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第3/4 頁)
主要缺的還是流動資金。”
李局長一聽這話,雖然知道這是寧馨的談判技巧,但他還是有些不耐的輕聲道:“如果你們不相信我的話,你們完全可以幾個月之後把這塊地轉手,難不成你們認為我要的價還高了不成?”
………【第二十章 下級官員的無奈(中)】………
召喚收藏‘‘‘沒有收藏的朋友記得收藏一下;謝謝了‘~!
***
一塊這麼大的地對於林華來說,這種誘惑確實不小,雖然他不知道這塊地的的真正價值,但估算著最少也值120萬後他便向寧馨點了點頭。
其實這塊地的真正價值確實遠高於這個價,但寧馨想得更多的並不是他能值多少錢,而是這塊地對於風華建築集團有什麼用,或者是要多長時間之後才能賣掉,對於風華建築集團來說,現在最重要的並不是要弄到多少資產,而是要儘快弄到一筆現在急需的發展資金,也就是所謂的現金鈔票。
但寧馨當然清楚這塊地確實不可能只值120萬,或者低於這個價,畢竟這裡是浩州,就算在是光華,如果在相同條件的區塊之內,這麼大的一塊地也不只值這個價。
寧馨想了想,最後點了點頭,向一旁的李局長道:“李局長,那我們什麼時候可以辦手續?”
李局長一見寧馨答應了下來,連忙笑著道:“今天下午就可以。”
寧馨笑了笑,他當然清楚李局長為什麼會這麼急,現在的林華與寧馨只要在浩州呆一天,那對於浩州的一部份人來說那就是一顆定時炸彈,而且還是那類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可能會炸開的定時炸彈,對於只想自保的李局長來說,自然是能快則快,越快解決他的問題對他來說也就越發的安全。
看了看四周,特別是不遠處隨同前來的數名浩州市國土資源局的工作人員,寧馨笑著道:“那就按李局長您的意思辦。”
隨後寧馨看了看手腕上的時間,笑著向李局長道:“也快到中午了,李局長,能不能給我們一個機會一起吃個飯。”
李局長當然不會反對,如果他反對,或者是不去那傻子都知道有問題,國土局剛賣掉一塊地,如果買主在吃飯時間都不請他們吃個飯,那傻子都會知道這裡面不正常。
“你們遠來是客,這一頓由我們局做東。”李局長沒有反對,但也說了這麼一句客套話,但林華與寧馨自然不會當真,這種場面話誰當真誰就傻。
浩州不同於光華,在光華,有錢也找不到上檔次的好地方花錢,而在浩州,雖然還沒有五星級大酒店,但最少還是有兩家準三星級的豪華酒店,比起省城,準三星實二星的酒店自然算不得什麼,但在浩州與光華這一帶的城市,這已經算得上是頂級了。
光華的萬豪大酒店標準也差不多,不過光華目前就那一家,平常的局辦領導沒有必要的工作應酬一般都不會進萬豪,因為光華市一級的領導應酬大多在那裡。
而浩州同標準的酒店有兩家,其中一家主要負責市一級領導的工作應酬,而另一家則主要招待市局級,這其實就是一種不成文的區域劃分,目的自然是避免上下級撞車,畢竟這種應酬會有一部份是私人應酬,同級撞上自然沒什麼關係,但如果被上級或者下級看到了,雖然談不上難堪,但總不太好看。
跟著浩州市國土局的車來到了一家名叫凱歌的酒店,李局長果然是熟客,一行人剛走到門前,兩名身著旗袍的禮儀接待便迎了上來。
“歡迎光臨,請問李局長您今天要哪個包廂?”
‘‘‘‘‘‘‘‘‘‘
酒過三巡,就坐在林華身邊的李局長忽然向林華輕聲問道:“林鎮長,我們浩州公安局,檢察院還有民政局他們三家你打算怎麼處理?”
林華笑了笑,忽然反問道:“李局長,您是不是有什麼好的辦法?”
李局長當然不會無緣無故的在酒桌上偷偷的問這個問題,林華很清楚像李局長這樣的人如果沒有什麼原由絕不會多說任何的話。
李局長笑了笑,道:“好的辦法我沒有,他們中有人跟周書記一直就不是一路人,而且周書記在這件事情上確實做得有些過分,我們市裡有意見的人可不少。”
林華剛說問為什麼,李局長忽然接著道:“如果林鎮長信得過我,簽了購地協議後,我們可以找個地方好好談談。”
購地協議並不難籤,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買賣,跟從商店裡買一包煙沒什麼區別,只不過就是一包煙變成了一張紙而矣。
120萬從銀行直接劃到了浩州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