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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孩自己去做的。程希“看”見小孩怨恨村裡的所有人,身體出乎意料地強壯,不但力大無比,還身輕如燕。只要別人對她稍有冒犯,她就趁著別人出工就翻牆跳到別人家去,想要什麼就“拿”走。並不是用手拿,而是隻是想一想,那東西就消失在眼前。
如果遇到別人家正好有人,小孩似乎也毫不在意,非常暴力地上去就是一石頭,把人砸暈之後再實施以上舉動。
這個時代,物質匱乏。她這麼一拿非常輕鬆,卻足以讓一家老小陷入餓肚子的境地。如果連著來幾次,餓死都有可能。就算恨極地找上門,小孩也能把對方打回去。然後再來第二次。這時代,哪家也經不起幾次這樣的光顧。
於是,所謂的靈驗就成了事實。連那個舉著紅寶書毆打小孩母親的男人都不敢對小孩做什麼。很長時間以來,小孩就是這個柳樹村的禁忌。
村裡人不是沒想過辦法。甚至想過去報公/安。可是柳樹村離鎮上非常遠,而且全是山路,車根本進不來。公/安又怎麼會為了一個小孩所謂的“靈異”活動而走兩天的山路呢?根本不可能。所以,小孩就這樣剽悍地在柳樹村生存了下來。
白天,母親上工,小孩就漫山遍野地瘋跑。一到下工時間就準時回家。在小孩心裡,母親是她最大的責任,她唯一要做的事就是保護母親。
小孩的母親對小孩倒是極好的。只要見著小孩就是親親抱抱,完全不在乎小孩總是髒兮兮的,軟軟地叫她寶寶,給她洗澡,抱著她睡覺,還給她講故事,說往事,滿是慈愛。
她應該是個知青吧?程希看著,她的氣質明顯與村裡人不同,聽口音倒象是上京話。但她並不住在知青院裡,而是單獨地住在村最外頭的一個破敗的草屋裡。她對小孩千般愛寵,可是她往往沒時間做更多的表達。因為她自顧不睱,白天要上工掙工分,晚上時不時還要被批鬥,甚至有時候還要被性/騷擾。一點沒錯,那些批鬥她的男人們,不但叫囂著她是女流氓,又忍不住想要流氓她。
因為她長得實在很好看。雖然長期的勞累已讓她失了許多顏色,但是與村裡其它女子相比,還是天鵝與野鴨的分別。
只是這種騷擾從沒有成功,因為小孩非常強大的武力值,還有層出不窮的野生武器。甚至——程希再次看得目瞪口呆——小孩竟然可以在最危險的時候突然消失,然後再出現,這讓大人也拿他無可奈何。除非他想在高/潮時被砸死,不然只能灰溜溜地回去。
程希再一次慢慢睜開眼睛,心裡把小孩的身世理清了一遍。小孩的母親應該原來是個知青,後來不知怎的,竟然未婚先孕,生了小孩。這種事,在這個年代,可是驚天動地的大事。更何況,打死了都問不出孩子的父親是誰,事情更成了柳樹村的頭頂八卦。
後來的事可想而知。小孩母親成了破鞋,成了女流氓,被趕出了知青院。本來按這個時代的道理來說,她應該送到勞改農場去勞教的,可是,剽悍小孩的母親也不是省油的燈。她親自對村革委會主任——也就是那個想流氓女流氓的男人——說,如果他敢這樣做,她就說,孩子的父親是他!
很不幸,這位革委會主任雖然是個色胚,是個讓人噁心的蟑螂,卻偏偏有個母老虎老婆。而且,他老婆據說是鄉上某幹部的侄女。連他的革委會主任的職務都是因此而來。他自然不敢開罪他老婆半分。更何況,作風問題在這個時代可是大問題,除非他也想進勞改農場。
於是,事情就這樣拖了下來。
這些,都是四處遊蕩的小孩從各處聽牆角聽來的。只是她一點也不明白什麼意思,但程希明白。
色胚主任雖然不能送小孩母親去勞改農場,卻能在別處發洩自己被憋屈的怒氣。派小孩母親做男人才做的最重的活,可工分卻是按最廉價的婦女工分給。小孩母親是個硬氣的女子,硬是咬著牙堅持了下來,只是身體越來越差,最近一年來,更是瘦得皮包骨頭了。要不是小孩時不時變出水果來給母親吃,程希猜測,這女子十有早就死了。畢竟連月子都沒做完就上工,飯也吃不飽,還要養孩子,長期疲累,不但沒有朋友,還要防著那些狼一要的男人。她能堅持到現在已經是奇蹟。
“唉……”程希為孩子母親的命運嘆息,現在她唯一的生存希望——這個被叫做寶寶的孩子也已殞命,她要是知道了真相,恐怕連一天都挨不過去了吧?
慢慢站起來,程希小心翼翼地伸手摸向自己的後腦,意外的是,雖然頭髮上還沾滿了血跡,但傷口卻已經消失了!
消失了!不但一點不疼,而且,沒有任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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