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部分(第4/4 頁)
不變。”
寧益在商界浸淫多年,自然知道天上不會掉餡餅。
他盯著謝慎看了良久,方是吐出一口濁氣道:“四明有話不妨直說。”
“只要寧員外能夠說服浙省商會獻出一百萬兩銀子,便可在頭三年以原有稅制繳納所得。”
謝慎說的很乾脆,這下寧益沉默了。
作為一個商人,他當然很關注所謂的商稅改革。
明代的商稅一直是三十稅一,這導致了國家一直收不上稅,但商人卻是賺的盆滿缽滿。
像浙省、南直隸這樣的富庶之地,稍微有些頭腦的小商人都能賺個家業出來,更不必說寧益這樣的大鹽商了。
而如果改成新的稅制採取階梯式徵稅,寧益差不多要十稅四,甚至十稅五。也就是說寧益所得一半要用來交稅。
他雖然有辦法規避掉一些,但大部分明面上的產業卻是不可能遮掩的。
寧益一年所得在三十萬兩左右,這麼說光是稅款一年就要交掉十五萬兩。
而如果按照謝慎的提議,籌措一百萬兩銀子,則可以保證三年內按照三十稅一交稅,基本等於不用交稅。
一百萬兩銀子,寧益自己差不多要出三十萬兩。這相當於是新稅制下兩年的稅款。
以兩年換三年,怎麼看都是一件穩賺不賠的事情。
更何況,這還是沒有計算增收的情況下。
在開設綢布廠後,寧益的收入也會隨之暴漲,以他的人脈和渠道,這一塊想賺上二十萬兩是輕而易舉的。
綜合算下來,寧益等於至少能賺三倍以上。
商人是最看重利益的,在有利可圖時他們出手絕不會猶豫。
對寧益來說,一直想要找機會介入綢布行業,這次就是個絕佳的機會。
開辦絲綢廠控制上游生產,再利用渠道鋪貨,從而控制整個下游市場,基本就能實現壟斷。
之前寧益之所以不想去做,是因為民間沒有辦廠的權力,要想辦廠只能和織造局合作,這樣賺來的實在太少。
現在若是再不去做,可就將錯過千載難逢的機會了。
寧益真的動心了。
當然一百萬兩銀子不是一個小數目,即便對寧益也是如此。要知道大明一年的歲入也就是兩三百萬兩。
單靠寧益自己肯定是一時拿不出這筆錢的,他雖然家財萬貫,但大部分錢都是鋪子、水田等固定資產,每年新賺的銀錢也會投入到各項產業上以維持正常運轉,賬目上的流動資金並不多。
二三十萬�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