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芳心裡深深的自卑在這三年的學習裡蓋過了她以前所有的自信,父母和老師都在威脅她,逼迫她,嘲笑她,綁架她。她覺得透不過氣來,她發誓她比任何人都更加努力,她的心深深地糾結著,她每晚每晚的失眠,最終進了醫院。
沒有人知道這個病其實叫“抑鬱”,所有人都把它當普通感冒處理了,連雲芳自己也不願承認。
等她願意面對這苦悶的三年高中時光的時候,已經是大學二年級了。那三年的回憶只有學校河邊粼粼的秋水,沒有朋友,沒有同學。
那三年的記憶是斷層的,是不堪回首的。後來再見到以前的同學,雲芳依然避著走,她沒有勇氣去面對這些見過她人生中相當難堪的那一段歲月的人。
小敏說:“你說出來吧,全部說出來!我不會嘲笑你,也不會安慰你,我只要你勇敢地說出來。”
雲芳考慮了很久很久,好幾個月後,她才鼓足了勇氣,在圖書館的湖邊,慢慢地說,說的滿臉淚水。那段讓她自我封閉的時光,沒有親情,沒有友情,沒有歡笑,也沒有吵鬧。只有無邊無盡的死寂,和這滿腔無法言說的困擾及淚水。
那三年,雲芳寫了滿滿的十本日記,這裡面全部是她自己對這三年的全部感受和記憶。在這裡,沒有一個人曾經鼓勵過她,也沒有一個人肯定過她。甚至她的語文成績連續兩年都是全校第一的時候,老師也只問她:“你的物理怎麼還是56分?”
她所做的一切不是想要博得任何人的掌聲,她只想稍稍做一些證明。因為這三年的逼迫,太多人想要她這個曾經的優等生給出漂亮的證明,可她一直都在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卻沒人看的見這個過程,也沒人接受這個過程。
上了大學,雲芳不想在這樣的氛圍裡繼續過著這種封閉的日子。她燒了以前所有的日記,卻燒不掉心底那深深的自卑。不過她真的又變得開朗了,像初中那樣。唯一讓她又覺得自己和他人格格不入的地方,就是她參加的社團。她不喜歡這樣逢場作戲的逢迎,開會的時候,她總是躲在角落裡,翻著自己寫的小詩,默默想著自己的事情。
後來她退出了這個讓她渾身不自在的團體,很快她開始自己自食其力的道路。
那年她剛上了大一。大學四年的相處,讓她收穫了兩份珍貴的友情,而這友情跨越了財富,跨越了偏見,在她們彼此瞭解的基礎上,變成了一種親情。
雲芳不喜歡湊熱鬧,宿舍是她沒活兒乾的時候最喜歡的窩了。雖說雲芳的舍友都是本省的女孩兒,但大家也是來自四面八方,不同縣市的人。她們的家境都很殷實,但卻從沒一個人看不起雲芳,這讓她很感動。她的拮据和自卑,在這個小小的宿舍裡得到了最好的淡化,沒有人看不起她一日三餐不到十塊錢的窘迫,也沒人笑話她總穿著過時的衣裳。雲芳老實,她父親一貫重男輕女,很多人都勸父親,女兒最終還是要嫁人的,給她念那麼多書,花那麼多錢,到時候還不是到別人家裡給別人賺錢去。父親雖說不怎麼理會那些人,可雲芳心裡是知道的,她不會多花父親的錢的。
從學校報名交錢的時候,雲芳就深深地知道,今後的一切都要靠自己了。當時因為等市裡的慈善總會贊助的四千塊錢,雲芳差點就要被學校開除學籍了。當時她在鄰居的電話那頭苦苦哀求輔導員的時候,她知道,人生從這一刻起,只能靠自己。
大學四年,她沒有閒著,她做了很多的兼職,到商場裡賣飲料,到加油站賣“紅牛”,在超市裡邊煮試吃的泡麵,晚上時間還給學生補習,只要沒課休息的時間,她都想著法子賺錢。四年的大學生活,她沒有暑假,每年不是到酒店就是去餐館,要不就是工地,能賺錢的活兒,不論髒累她都做。即使這樣的忙碌,雲芳也從未落下功課,她也許並沒有像高中那樣挑燈夜讀,但至少有空的時間她不願睡懶覺,都去圖書館看書。就靠著這樣充實的學習和打工的生活,大學四年的學費和生活費,雲芳並沒讓父母過多的操心。這樣的生活對於雲芳來說一點也不辛酸,在這忙碌中,她找到了曾經丟失的自己。
就是這樣一個不怕苦的女人,她選擇和肖華來這個完全陌生的城市,只因為她希望和他能有一個屬於他們的未來。即使這個未來被雲芳的父母鄙視和嘲笑,可雲芳還是頂住重重壓力,堅持和肖華一起來了。
車子從京藏高速下來之後,經過了好幾條街,終於左拐右拐進了一個寫著“首開集團”的小區。後來雲芳才知道那個小區不叫“首開集團”,而叫“龍錦苑”。
我們的到來,似乎給這個七口之家帶來的驚嚇大於驚喜。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