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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講。
肯定了翻譯筆,也坦誠了自己的錯誤觀點。
但是,公知先生忘了一件事,造謠是一種罪名!
隨後,42公司公開發言。
“關於欣悅系列產品遭到媒體的抨擊,誹謗,質疑,42公司表示最大限度的理解,但!42公司絕對不認為,對不起三個字就可以一筆勾銷所有的罪名,此次事件,42公司將追究到底!”
……因為高翻院,因為媒體的報道,一些相關從業者開始恐慌。
翻譯筆這麼優秀,還這麼便宜,那麼很多人的飯碗就都保不住了。
但,隨後,42公司的一些言論,讓這些人都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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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黑名單
七掌舵各上各車,各忙各事。
他們內心的想法也只有自己個知道了!
……
2019年3月11日。週一。
天都起風了。
有黃沙漫天之景。
42公司突然以造謠罪,誹謗罪等多項罪名公開起訴公知先生在內的一撥微博大v。
42公司法務部真不是吃乾飯的,以極快的速度收集了不少資訊。
因為公知先生的粉絲眾多,同一條微博早就被瀏覽超過五千次了,轉發次數也超過了規定的五百次。
同樣的,因為公知先生在內的一眾微博大v以及媒體對42公司的新品觸寫翻譯筆進行了影響極其廣泛的貶低,惡意中傷等等等等,造使42公司新品退單量高達十萬以上。
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幾千萬,屬於嚴重違反法律相關條文的行為!
最後,因公知先生本人的實際身份問題,罪上加罪!
公知先生的應對也相當不慢,立即請了律師,對法律條文進行研究解讀,同時提請訴訟。
法院定於3月13日開庭審理此案。
一種被告走上了被告席,當然,並沒有被控制。
公知先生依舊滿臉笑意,他相信,這種小罪名是不會讓他身陷囹圄的,律師也給他保證了。
但是!
但是!
當原告席上的律師團隊上臺後,這個在天都名氣非常大的律師一聲不吭,法律條文的解釋權在法院在法官?
錯了!
在立法委!
42公司也沒多大的本事,只是請了制定誹謗罪、造謠罪的立法員當律師,在全國範圍內,沒有哪一個律師敢說他們在法律上的理解能夠超過這個名為吳用的立法員!
吳用!
百無一用!
但,真不無用!
他對華夏的法律程序做出的貢獻,學過法律的都知道。
恰好,公知先生也認識這個人,臉上的笑容直接就收斂了,今天,或許會走不出法院?
他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他是公眾人物,他是人代,他是自詡的公共知識分子,這都沒有錯。
42公司只是一家普通的民營企業,這也沒有錯。
甚至因為那條線的緣故,42公司內沒有任何人在政協,人大掛上過職位,徹頭徹尾的普通民營企業。
但是,42公司是莊純的公司,莊純能夠任意進出紅牆,沒錯,他的車上已經有紅牆通行證了!
最最重要的是,42公司拿錢砸,都能砸死一個狗屁的偽公知!
公知先生所仰仗的不過是自己身上披的一層皮,人代!
但,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人代不受法律約束!
………
案件的審理,是一邊倒的,完全沒有任何意外的一邊倒。
拍著胸脯保證絕對沒問題的被告律師就跟個焉了的黃瓜一樣,無精打采,完全無法組織起有效的辯解言論。
不吹不黑,連法院審理此案的法官嚴格意義上來說,也是吳用的學生。
案件的審理最終結果在當日公示。
因誹謗罪、造謠罪直接或間接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數千萬,情節極其嚴重,公知先生又是首要被告,最終,公知先生被剝奪了政治權利,提請取締人代身份,判處有期徒刑3年!
立即執行!
被告律師並無提起上訴。
公知先生滿臉都是怒意,但不得不無奈的接受了這個事實。
他第一次知道,什麼叫做以卵擊石!
42公司從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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