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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嘴角。
“童暖,你知不知道,他就要結婚了?或許比我們更早。”他的手那麼的溫熱,她只能乖乖的一動不動的偎在他的手心裡,做出乖巧的模樣。聽見這話,她只是面色一僵,但是還是乖巧的說,“我已經是你的人了,關於任青嵐的事情我已經不在乎了。”
任之煬,冷冷一笑。
推開她,披上了外套,走出房間大門。
她即刻跌落在地上。
他要結婚了?新娘是不是就是張沫櫻,江西子那樣的,那樣沒有過去,從小嬌生慣養的公主?如果是那樣子,她應該恭喜他,他的人生就是應該完滿了,她也不必耿耿於懷了,而,與此同時,所有的愛與希望都可以,被焚燒在過去了。
她的手不自禁的落在自己的小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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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是點頭就能挽回之七
她在祈禱,她的男人能夠擁有一個疼他的好女人,能夠每天早上給他買好他最愛吃的小籠包,給他煮好濃稠的小米粥,然後把喜歡賴床的他給吻醒,當然,一定要會做糖醋肉,要把米飯給他在盤子裡盛著,因為他不喜歡在碗裡吃米飯。
他不喜歡橙子味道,只喜歡女人身上有草莓味道。
他討厭口紅,卻喜歡唇膏,每次她抹上抹茶味道的唇膏,都被他吃掉。
想著,想著,她笑話自己。已經不是自己的男人,這樣的念念不忘,難道就會把他思念回來麼?
“之煬,你能不能不要這麼幼稚?”穿著白色的皮草的女子,有著溫和可愛的眉眼。
他坐在車子裡,不想要說話,只是不停的鳴喇叭,她的身子就從窗子探進去,按著他的手掌,“任之煬,我說,我要成為別人的新娘了,但是這不代表我不愛你了。”
他只是冷冷清清的揚了揚眉頭,“戴樂樂,我請你自己照照鏡子好不好,我會為了你去結婚?我就是喜歡童暖,我喜歡死了行不行。”
叫做戴樂樂的女孩子,卻並不在意他說什麼,一把拉過他的身子,扭著他脖子,白皙的脖頸上一道血淋淋的劃痕。“怎麼了這是?跆拳道黑帶也能讓人傷成這樣子。”她去翻自己的手袋,想要給他找一片消毒溼巾,他卻已經關上了車窗。
車子絕塵而去。
戴樂樂還擎著一雙拿了紙巾的手,冷風吹過,不會冷,不會涼,只是覺得傷。
他們是青梅竹馬,他們是所有(小說都描白不出的情感,她也忘記了是誰先說的愛,好像有了記憶的時候,就在一起了,她學柔道,他就學跆拳道,她總是愛生病,所以經常是隻能呆在家中看著永遠看不完的小人書,他卻爬了窗戶進來,給她捉了蝴蝶放在小瓶子裡。說,看你病怏怏那樣,找個蝴蝶陪你吧。
任之煬在所有的人都是混世魔頭,只在她心中是英雄。
一個從來不讓別人看到自己美好一面的撒旦。
他會在她崴了腳的時候,揹著她在雪地中走很遠的把她揹回家,她謝他的時候,他卻是揚長而去,說死豬,胖死了,小姑娘丫丫的能不能減減肥啊。
他會跟別人搶來她想要的貼紙,她說這樣不好,他就霸道的說,只要你喜歡的,沒有什麼是不好的。
他是任之煬,是一個別人都看不懂任之煬,只有她看得懂,他的任性,他的狂妄,他的不羈,只是為了得到一點點的關愛,這些她都明白。可是,她的父母卻不明白,報紙上總是得到關於他的訊息。
今天是夜宿某個女星的香閨,明天就是聚眾吸毒,後天就是當眾鬥毆,戴樂樂是書香門第,家裡已經下了最後的通牒,必須和任之煬一刀兩斷,她求了求了,鬧也鬧了,父母說,如果你跟了任之煬,從此沒有我們這對父母。
她也理解父母,這樣的任之煬,這樣的一個壞孩子,父母怎麼會把她託付給這樣一個男孩子。
任之煬才二十二歲,而自己已經二十四歲了。
女人的好時光,她都陪伴了他。
人說女人過了二十五歲就開始衰老了。她本來在這樣的一段愛情中,就屬於付出的一方,默默的忍受著他所有的缺點,所有的錯誤,因為她知道,這一切都是因為,任之煬的父親拋棄了他的媽媽,而他也被爸爸一起遺忘了。
只是不停的給他錢,不停地給他各種物質上的補償,可是,他一點都不稀罕,他要的是關心和溫暖。
所以,當樂樂猶豫良久告訴他,之煬,我的父母不同意我們在一起。
他在電話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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