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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約”,為“婚前公約”之簡稱
一紙“婚約”,可否保婚姻萬世太平?
……
楔子
“你再看一下,沒問題的話就請簽字吧!”一個面相冷豔的高挑美女將一份厚厚的檔案遞給了對面的漂亮男子。
男子接過來,好像有點不滿意對方的說辭,嘻皮笑臉地說:“別這麼嚴肅嘛!就咱倆這關係,搞得這麼鄭重,傷和氣,傷和氣啊!”
女子面色不改,只是眼睛裡有點不耐煩,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冷冷地說:“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沒必要拿出來浪費。如果你今天沒有心情來處理這件事,那就改天吧。我不勉強。”
“別呀。你知道的,我恨不得馬上就把你娶回家。”男子接過檔案翻看。
趁著對方在“審查”,女子又從包裡取出另一份檔案,認真地看起來。
男子嘆口氣:“唉,我還能怎樣呢?親愛的,別的吧,我都咬咬牙狠心地接受了,就是這個稱呼,咱們不能換換嗎?這都第七稿了,你怎麼還‘甲方乙方’?是,這東西它是叫做‘協議’,可它的全名是‘婚前協議’,不是公司合作協議,咱至於搞得這麼生分嗎?”
“……可以換成‘男方女方’。”女子一邊看檔案,一邊漫不經心地說。
男子又嘆口氣:“你可真是工作生活兩不誤啊!什麼時候你能對我,有對工作三分之一的熱情,我就真的可以含笑九泉了!”
女子抬起頭來,帶點被打擾的不悅,直勾勾地盯著男子說:“你到底要不要籤?我半個小時以後還有個會。”
“要!要!要!”男子趕緊強調,匆匆地簽上名字,遞到女子面前問道:“那,我可以回家跟我姐姐說了吧?”
女子低頭簽名,聲音沒有起伏地說:“你等我通知吧!我得勻出點時間來處理這件事。”
簽名欄裡,“甲方”寫著“卓越”,“乙方”寫著“祁小祝”。
誰允許你裸婚?(1)
在結婚登記處門口吵架,是不是別有一番滋味呢?
這不,您瞧,那二位,手持結婚證激烈爭執的青年男女,已經吸引了路人們好奇的打量。
對,嚴格說來,他們不是真的在吵架。剛領完結婚證就吵,實在是有點“冏”,哪能犯這樣的錯誤呢?事實上,他們只是在嚴肅地爭論一個目前而言非常重要的問題。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祁小祝女士與卓越先生,就是上述兩位新人,在結婚登記處工作人員程式化的祝福裡拿到結婚證以後,剛上任的新娘就要與新郎分道揚鑣去公司,理由是還有工作要處理。新郎自然是不太樂意:親愛的,你到底有多重要的事非得急著現在趕回去?你們公司離了你不能轉了嗎?再者,我們難道不應該對我們雙方的家長交待一下剛發生過的“擅自登記”行為嗎?不應該讓從未正式見過面的家長們碰個面、走走程式嗎?還有,寶貝兒,你不能像別的新嫁娘那樣表示出一點點的喜悅,讓我這個當老公的有點成就感嗎?
新娘像是聽到了一個不好笑的冷笑話,抖抖一身的雞皮疙瘩,扯扯嘴角沒太笑開,但還是耐著性子跟他解釋:事情倒也不至於火燒眉毛,我們公司更不會因為我不在而無法正常運轉。只不過,我不太習慣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做,這是一個習慣問題,也是一個工作態度問題。另外,結婚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我們合情合理地戀愛、正正經經地結婚,有什麼不好交待的?難道家長們會因為我們事先沒打過招呼而棒打鴛鴦嗎?還有,我去公司跟我是否喜悅不衝突吧?所以,我們現在可不可以各回各的去處、各忙各的事情?
兩個人都認為自己理由充分,就你一言我一語地爭論了起來。倒不是說他們有當眾表演的慾望,非得要站在結婚登記處門口這麼醒目的地方“商討大計”。而是因為如果這個問題沒有達成共識,就無法決定接下來的行程。因此,需要趕快就地解決。
眼見事情陷入了完全不利於自己的膠著狀態,聰明的卓越先生無奈祭出了殺傷力一級的超級法寶——撒嬌。對,是撒嬌。他眨了眨自己漂亮的眼睛,聲音溫柔得能滴出水來:“可是,陛下,今天這個日子對我很重要啊!我終於如願以償地娶到了你,現在簡直是心如鹿撞,根本平靜不下來,我就想要跟你在一起、看著你,好嗎?好不好嘛?”
祁小祝頓時感覺身上泛起了一陣冷意:“哦,天哪,各方神靈,我實在是消受不了一個27歲的男人向我撒嬌。”
見祁小祝沉默不語,卓越就眼巴巴地看著她,一臉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