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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英國、任爾為到國土局協調土地抵押的相關問題。
夏天這組到了工商局,恰逢汕尾市工商局剛剛搬家,一切都還是亂哄哄的。但倒是很支援配合,拿出了電腦清單叫他們自己查。發現在深圳五湖四海貿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加盟名下還是有不少企業在汕尾,有些企業還採取交叉參股的辦法已經派生出第二代、第三代公司了。其中,比較有價值的應該是一個設在西門村鬧市區的四層樓的典當行和汕尾五湖四海交通能源公司。後來,楊陽與王永壽商量了一會兒,決定先行向工商局發出對以李加盟名義開設的企業實施查封的法律文書,汕尾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接受了深圳羅湖區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
然後,王永壽、夏天他們來到典當行所在地,實地看了其經營地址。他們抄下了典當行的門牌號碼,準備到國土局核實檢視其房地產的歸屬問題。
而另一組的陳山石他們瞭解到的情況則很不理想:據汕尾國土局的科長介紹,原抵押的地塊,因為過期未交地價款,已經被政府與1996年3月15日行文收回。國土局還拿出了一份當時發給汕尾永業公司的《關於收回用地證件的通知》給陳山石他們看,陳山石隨即要求影印一份回去。這位科長同意並立即影印給他。
後來,陳山石馬上將情況通知夏天他們。
聽到訊息的夏天、王永壽這一組迅速趕到汕尾國土局。協調的情況是:第一,當年發出蓋有鋼印的業務公函的確是汕尾國土主管部門所為。第二,現在國土部門剛剛分家。各項工作在完善之中,國家也加強了土地管理。不但沒有交清地價的土地可以收回,就是交清了地價款後幾年沒有建起來的,也可以收回來。這是政府行為。
大家一聽,好像這塊抵押物又沒有戲了,不由心裡一陣緊張。後來,他們找到國土局另一個部門的科長,這位科長在肯定上面所述事項後,拿出了汕尾國土局和汕尾城市建設規劃局早在1995年7月28日發給汕尾永業公司的《關於從速交清拖欠徵地款項的通知》,文中說該公司應交地價款750萬元,只交了100萬元。限文到之日起十天內交清地價,否則,除了收回國土局原規劃給該公司在荷包嶺35000平方米和西門村西側的10600平方米土地外,只維持規劃給它的座落在汕尾大道旁面積為一萬平方米的擬建商業大廈的另一地塊,但仍須迅速繳清欠款。云云。
聽到抵押人還有其它地塊。王法官沒有忘記自己的責任,立即拿出了查封令對這一地塊和抵押用地一起實施了查封。而汕尾國土局也依法接受了查封令。
這事處理完。已經是上午十二點鐘了。一行人坐上面包車來到一個叫做荷包嶺的地方檢視汕尾永業公司向政府申請的35000平方米的土地,看到該地塊有一塊五湖四海公司的牌子,建起了六棟比較簡易的房子。問題是,根據國土局的同志介紹,這塊地當初只交了八萬元地價,被政府收回已是鐵板釘釘的事實。
看完這塊地後。大家不知道是失望多一點,還是希望多一點。
後來又到了汕尾大道檢視那一萬平方米作為商業大廈用地的地塊。只見這個工地正在耗費真金白銀、日趕夜趕地上馬:打樁機的聲音此起彼伏,紮鐵的機器也忙個不停,運輸車輛進進出出。
夏天想。他們弄到錢以後,並不是吃喝嫖賭花光了,而是拐了一個彎在上專案、建大樓。真是用良苦啊!
後來,一行人重新上了車準備返回深圳。途經鮜門時,不論是誰都已飢腸轆轆,大家迫不及待地來到海鮮酒家,開始補充起能量來。
吃過午飯後,羅英國和陳山石在海產品檔溜達了一圈,回來後對夏天說:“夏科長,你看給王法官買一點海產品回去,讓他有等路給他老婆接接,如何?”
夏天立即表示贊成,說:“好的,王永壽是一個老實人,從來沒有向我們提過什麼要求。海產品我不在行,這樣吧,我買四份,你們喜歡什麼告訴我。”
陳山石和羅英國連連說:“我們不要,總行的同志就不用買了。”
夏天說:“要的,買吧。”
陳山石還是把要買的一些品種告訴了夏天。於是,夏天叫檔主配成四份,買了放在車上,給總行的三人和王永壽各一份。而夏天和任爾為則沒有順手牽羊,沾那便宜。
夏天的處事作風著實讓總行三人傻了眼:想不到夏天是一個說一不二、實權在握的核心人物。陳山石也曾從支行信貸科長的任上調動到總行。他在心裡說:“我在支行的時候,用行裡一分錢都要左請示右請示,哪有像夏天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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