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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莊宇想起了叫夏天到辦公室的目的,將法院的判決書遞給夏天,說道:“你看一下,看我們要承擔什麼責任。”
夏天看到法律文書,將湖貝金融服務社列為第二被告。覺得問題比較嚴重,於是十分認真地看下去。
從判決書上所陳述的事實來看,之所以把湖貝金融服務社列為被告,是因為本年五月十日,湖貝金融服務社給海*汽車組裝廠開出了一張資信證明,文稱:“深圳安延汽車城有限公司在我社有定期存款13000萬元。如果到期安延汽車城有限公司無法支付貨款時由我社劃付。”法院判決安延公司和湖貝金融服務社支付貨款或返回商品車,並賠償經濟損失。
夏天看完,覺得有幾個關鍵問題是值得推敲的。於是,他對大家說:“我看大家的心情沒有必要過分沉重。我們的問題出在資信證明上,並說‘到期安延公司無法支付貨款時由我社劃付’,這是無底洞,是錯的。但是,事情這麼快就理清了,比日後老朱以這張證明折騰了幾年後滾雪球似的欠了很多錢,才找上門來好。這是我的一個看法。第二個看法是:現在可以判斷幾個問題:一是所謂‘到期’,朱赤兒實際上是在資信證明開出後一個來月就留滯在海*了,三個月的期限不到便被起訴,應該說沒有到期。那麼,沒有到期他就留滯在海*當他的被告了,所以可以肯定:這個案子,是外力的干擾。二是我們金融服務社既然是被告,那就有權參加法院開庭當被告,事先通知了我們沒有?如果沒有的話,法院從一開始就在違法,接下來,這個判決書的送達和執行,也是違法的。如果我們認真起來,是可以提請啟動審判監督程式的。關鍵是看有沒有必要這麼做。三是涉及到我們金融服務社的實際利益方面,我們要搞清楚:老朱把這些車還回去了,他們之間的債權債務清了沒有?如果清了,我們可以鬆一口氣。這是關鍵。”
莊宇聽夏天說完,鬆了一口氣說:“聽老夏這麼一說,我稍為安定了一點。這樣,下午叫肖工過來,看看海*汽車組裝廠的貨款清了沒有,我們也好心中一數。另外,那張資信證明,我是沒有開的。”
莊宇說完,陳士清也說:“我也沒有蓋這個章。”
陳作業說:“那就要追查一下,看究竟怎麼回事。”
……
前章講到的貴*招商(深圳)發展有限公司的800萬元貸款,在貴*總公司派出財務部長王總師與深圳公司的會計夏淑文的全力辦理下,經過半個月,終於辦妥了抵押登記。歐忠誠將辦好手續的貸款合同交給夏天,夏天看完後,滿意地對歐忠誠說:“最近你辛苦了。”
歐忠誠說:“沒有什麼,跟夏經理學本事,長見識,應該的。”
夏天和歐忠誠接下來要做的工作,便是組織對應的定期存款配套這筆貸款出帳。
卻說貴*招商(深圳)發展有限公司這筆800萬元一年期貸款,若按照一般慣例的存貸比70%計算,要組織近1200萬元同期定期存款配套。但因為它是莊宇總經理的關係而進來的客戶,金融服務社方面若能遷就或能照顧到的,就會盡量為企業方便予以照顧,最後確定貸款額的50%作為金融服務社富餘頭寸配套貸出,剩下50%由借款企業以存貸比80%計引進500萬元存款作為貸款配套資金。對此,作為借款企業法人代表的邵華滿口應承並一再表示感謝。接著,他全權委託公司會計夏淑文和總部派來的王總師與夏天銜接此事。
後來,夏淑文向夏天提出,她在深圳人生地不熟,由她單獨組織存款有困難,要求金融服務社穿針引線介紹存款戶見面商談。這樣,夏天便打了一個電話,請較常做融資業務的深圳華僑公司副總經理餘立言到湖貝金融服務社與她們見面。交談中,餘立言答應為其組織500萬元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25%,但在市場利率部分不開收據,而且其中七萬元必須支付現金。
夏淑文和王總師對餘立言提出的後面兩個條件,覺得很難辦,尤其是沒有收據這點很難接受。於是,她們便纏上夏天幫著出點子。
夏天說:“要換現金的話,好說,我有一個朋友開的公司天天回籠現金,問題是怎樣與這筆存款業務掛上鉤?”
夏淑文說:“我們請示一下邵總,我們公司寧願支付一點手續費,讓一家公司開個收據,然後,我們給個支票,這樣兩清最好。”
夏天斟酌片刻,表態說:“我看你們也與邵總商量好,資金就由余總落實,我請一家公司出面作為引存方再與作為借款方的你們商量一下。你們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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