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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我舉手投降——我怕了你了,好嗎?”想起她失蹤的這一年,他心有餘悸。
“這些都是應該的,可是小麥,我爸媽很難伺候……我怕你受委屈……”一向冷峻沉著的李念只有在這個女人面前一顆心像剝了殼的蟹般柔軟透明。
之前也不是沒有想過要正式向爸媽介紹小麥,他並不怕他們不同意不接受,他就是要傷他們的心,讓他們看他已經足夠強大到他們管不了他的事。只是他覺得實在沒有什麼必要帶小麥去見他們,一是最初從來沒有把田小麥當回事,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對田小麥的感覺有了變化。
是那次生病讓田小麥給他熬薑糖水開始吧,他開始眷戀起這小小的公寓,他並不是沒有房子,他的房子都很大很空也很冷,開了暖氣都是冷的。他喜歡一回到家就聽到房間裡有響動,喜歡那個小女人站在廚房裡扯著嗓子喊:“”李念,你老坐著幹嘛,過來幫忙,把菜擇了。”或“李念,把垃圾提到外面的垃圾桶裡去。”她從沒有意識到他是富家子弟,這樣的事從不用他自己動手,也沒有人敢這樣趾高氣揚理所當然的命令他去做。可他就是喜歡這種感覺,不知從什麼時候起,看到田小麥笨手笨腳忙忙碌碌的樣子,他會有一種塵埃落定的感覺。
家一直是他心底的情結,跟田小麥在一起,那時他不覺得有多麼喜歡和愛她,但他喜歡和她在一起的感覺,生氣的,平凡的,平常的,像小市民一樣,每天下班回家就能聞道柴米油鹽和炊煙的味道,他眷戀這種溫暖的溫度。他跟她在一起可以不要注重自已的形象,他可以穿著她從超市買回來的家居服,甚至不願家裡人知道他和田小麥結婚的事,他不想那麼單純的女孩去面對他們的冷言冷語裝腔作勢。
從他在意田小麥受傷的那刻開始,他已經愛上了這個女孩。所以他自私的打消了這個念頭,陪著她住在這小小的公寓裡。他喜歡這家的感覺,喜歡她從不像身邊的朋友或女人那樣對他唯唯是諾。
“我做好了準備,我一點也不怕——我一向無堅不摧所向披靡。”說完,田小麥做了一個奮戰到底的動作。
她又何嘗不知道,選擇李念僅僅選擇了一個開始,以後與豪門的長征之路還有很長。
“我讓你受的苦很多,親愛的,我會努力做好的。”
“別跟你爸媽鬥氣了,這麼多年過去了,你看,如果不是因為你爸媽,你怎麼會遇到這麼好的我呢?你怎麼會有這麼一個可愛的小寶呢?你怎麼會……”
“喂,田小麥……”
李念飛撲過去,用吻堵住了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
作者有話要說:《嫁給富二代》正文已完結。
☆、番外
番外楊希:
“我回來了。”田小麥進來的時候手裡拖著一輛粉藍色的嬰兒車。入座之前,她小心地將嬰兒車擺放好。
“好久不見。”我看著她;她胖了點;臉色紅潤。
“剛剛我去看了你姐——”田小麥淡笑。
“哦——”
“我和阿力去的。”
“阿力?”我在腦海裡努力思索這個人。
“你姐大學時的愛慕者。”
我想起來了,姐的日記中曾經有過一個叫張力的臺灣男孩。姐姐出事之後;我在她房是的抽屜裡找到一本紫色封面的軟皮日記本;那是她大四時候的日記。寫得很細碎,大都記錄著兩人說過什麼做過什麼;卻沒有任何情緒和感想在其中。
楊萱性格內向,從小乖巧聽話逆來順受,爸媽都喜歡她的乖巧懂事,而我成天瘋瘋顛顛從不懂得順從大人的意思;楊萱老被爸媽來做我學習的榜樣,其實我怎麼不知道楊萱更多的時候是壓抑的,她很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我記得有一個夏天,我看到姐姐和她的同學在河邊玩,她脫掉了襪子將裙子挽起,光著腳丫和同學在河裡捉螃蟹,笑得很大聲,一點都不像在家裡的那個她,後來回家的路上,她和同學一樣光著腳丫提著鞋子手拉著手邊走邊唱著歌,一直走到家門口,才穿上鞋襪。在家裡,爸媽是規定她夏天一定要穿棉襪的,坐要有坐姿站有站姿。
可能從小就在這種環境裡生長,她也習慣了這種模式,人越發的沉默寡言鮮少向人展露自己的內心。現在想想能將一個男孩的名字納入自己的日記中,一定是對這個男孩有特別情愫。
我以為那是一段無疾而終的青春□。
後來她大學一畢業就安排和李念相親,約會。
李念是那樣好看的男孩,清俊頎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