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部分(第2/4 頁)
亟須把好的壞的都說出來,我才好安排救大舅子的辦法。”李承乾坦白地說。
小陳也點頭附和李承乾。
陳父猶豫了一下,才說:“阿大雖然沒有和我提過。但知子莫若父,蕭家沒多餘的錢來買藥材,想要用他家的酒樓來換藥材。阿大早就想要那家酒樓了,所以才答應了他。”
這樣才合理了。李承乾點了點頭,若是沒有點好處,誰會把自己家的利益給讓出去了。
開了這個口後,陳父也沒什麼好隱瞞的,說道:“蕭家想進來,我也是同意的,我陳家在那裡經營了好幾年了,又在去年三月份建立了好口碑,不是一個剛進去的蕭家能搶得了生意的,所以根本不怕蕭家。”
看來這老丈人君也是一頭老狐狸啊。
“這蕭家的人真是無用,不但連自己家的酒樓不守住,在過阿大手之前一直在賠錢,這做起藥材生意,也是相當不用心。這地方的病好了當然不會像有病時熱賣,但是藥材怎麼著也都是保價的東西,再怎麼也不會虧,但他們一發現賣不了多少,就心鬆了,藥材隨便放在院子裡,結果一場雨下來,這藥材就廢了!”陳父感嘆道。
“這蕭家做生意不行,做起無賴來卻是在行,回來後把壞了的藥材想要退貨,我陳家當然不行,這蕭家就這樣告上了咱阿大,告他謀財害命!”陳父說起這個非常氣憤,“這蕭家老父是看到兒子把祖業給賣掉了,被活活氣死的,到了現在竟然把罪給推到咱阿大身上!”
李承乾連忙安慰老人家,等陳父平靜下來後,才問:“大舅子被抓多久了?”
“都快一個月十多天了。”陳老二回道。
“這個官司是怎麼打的,咱們這邊明顯有理,怎麼會讓衙門把大舅子給抓了起來了呢?”李承乾其他事情都明白過來,但是就是中間這個環節沒明白。
是不是唐朝的法律就是這樣,對於商人一點保護都沒有,一有事就是商人的錯呢?
在陳父和陳老二的你一句我一句中,李承乾漸漸明白過來。首先是這個地方的縣官,是這裡的行政最高長官,也是法院院長。要打官司,直接找上縣官,把狀紙一遞,就由縣官去理了。
縣官處理案子的方式,是法理,情理相結合的。
他把原告被告雙方都找來,誰說得有理,就判誰有錯。這裡面有一個主觀元素在,有時候要看縣官的個人情緒和愛好,比如這天下人都厭惡商人,所以縣官在判案子裡,就偏向受害者蕭家了。
現在陳老大被關在牢中,就等著最後的判決,不但要賠償蕭家,還要罰款,判陳老大坐牢。
小陳聽得嚶嚶地哭了,李承乾皺起眉頭想了想,問:
“這地方官是叫什麼,歧州最大的官是誰?”
陳老二回答了,這地方的縣官姓王,名復,上任有兩年了。最大的官是歧州刺史張亮。
。
。(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援,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第255回:【討公平】
第255回:【討公平】
這第一步要做的,就是給陳老大一個公平的環境。
王縣官明顯是個人感情判案,李承乾決定要去見他,亮一亮身份,不求權力壓人,但要他收起他的個人感情,公平地判案。
而他問歧州最大的官,自然是怕這縣官不認識太子,刺史就跟市長一樣,應該更有見識一些。
“我們現在就進城。”李承乾說。
小陳聽到李承乾這樣關心她的家人,心裡高興不己,點頭道:“好。”
喚來了老曾,讓他去準備一下馬匹,然後和陳父交待了一聲,就出去了。
在這裡小陳當然不好意思跟著李承乾騎同一匹馬了,而且她還是被李承乾抱在懷裡的那種。好在這裡的路沒有剛才的那麼不平,所以小陳坐了馬車倒不受罪。
李承乾帶著三十多個護衛出門了,向歧州城而去。到了歧州城,感覺繁榮程度比長安少了一半不止,這裡只是距離長安只有半天的路,這地域的繁榮程度差別真大。
到了刺史府,老曾上前去通報。但是因為不能說是太子來了,所以這引起了看門的官兵的誤會:“你們是京城來的,怎麼不去驛站?”
“哦,我們是來拜訪張刺史的,勞煩通報一聲。”老曾解釋道。
守門的看了看他,隨後進去通報了。半晌,守門的才出來,後面跟著一個管家模樣的中年人。他看了看李承乾。問道:“請問公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