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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信,只得暫停,呵,又是不得已,就是些不得已,使得紅袖離他越來越遠。
出於對朝中局勢確有安撫作用考慮,他同意迎娶木婉清,只是他以行孝為由只舉行大婚儀式,即位後才正式成親,心中所想其實是隻待權握手中再,此事還多虧得木婉清極力服木將軍才行得通,想起然的目光,他有些不忍。可想起紅袖,他更是擔憂,若知道個訊息,怕是會決然斷絕和他的切吧?每思及此,他的心便抽痛不已。
母后只想著他既然登上王位,便成事實,朝如願,還怕他會捨棄切不成?看看空曠的殿堂,他心中冷笑,恐怕要讓母后失望呢。若不是為動盪的朝綱,他甚至連些奏章都不會批閱,只等著上位後掌握自由,及早抽身。但政事非兒戲,他始終不願以已之私,誤朝庭大事,所以才會事必躬親,每日裡熬夜處理公務,希望走的時候可以安心些。
“殿下,……”史逸文心中暗想只麼多,殿下已心神不屬,若是他知道更多,又會是什麼情形?
“無妨,再批份即可。”
收斂心神,安少君再度開始批閱奏章,還是用有限的時間多處理些事情吧,他只願切還來得及,紅袖,千萬不要離太遠,等,等去找。
典城,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城,位於赤巖偏南的山區,城中大戶不過十家,城鎮依山而建,座座石屋錯落有致地從半山排列而下,街道也九轉十八彎,頗似迷宮,吃飯喝酒要到山下的小太白,喝茶要到半山的茗香亭,吃完飯再走上山去喝個茶,就此消磨完結,基本上人員流動很少,來來去去就是城中那些人。
紅袖在裡已住半個月,自告別眾人後,沒有遠去,遇到的第個小城便是典城,沒有心思遠行,只是想找個地方,獨自靜靜地生活段時間,而且懶,所以到裡,便找到地保,租間民房,採買簡單用品後,便安份地住下來,此時用的身份還是叫冷少言……遊歷至此,休養精神。真要命,是個懷舊的人,個名字可用足輩子。
裡沒有認識的人,也沒有複雜的人際關係,可以整不發言,不動下,在裡,沒有安少君,沒有白文山,懶得想他們,長風或許。到長風,裡風景雖比不上橫城美,卻也別有風致。山林中常有小小動物出現,住的石屋在城邊,最多動物來訪,時常撒些剩飯在院子裡,野雞、貓狗是常客,有次還來只狐狸,給意外之喜。
過得再悠閒,也無法釋懷,無聊至極的時候,也去城中轉轉,山上山下四處走,里人住得比較分散,所以很靜,最熱鬧的時候就是月中有集會,山中獵戶會趁此機會將獵物皮毛山珍等拿到集市上叫賣。
集市上,紅袖怔怔地對著張狐狸皮發呆,最近沒再看到那隻閒逛到自己院裡的狐狸,該不會被人捉住剝皮吧?真是可憐,春回大地,正是冬眠的動手出來覓食之機,也是獵人們發財的好時機,個世界弱肉強食,人比動物強,人與人間也得比出個強弱來,象麼不上進的人確實不多,想想安少君,怪不得要做那九五至尊……
“到底要不要買?位公子,若是不買,請讓讓,還要做生意呢。”擺攤的獵戶不願意,位公子站在裡有刻鐘,句話不,看著皮毛面露悲切,眼看著眼淚都要掉下來。
紅袖不好意思地要走開,身後道聲響起:“仲哥,們去那邊看看吧。”
聲音……好熟悉!熟悉到紅袖忍不住回過頭去尋找,道清麗的身影映入眼中,真沒想到在偏遠之地逛街也會遇上熟人,看來典城還不夠遠,應該到邊去。
李妍馨
那子身婦人打扮,發已挽髻,穿著只是普通,不過難掩嬌弱身姿,是久已未見的,只是那時的身體孱弱,如今看起來好很多。身旁子身形偉岸,英氣盎然,小心翼翼地護著,二人正閒適地逛著集市,看起來甜蜜得很。
是當初優雅嬌弱的李妍馨?紅袖看直眼,久久未能從震驚中未能回覆,碰到熟人已夠讓吃驚的,尤其個人是李妍馨。
不由自主地跟上前去,慢慢地隨著二人逛下去。
那個仲哥察覺到有人跟上來,還是個年輕子,直盯著自己身邊的馨兒看,眼中閃過怒氣。人眼生得緊,看就是外地人,在裡生活兩年,城中大部分人都認識他,哪裡會有人不長眼對他娘子起意。
直走到集市的最末端,李妍馨也發現有人跟蹤,有些緊張,拉著仲哥的手不敢放開,走到自家的小轎前,想著快快回家,不找什麼麻煩事,沒想到那人卻急走幾步,上前來招呼:“請留步。”
仲哥擋在紅袖面前不讓去轎子前面,沉聲道:“想幹什麼?”
紅袖叫道:“認識,要和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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