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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實有些摸不清套路。
照理說,明代禮教大防觀念盛行,像徐家這樣的家族是不太可能讓準女婿“藉助”在府中的。
謝慎猜想是因為徐芊芊回到松江府侍候得了風疾的徐貫,宅子閒著也是閒著,便讓謝慎暫住了。
等到徐老大人和徐芊芊一起回到了京師,總也不能直接把謝慎“趕出去”吧,便這麼一直耽擱了下去。
畢竟婚事已經定了,徐貫也不擔心煮熟的鴨子飛了,這才會允許謝慎有如此‘逾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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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第二百八十三章 洞房花燭夜
但終究人言可畏,徐貫這才催著謝慎早日和芊芊完婚搬出府去獨住。
在明代男女成婚的年齡是有一定限制的,必須在一定的範圍內才合乎規制。
男子如果沒有到十六歲,或者女子沒有到十四歲就成婚,被稱為先時。而如果男子超過了二十五歲,女子超過了二十歲卻沒有成婚,被稱為過時。
民間有說法,先時者易夭,過時者易病,都不能順陰陽交際,以保合太和。
當然這是依照宋代朱熹《家禮》制定的,並非各處都會嚴格遵照執行。
大明幅員遼闊,各地婚俗也大有不同。
謝慎和徐芊芊都是浙省人,但因為是要在京師完婚,自然要遵循京師之禮。
京師之禮相對從簡。
具體來說就是先選黃道吉日,然後相親留下信物以示意。之後行小茶禮,擺羹果盤。若是豪奢鉅富之家,往往會行大茶禮,以金石、玉器佐之。
謝慎和徐芊芊早已定下婚約,納彩、問名、納吉、納徵不過是走一遍形式。
真正讓謝慎發愁的是下聘禮。徐貫好歹也是工部左侍郎,不可謂不尊貴,面對這麼一位老泰山聘禮太輕了不成,但若是太重了也會讓老泰山氣惱。
最終謝慎還是拖王守文以公卿之家常用禮制操辦了一套聘禮送到徐家。
為了顧及徐芊芊思念老父的心情,謝慎買下的宅子離徐府不過隔了兩條街,故而從謝宅把聘禮送到徐家不過用了半盞茶的工夫。
下過聘禮就是請期了。經過一番卜算,最終確定九月十八那日為黃道吉日,適合婚娶。謝慎便叫書童陳虎兒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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