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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兒。
柳苗想了一下,還是覺得這件事兒該和張氏說說,如此就把前因後果跟張氏說了,卻不想張氏愣了足足有一分多鐘的時間,整個人都傻了。
“這……。這是啥時候的事兒啊,大壯咋不跟我說那……”急吼吼的一嗓子,隨即眼圈就紅了,“這孩子咋這麼命苦呢。”竟是捂著臉嗚嗚哭起來。
柳苗實在沒想到張氏會這樣,趕緊扶了她勸。
“姨娘,都過去了,別哭了,仔細哭壞了身子。”又道:“早知道總比晚知道強,也好過我們柳家給人家養孩子,哥哥還年輕,再娶一房好的,到時候生他幾個孩子,肯定比吳氏強。”
張氏哪裡肯聽勸,只嗚嗚的哭著,嘴裡還嘟囔著,“都是我不好啊,當初咋就沒問仔細了,大壯那孩子年輕也不懂事兒,就讓他們吳家給禍害了啊……”
柳苗大汗,說的像是柳壯吃了多大的虧似的。說實話,柳苗雖然覺得吳家這事兒過分,還真不覺得柳壯吃了多大的虧,一個男人,白睡了吳氏那麼久,這事兒這麼一想不就過去了。
當然,這個時代這可是大事兒,柳苗自然不好亂說,就勸著張氏道:“姨娘快別哭了,大哥也是剛想開的,這才剛好受點兒,姨娘要是不幫著拿主意,仔細哥哥看到了又難過了。”
柳苗這樣一說張氏果然擦了眼淚,還不住的道:“是我糊塗了,是我糊塗了。這個時候大壯是最難受的,不行,我得趕緊回去,找個由頭休了那吳氏,也免得柳家吃虧。”先找個別的名頭休了她,到時候里正他們家愛娶了去就娶了去,咋地都不能讓人知道那孩子不是大壯的,雖然早晚也瞞不住,張氏還是想盡量保住柳壯。
“姨娘,不差這兩天。你在我這住幾天,過兩天再回去也不遲。”柳苗很頭疼,咋姨娘這麼大歲數了也聽風就是雨的。
“那哪成啊!”張氏一聽急了。“那吳氏沒幾天就生了,我瞅著也就是這個月的事兒,我得趕緊回去,說啥都得找個由頭休了她,這麼地吧。讓大壯在你這,這事兒我去辦。”張氏心念急轉,卻是想著要用個什麼由頭才能休了吳氏。
“姨娘,吳氏畢竟是跟大哥正式拜堂成親的,這要怎麼休還得大哥拿個章程出來。”雖然吳氏不貞在前,可柳壯到底想不想用這個由頭還未可知。畢竟這事兒於男人臉面上並不光彩。
“這事兒不用大壯出面。”張氏卻像是打定了主意似的,“我去跟他們吳家說。”張氏臉色難看,顯然這件事兒給她的打擊極大。
“姨娘你咋去說呢?”柳苗是不想張氏這麼大年紀了還跟著著急上火的。就勸道:“這事兒還是我哥出面,我和相公也帶著人去,他們要是不講理我們也不怕他們。”大不了這事兒鬧到公堂上,到時候沒臉的也不是他們柳家一個,那裡正家打的好算盤更是要落空。如果柳壯鐵了心不給孩子,他們也沒理。
這事兒柳苗卻是不怕。就是擔心柳壯那邊難過,不過這事兒他是男人,咋地都得挺著。柳苗現在擔心的是張氏一把年紀了還跟著著急上火啥的。不過這事兒張氏是姨娘,作為親人卻又不能不告訴她。
“這事兒你們都不用出面。”不想張氏擺擺手,態度異常強硬,“我倒是要問問他們吳家,七出之條他們自己個說說,倒是犯了多少。”還不信他們家敢為難的。
古代女子地位低下,為了保證男性地位、權利,封建家族的女子如果犯了“七出“任意一條都要被休。
婦人七去指的是:不順父母,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竊盜,為其反義也。
特別要說明的是以下三點:無子,是就妻子過了五十歲以後來說;口多言,指撥弄是非、離間親屬。妒,更多是認為妻子對丈夫納妾的忌嫉有害於家族的延續;惡疾是指耳聾、眼瞎、腿殘疾等嚴重的疾病。
同時為了保證女性的相應地位還有一個三不去的,也就是以下三種情況不可以休了女子。
三不去:“有所取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
第一是指結婚時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時已去世,原來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於是無家可歸;
二是和丈夫一起為父親或母親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
三是丈夫娶妻的時候貧賤,後來富貴了。
“三不去”是作為“七出”規定的補充規範,但指出“惡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也就是說,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惡疾”及“淫”兩項,則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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