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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幾年前江風還在石城混跡,沒有發跡的時候可是見多了。而平時在網上,江風看到這樣的報道就更多了。
江風在琢磨,執法混亂化、暴力化的原因,沒有健全而有力的監督機構,肯定是不行的。
至於政府方面沒有一家機構能有效有力的監管到城管的執法。不然不會是當前這個局面。
現在城管辦內部全是執法隊,沒有一個有力的內部監督機制,就拿城管辦內設的“法制室”來說吧,它們應該是監管執法的機構,可現在它們只是制定了相關的執法標準,至於有沒有人按標準執行卻完全不理會,達到目的就行。
另外,城管辦的辦公室,負責黨務、紀檢、監察、宣傳等等工作。可就紀檢和監察職能來說,形同空設定。
不過,城管的許可權是太大了,涉及的管理範圍那叫一個大。市容衛生、城市規劃(違章建設)、道路交通(佔路處罰)、工商行政(無照經營)、市政、事業管理、節水管理、綠化管理、停車管理、施工現場(包括拆遷工地)、河湖管理、黑車、黑導遊等等方面,環衛處的事它兼了,規劃局的事也兼了,交通局的事又兼了。工商局的事又兼了,自來水公司、園林處、拆遷辦、旅遊局、交警隊、打黑辦等這些部門的事它都兼了,這些被兼了權的機構。都擺著看?
這就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城管局。
硬邦邦的事業單位,也是比較能體現當前社會尖銳矛盾的單位之一,但凡城管插手管的事,必受社會之矚目。
就是因為許多部門不好管或不太好管的事它們不想管,全推給了城管,所以現在的城管所管的範圍太廣闊了,那些下崗職工、無業遊民、小商小販等弱勢群體就是城管們瞄準的物件,對他們的違法經營,進行有力的打擊。
這種打擊不斷深入,不服從管理嘛,縷教不改,不深入不行了,最後就打擊到人身上了。
致殘的有,致命的有,所以,社會上就形成了對城管的討伐,暴力執法種種,矛盾更深的體現出來。
一些網民因此給城管進行了定義:城管是中國秘密發展的,藏兵於民的準軍事化組織,他們平時負責管理城市,鍛鍊遊擊和巷戰戰術,戰時可以編入正式軍。是一支可衝鋒,可偵察,可遊擊,能吃苦,能忍耐,能奮戰的國家優秀後備軍。
有網民曾經豪氣萬丈的說道:“借我三千城管,復我浩蕩中華!劍指天山西、馬踏黑海北;貝加爾湖面張弓、庫頁島上賞雪;中南半島訪古、東京廢墟祭祖。見神殺佛、見佛殺神,拳拳打歐洲諸侯,腳踢北美花旗。上能打飛機,下能秒坦克,入海滅航母,飛天打衛星。華夏城管,所向無敵!”
五角大樓秘密報告稱:城管隊伍是一支具有強大潛力,能單靠一輛破面包車或者皮卡,就能夠全天候作戰的可怕準軍事組織。對此報告,我國莊嚴承諾,對外不首先使用城管……
諸如此類的定義還有很多,多得令人發笑,也令人感到苦澀!
從政府的角度來說,城管這個部門,在很長的時間裡,都是一個說不清編制,也說不清職權的部門,它就好比一個大筐,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都可以往裡扔。
但是對於國民們來說,城管卻更像是一把懸在頭上的劍,天知道哪一天,這把劍就會落到你的頭上!哪怕你不是小商小販,哪怕你不是賣盜版光碟的,哪怕你並沒有觸犯半點法律!
像前世裡那個用手機拍下城管執法人員粗暴執法過程的市民,就在光天化日之下,人們的圍觀中,被數十名城管人員活活地毆打身亡。
在網路上,你若是搜尋“城管打人”,得到的結果恐怕是數以千萬計,雖然說裡面很多是重複的新聞,但是哪怕是萬中存一,也是一個很可怕的數目。
應該說這是一個受到高層官員去關注和反思的問題,但直到目前,這種現狀也沒有改變。
市政府的領導們、省政府的領導們、國院的領導們,有否看到這些血淋淋的事件?
城管局涉及了多個部門的許可權,其實是多個部門把那些不規範的管理都扔給了城管去管,它們本部門則留下很規範的有理有據管理項,也難管城管們被人罵,健全的不模糊的管理項人家全捏著,不好管的全給他們了。
不管怎麼說,執法中的不當,打、砸、搶之類的行為縷見不鮮,這就不是執法標準了。
難道在制定執法標準中明文規定了城管可以去打、去砸、去搶嗎?
……
藏民把江風他們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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