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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可逃。
“至少目前如此。”我狼狽地低下頭。
我們都不再開口。沉默了一會兒,我忍不住說:“凝香她對你很好。”
他的眼皮微微顫動,卻沒睜開眼,道:“我知道。”
“凝香她喜歡你。”
他終於抬起眼來,看著我,道:“我知道,但我喜歡你。”
男人啊,總是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我有些嘲諷地笑道:“我不想做第三者。”
“第三者?”
“我不想插足你們倆的感情!”我直接了當的說道。
“我只拿她當妹妹,我也沒考慮讓你當我妹妹,所以你不會破壞我和她的兄妹之情。”故意的,這傢伙絕對是故意曲解我的意思。
“為什麼?為什麼會突然說喜歡我?”
“為什麼?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我們可能得永遠待在這谷底,而這裡只有我們兩個人,所以……”
我正要反駁,卻聽他問道:“喜歡一個人需要理由嗎?”
“是啊,好像不需要呢!”我笑笑,再度陷入無語中。
看著熊熊燃燒的火焰,忽然覺得我們現在和魯賓遜的遭遇很像,不知道我們會不會真像他那樣與世隔絕二十八年。
“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他懷疑地看著我,好像在說,你個小丫頭能講什麼故事?
“哼,別小看我,我的故事絕對是你聞所未聞的,而且絕對精彩。”
“好吧,洗耳恭聽!”他作出一副謙恭的樣子。
“我講的這個故事,主人公叫做魯賓遜,他出生於一個有錢人家,但他毅然拋棄安逸舒適的生活,甘願與海浪為伍,去實現自己的航海夢想。然而一次他在航海的時候遇到了風浪……”我結合著小說和電影,滔滔不絕地講起了《魯賓遜漂流記》的故事……
“最後在他在島上生活了28年2個月零九天後,他終於回到自己的國家。故事到此結束。”朱慈炯顯然被故事深深吸引,眼裡放出異彩。
“你是哪來的這麼……這麼不可思議的故事?”
“道聽途說,呵呵。你看他跟我們很像吧,不過我們可比他好,至少我們這兒是桃花源啊。我以前讀陶淵明的《桃花源記》,就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夠住在那樣一個地方。一定要有條小溪,還要有一片桃花林,然後兩三間小木屋……”
我停下來,看著他問道:“你呢,你是想像魯賓遜一樣不安於現狀,即使過了二十八年也忘不了塵世的喧囂,還是願意像桃源人一般避世而居?”
他的眼神有些複雜,思考了一會兒正想說些什麼,忽然聽見山崖上傳來人聲。
“有人來了!”我高興地大叫:“我們在這,我們在這!”
上面有人大聲回應道:“公子!你們在下面嗎?”好像是那個連城的聲音。
我提高嗓門喊道:“我們在這裡!”終於有人來救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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