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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的這麼巧,一隻野狼邁著矯健的步伐漸次向這邊行來。
………【四 荒野2】………
看著那頭向這邊行走的野狼,林思揚心中就嘀咕道“你要是想在這落腳,我本著大度的原則可以讓給你,不過,你要是想吃我,我肯定不會答應”。:整理
林思揚這樣想著,他急忙從行囊當中去取短刀,伸手之時,無意間碰到了隨身攜帶的一瓶酒精。
林思揚心中一動,趕忙把酒精和短刀拿出來。
那頭野狼在離林思揚不遠處停下,林思揚朝它怒目相向,他低聲道“你不要過來,咱們最好是和平相處,我的原則是狼不犯我,我不犯狼,狼若犯我,我必殺之”。
野狼似是不經意的看了林思揚一眼,也許它為了趕路已經十分疲憊,不大一會兒,竟俯下身臥到了地上。
林思揚心說,你他孃的少跟我打馬虎眼,我才不會上你的當呢。
一邊瞄著野狼的一舉一動,林思揚一邊開始生火,他往樹枝上面倒了一點酒精,點著打火機時,樹枝一下子就著了起來。
那頭野狼看到火起,不知道林思揚使的是什麼級武器,低吼一聲,霎時就沒了蹤影。
“孃的,居然想打我的主意”林思揚忿忿的罵。
火生起來,稍加挑撥,火勢就大了起來,圍在火堆旁邊,實在是有著說不出的愜意和美感。
自己畢竟是一名醫生,要注意形象,以後不能再隨隨便便的罵人了。當然,最好連狼也別罵,由於狼群的減少,現在狼群的地位升高,已經成了國家的二級保護動物,對人類來說,人家那是‘貴客’。
林思揚這樣胡思亂想的琢磨了一會兒,他拿出野豬肉在火上烘烤了一會兒,不想,鮮香無比的滋味又回了來,經火焰上面一烤,簡直比燉的還要爽口。
身上暖和了,肚子裡面也不空了,林思揚這才正經的想起心事來,因為自己的離開,哥嫂一定充滿了無盡的掛念之情,小凱這孩子這些日子似乎長大了好多,他知道幫著嫂子幹些力所能及的活兒了。
想了家裡人,林思揚又想起胡美嬌來,這個傻女人又是何苦,為什麼要不辭而別呢?想必那個鄭科長是美嬌的什麼親戚,不然他不會那麼大的火氣,不然他不會把自己‘配’到悶頭溝。
人家別人調動都是往上面走,自己倒好,一步一步的去了連婁山石都不如的地方,自己又不是水,為什麼要往下處‘溜’呢?
林思揚想著想著,一陣睏意襲來,他幾欲昏昏欲睡,不過,他不敢睡得太沉,即便絕大部分在行走的動物都怕火,自己保持著警惕,安全係數就更高一些。
半夜時分,林思揚往火堆上加了一些樹枝,又將周圍也引起火來,他靠在行囊之上,靜靜地聽著周圍的動靜,一些在夜間工作的小蟲,在遠處著‘啾啾’的低鳴。
迷迷糊糊的睡了幾個小時,東方剛剛泛白,林思揚收拾好行囊,挑了一根粗壯的樹棍當火把,熄了柴堆上面的火之後,便即繼續趕路。
雨後的清晨,周圍的景象顯得格外清新,就連周圍的小草也似微微的散著馨香之氣,太陽還沒從東方爬上來,葉脈上的露珠亮晶晶的,被風兒一搖,‘噗’的一下掉在地上,露珠便摔得粉碎。
路上遇到過野兔、山雞,還有狐狸什麼的,這些都算是友好動物,看到林思揚的時候,它們遠遠地就讓開道路。
大大小小的不知翻了幾座山脈,再往前走的時候,有一座險峰攔住了去路。
說是險峰並不過分,周圍除了怪石林立,就是懸崖峭壁,山脈之陡,山峰之高,在林思揚見到過的大山當中足以堪稱最中之最。
林思揚敢肯定,行走的方向並沒有錯,他在山中長大,基本適應了山裡的環境,方向感很強。
在決定登山之前,必須先養足精神,林思揚坐在一塊平坦的大石上面,吃了些東西,又喝了點水。
“出!”既是一名長官,又是一名士兵,他這樣命令著自己。
好在自己在小時候攀山攀慣了,林思揚一鼓作氣,他沿著相對容易行走的陡坡一點一點的一直登到山腰。
歇憩片刻,林思揚再往上攀就顯得愈艱難,他從行囊當中取出短刀,不時的在身前剖撅可以蹬扶之處。
林思揚本想再罵幾句牢騷,想了一下,不由得又忍住了。
堅持就是勝利!
再向上攀,褲子被山石劃的一道一道的,手上磨出了血泡,一滴鮮血落到了一塊青石上,顯得格外醒目。
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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