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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個訊息,李大山也感到很頭痛。對於交易的價格,他也考慮過,對於何書記的這個報價,能夠接受,但是他沒有這麼多錢!原來李大山認為自己還是算有點錢了,但是現在才買地就把自己掏空了,看來還得多掙些錢才能保證自己的發展。
李大山和其他幾人商量來商量去,最後想出了這麼一個辦法。李大山馬上和草原市政府簽約,購買這個國有農場的土地及附著物的所有權,價格可以再談一談,但是六千萬也可以接受。不過李大山在簽約之時只能付給草原市政府三千萬元,約定在兩個月之內付清餘款。如果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付款,李大山將承擔所有違約責任。可以說,這個辦法非常冒險,完全建立在李大山能夠找到足夠多的水源這一前提下。但基於李大山的堅持和大家對他的信任以及李大山負責全部投資這幾個因素,大家選擇了繼續支援他冒險。
何書記知道李大山答應了當地政府的報價以後,開始相信李大山是真心想留在草原市發展,因為李大山已經決定把所有的資金投到這塊因為缺水而荒棄的農場。何書記原本對李大山的印象就不錯,現在看他投資這麼有魄力,更加欣賞這個才二十八歲的年輕老總。何書記覺得,雖然在交易價格上沒有辦法再作讓步,但是在日後的發展上可以提供一些政策上的照顧和傾斜。
不過,何書記的這一政策讓步,日後卻讓李大山節省了數億元的稅收開支,何書記每每回憶起這些細節都要捶胸頓足,惋惜不已,認為這是他行政決策上的一個重大失誤。其實,當時沒有一個人會想到李大山能夠在幾年時間把這麼大面積的農場完全利用起來,並且實現了對農產品產供銷一條龍的開發利用。
於產權單一,價格雙方認可,協議很快達成。
十一月一日,李大山代表他自己,古市長代表草原市政府在帝豪大酒店正式簽訂了躍進農場轉讓協議。協議規定:標的物為草原市躍進農場,包括三萬畝土地和原農場附帶的倉庫、住房、廠房等地面建築物;草原市政府以出讓的方式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李大山,年限為七十年;標的物轉讓價格為六千萬元整,簽約後三個工作日內李大山支付總金額的50%,即三千萬元,餘款必須在二個月內付清;依據國家有關政策,減收60%的土地出讓金;農場內生產經營專案五年內按應徵收的稅款的50%徵收,五年以後十年以內按應徵收的稅款的75%徵收;生產經營所需道路、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基礎設施優先安排,安裝費按規定的下限徵收;免除轉讓過程中登記、辦證、工本等費用。合同還規定了違約責任:如果李大山沒有錢付清餘款,農場將由草原市直接收回,所有損失由李大山自己承擔。
草原市政府還承諾在今後的工作中,盡最大可能給予李大山以政策和資金支援,李大山也表示盡最大能力搞好自身發展,同時帶動周圍農牧民增收致富。
簽約儀式上還有個小插曲。
按照草原市招商引資的政策,黃教授作為把李大山引入當地投資的連線人,竟然還有一筆獎金,而且有十二萬之多。李大山聽到這個數字,也覺得像草原市這樣的內陸欠發達地區要想引入外地資金確實太難了,出臺這樣的鼓勵辦法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中下之選。
黃教授本是出於一份好心,對自己能得到十二萬的獎金既驚奇又惶恐,連連推辭表示不能接受。但是草原市的領導解釋說,按照規定這錢必須給黃教授,不過黃教授拿著錢來做什麼事情,就是他自己的權利了。這樣黃教授才表示接受這筆錢,而且要草原市政府代為把這筆錢捐贈給草原市孤兒院。
黃教授淡泊名利的氣節讓大家都很感動,尤其是李大山。他自己就是孤兒,靠鄉親們的照顧才長大。李大山覺得,自己現在有了些能力,在想到回報鄉親的同時,也應該多幫幫社會上的孤兒等這樣的困難人群,讓他們也感受到社會的陽光,健康積極的生活下去。
中午,草原市又舉辦了簽約成功慶祝宴會,何書記、古市長以及部分市級部門的負責人參加了宴會,李大山再次發揮他的超能力,硬是把整整一桌子領導都給喝得左搖右晃的。由於下午還要上班,大家也就適可而止,吃了主食就散了。
午,李大山怕夜長夢多,立即就把三千萬打到了市政府指定的賬號上面,拿了交割單,李大山才放了心,現在他已經合法擁有原躍進農場了,雖然在沒有交清餘款前,只有二個月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