜜拉的約定結婚日,桌面上的空白結婚證書,證明他的狙殺目標什麼都還來不及做,他就輕而易舉的完成的,老麥已經冰冷的躺在床上,現在,他在等卡蜜拉自投羅網。
眼前的小女孩不是卡蜜拉。
他對狙擊的目標,不曾有過錯誤的獵捕,可殺手的直覺一再警告著他——她看見他的臉,她就得死!
第一次,他的肢體拒絕聽從大腦下達的指令,由著她一直把他的手放在溫熱的小小掌心裡,捧著、呵著……
“你是誰?”這次,他還是用英文問,雖然會中文,但他還是選擇使用英文,純正的美式英文,是他身份的最佳掩護。
“RED。”奇怪,都搓了這麼久,他怎麼還這麼冰涼涼的?
該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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