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部分(第3/4 頁)
歷的。“從二十三開始一直到正月,也就是一月的十五都算是新年。不過十二月三十那一晚我們要守歲,因為那是這一年的最後一天。然後一日叫初一,那一天要拜年,長輩要給沒成親的晚輩壓歲錢,就是給貝。不同的部族,同一個部族的村子風俗都是不太一樣的。像我住的村子,二十三那天要祭灶王。灶王啊,就是我們哪兒傳說中的一個神仙。在很早很早的時候,人們都相信灶王爺是一家之主,雖然誰也沒見過他啥模樣吧。反正二十三這天這個灶王爺要回到神界去跟玉皇大帝……呃……就是神仙的族長稟報這家人的情況。所以家家都要供好吃的給灶王爺,尤其是要有甜甜的糖塊給他吃。讓他嘴甜一些。然後二十四那天啊……”
聽著笑笑一直不停的在說著原來的事情,坤心疼地將人越摟越緊。其實不管怎麼說,生活過二十多年的地方,有親生阿爸的地方怎麼可能會沒有感情,不去想念呢。在終於聽完丁笑把正月十五看花燈說完之後,坤親了親笑笑的臉頰。“那我們今年就按照你家鄉的習俗過年吧。我們也可以一點點地,把這些習俗讓咱們這裡的人學會,這樣人們每天都有一個對新年的期盼,有很多樂趣,也挺好的。不過灶王爺咱們這裡沒有,咱們有獸神。”
丁笑扭身摟住坤的脖子,整個人都是一副“賴”來坤身上的架勢:“真的?”別人他不管,只要自家人可以讓自己保留這份回憶就好了!不然幾百年的歲月,他真的很怕自己一年一年的淡忘掉很多細節的東西。曾經雖然已經過去了,可只屬於自己的那段記憶,要是丟失了還是會覺得不甘和遺憾。
坤低頭,跟笑笑的兩額相抵:“真的。我絕對不會騙你的。那笑笑,你說的燈籠,會做嘛?我覺得可以讓整個村子都亮堂起來,又不用怕風,不會很容易著火的東西,很好啊。”
丁笑眼光一亮:“對哦!咱們不但可以做外面的用的燈籠,屋子裡也可以做一個燈罩罩住蠟燭,這樣就不用怕不能直視蠟燭的火苗了。不過咱們這兒有半透明的獸皮麼?做燈籠一定要有能透亮的皮才行。”反正以葉紙的厚度和纖維的密度,丁笑可以肯定那絕對不行。那還不如拿來擦屁屁的軟葉有透光感呢。
坤思考了一會兒:“有。黃紋蛇的蛇皮鞣質出來之後就很透亮,也很透氣。因為這樣都沒有人會拿他們做衣服,都是用來包紮傷口用的。以前罐子什麼的都沒有蓋,都是用那種蛇皮來蓋食物的。還有啊,去掉毛的細羊皮也可以透光,不過沒有蛇皮那麼透,但非常結實。放在外面應該更擋風。”
對啊,這裡人鞣質獸皮的工藝了的,小小羊皮還能不好辦?羊皮燈啊,記得真正羊皮的實木框架宮燈可是相當貴的。等等,以這裡雄性的利爪的鋒利程度,以自家阿爹和坤製作螺旋蓋子時的細心程度,還有那個什麼恐蟲黏液的粘合性,或者是獸骨丁的堅固性。自己可以設計一下不同外形的羊皮燈籠嘛。正好配合過年的喜慶,自己再從祭祀那裡要一點兒紅泥做染料,大紅燈籠高高掛神馬的……
我去……怎麼好像混進了什麼奇怪的念頭……
作者有話要說:這幾天大家開始耍不開**麼?怎麼一天比一天人少的樣子。大家都不稀飯了麼……
☆、燈籠是個好物件
燈籠是個好物件
想到自己可以擁有真正的實木羊皮燈籠;還是自己親自設計外形的,丁笑莫名地興奮了起來。當然他也承認這是為了坤答應以後至少自家都會按照自己家鄉的風俗來過新年而分外開心。總之這一宿他睡得很美,但卻非常不老實。
雖然沒有說夢話的習慣;可夢裡一開心,手腳就控制不住地亂動,鬧得坤幾乎一夜沒睡好。主要是因為自家伴侶的腿老是亂動,一亂動就難免會碰到距離賊近的小坤兄弟,那小坤兄弟可是最經不起撩撥的,碰個一下兩下就徹底醒來精神抖擻了。可憐坤哥只能摟著伴侶滿臉糾結地自行擼擼了事,反正他可捨不得臨時叫醒笑笑,只為了享受一下未成年幼崽的雙手。(這是多麼不CJ的畫面和構想!)
有句真理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坤哥半夜私自擼管的罪證就是地上的幾塊乾涸的痕跡;其實那無所謂,主要是他不幸地也許是幸運地弄到丁笑的鞋面上一塊,這就讓一早起來還在迷糊中的笑笑很疑惑了。“誒?昨天我也沒做晚飯啊,弄到什麼了?”
估計正常人都不會誠實坦白,但坤哥顯然不是特別正常,也可以說他是要做到對伴侶絕對忠誠忠實,當然更可以說他是對伴侶的絕對調戲。反正他特別淡定地回答:“我弄的。昨晚你老是動,蹭到我下面,硬起來難受,就擼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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