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2/4 頁)
那個笨蛋,竟然害他傷心痛苦了這麼多年,真是個可惡的笨女人。
等著吧,他就要重回她的生活,而這一回,到老到死,她都別想像上次那樣突然離開他。
這輩子永遠都別想!
將一大袋塞在機車腳踏墊上,從賣場買回來的日用品拿下來,再從坐墊下拿出另一袋戰利品,稍微分攤一下兩袋的重量後,連夕葳開啟樓下大門,入內,關門,然後深吸一口氣,一鼓作氣的從一樓直接爬上五樓。
呼!累死人了,累死人了!
她真討厭每月一次的採購日,因為要買的東西實在太多又太重,最重要的是,買回來之後還得從一樓扛上五樓,簡直就是種折磨。
如果可以的話,其實每星期採買一次,或兩星期一次她就不會這麼累了,但偏偏她有個壞習慣,那就是寫稿的時候不喜歡出門,所以只好認命地一個月去大采購一次了。
呼!好喘,好喘。
女人呀,一過了三十,不僅膚質老化得快,肥油囤積得快,連體力也退化得很厲害,想裝年輕都裝不起來,真是好可憐。
終於爬上五樓,回到家門前,連夕葳喘著氣暫時將手上的東西放到地上,然後將斜背在後的皮包拉到身前,低頭翻找著自家大門的鑰匙。
有了,在這裡。
她拿出鑰匙開門,喀喀兩聲,門開了,她先將大門推開,然後半彎腰提起地上的兩袋東西,走進家門,突然一隻手從身後搗住她的嘴,嚇得她驚瞠雙眼,放聲尖叫,但因嘴巴被搗住,發出來的聲音比貓叫聲還小。
砰!大門在她身後被關上,喀喀,還落了鎖。
連夕葳嚇得全身直冒發冷,驚恐萬分,不敢相信光天化日之下,竟會發生這麼離譜的事。
為什麼是她?她這一生中沒做過壞事,為什麼會遇到這種事?
他要劫財還是劫色?要劫財儘量劫,反正家裡也沒什麼值錢的東西,隨便他搬,如果要劫色的話,她當然會奮力抵抗,可是如果這個變態想先奸後殺,或先殺後奸的話,那她——
緊搗在她嘴巴上的壓力,一瞬間鬆了開來,讓她腦中所有被害的妄想思緒全部打住。
她迅速的轉過身來,同時飛快的往後退到離大門最遠的距離,看著惡徒。
生平第一次,她如遭雷擊,瞠目結舌,感覺彷彿胸口被人重重地踹了一腳,讓她忘了呼吸。她的心跳急速狂奔,原本停住的呼吸又重新運作,但急促得像是得了氣喘。
她呆若木雞的瞪著他,活像見了鬼。
“好久不見。”惡徒也目不轉睛的看著她。
連夕葳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臉上血色盡失。
他……怎麼可能會是他?
不可能,他怎會出現在這裡?又怎麼會知道她在這裡?
他……柳藍斯……
當紅巨星藍斯……
“怎麼,不認識我了嗎?”她的沉默讓他勾唇微笑,卻是一種毫無溫度的冷笑。“是我變得太多了,還是你得了失憶症?需要我自我介紹,告訴你我們過去是怎麼認識、怎麼相愛,然後最後我又是怎麼被你拋棄的嗎?”
他在生氣。連夕葳空白的腦袋滲入了這個想法,然後逐漸、慢慢地恢復運作。
他真的在生氣,雖然他嘴角帶笑,但眼中卻毫無笑意,只有冷意。他會有這樣的反應是理所當然的,她忍不住在心裡嘆息,畢竟當年她選擇不告而別,而且還選在他最重要、最需要有人陪的時候。
事實上,即使他恨她、怨她、不原諒她,這輩子都不想再見到她,她也不會感到訝異,因為這是她咎由自取。可是,她以為經過了漫長的十年,所有激狂的情緒都會被時間沖淡。
她甚至以為他已經完全忘了她,忘了在他年少輕狂時,曾經和一個笨女人同居過半年,短暫的交往過一個月的事,因為從採兒那裡得知,他已經有好多年不曾再提起她。重點是,他的緋聞從沒斷過,永遠都有新戀情。
每次看見他的緋聞,說她的心裡不酸、不澀,那是騙人的。
但是看他人氣居高不下,一舉一動都引人注目,引狗仔跟拍,她又好替他開心,因為那代表他真的很紅,很成功。
每次見她為他高興,採兒都會罵她是笨蛋,問她有什麼好開心的?因為她又不是他成功後的受惠者之一——採兒還特別強調“之一”這兩個字,說她是史無前例最笨、最傻的被犧牲者。
每次講到這話題,她都會說她從來不覺得自己被犧牲了,採兒就會回她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