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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攝影記者,最大的愛好是和老二靜儀鬥嘴打架。我曾經相信愛情,希望以後的丈夫是個在我外出工作時能替我扛三腳架的男人。我還很有些大小姐脾氣,像時下的女孩一樣愛慕虛榮不願接受貧窮,但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會嫁給這麼富有的男人。錢只要夠用就好,最關鍵的是愛情,我以前真的這麼想,嫁個有錢人一直是靜儀的夢想。
見我不出聲,之牧繼續說:“過幾天要回家,你準備一下,這次待的時間可能會比較長。”
“回家?加拿大?”我疑惑地問。
“不是。回靜園!那邊的住戶拆搬遷得差不多了,現在準備找個建築公司投標,我要過去看看。”
我深吸了口氣卻沒吐出來:“我不去!”
他淡淡地說:“機票已經訂好了,反正你也很閒。”
“我現在在一家美容院裡SPA,每天都要去的。”我還想做垂死掙扎。
他溫柔地看著我笑:“你已經很美了,少去幾次美容院不會減少你的美麗。”他的聲音讓人如沐春風,說的話也很浪漫,但我卻覺得他笑得很殘忍,我開始後悔在他的咖啡里加牛奶。
他一口飲盡咖啡,放下杯子:“靜言,該面對的總是要面對的,我不希望每晚都被你的叫聲驚醒。”
我冷冷地看著他不吱聲,這個男人永遠都知道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樣卑劣的手段使我屈服,他走到我面前,摸摸我的臉轉身離開,到了門口,又像想起什麼似的:“你也有一年多沒回去了,買些禮物給親戚朋友帶去吧,別把誰給漏了。”
我猛然起身,狠狠地瞪著他,他還是笑容滿面地看著我。世上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古人小說裡形容男子面如冠玉,清雋爾雅就是像他這樣吧,臉上總是帶著輕鬆無害的笑容卻又具有莫大的殺傷力。雖然在法律上我是他的妻子,但我從來都不懂他,也許一輩子都不會懂。
“捨不得我走?還是想要個Goodbye…kiss?”他看我發怔,玩笑地走過來在我唇邊輕輕印下一個蜻蜓點水的吻:“乖,去睡一下,下午再去買東西。”
我沒有去睡,坐在寬敞的客廳裡點了一支菸抽,然後一直望著我們的巨幅結婚照發呆。那幅相很大,差不多佔了整面牆的位置,任誰看了都會發出好一對金童玉女的喝彩,只是我們都笑得不夠歡愉。劉之牧永遠保持著他那溫文含蓄的招牌淺笑,讓人不清楚他在想什麼;我也好不到哪裡去,一幅雲淡風輕的鬼樣子,好像這個婚姻根本與我無關。婚姻,呵,這就是我的婚姻!
在中央空調的影響下,屋內的氣溫永遠是舒適的二十六度,我卻覺得身子陣陣發冷,一直冷到骨子裡。我是個失敗的女人,二十五歲了,一事無成,沒有事業沒有愛情,別人對我的尊敬是因為我嫁了個成功的丈夫,但他們不知道其實我只是他的奴隸。
開著白色的佳美,漫無目的的在街頭閒逛,因為我的丈夫要我為家人買禮物,可是我哪裡還有什麼家人。一年多前,母親過世,靜聹去了法國,至於靜儀,我不承認有那樣的妹妹,唯一想送給她的是安眠藥或是一條麻繩--給她自盡用。不過我還有一個父親,雖然他身陷囹圄,始終還是我的父親。
把車在百貨公司門口停好,我走進去,為父親挑選了一件名牌夾克。一個購物袋提在手上顯得分量不足,我繼續努力回想我還有什麼親人,老實說這並不是個愉快的記憶。也許我的確不是個做大事的人,心眼狹窄斤斤計較,始終忘不了當年登門求助卻屢屢碰壁的往事,那年我嚐盡人間冷暖,世態炎涼,所謂的親情在金錢面前像紙一樣薄。
怎麼忘了他?我敲敲自己的腦袋,劉之牧,配偶欄上的人選,多麼奇妙,沒有血緣卻是我這生最親密的人。他今天提醒了我,他也是我的“家人”,我開始在整個商場內四處遊走,從與他相識以來,未送過他任何一件禮物。注視著商場裡所有的貨品,我突然發現自己根本不瞭解他的喜好。
當然我知道他習慣穿平角底褲,衣服是清一色的比亞焦蒂,只穿灰色棉襪,皮鞋喜歡義大利的,用都彭的打火機和古龍水,僅此而已,這些是我對他的全部印象。但是我該送什麼給他?天子嬌子又缺什麼?我覺得很為難,原來我從沒有為他費過一點心思。最後買了一件淺灰的開司米毛衣,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尺碼,還是售貨員根據我形容的身形為我選的。
回到家,我有些惴惴不安,他會喜歡嗎?或者會習慣性地用嘲諷口吻同我說,很漂亮,謝謝費心,只是我已經有很多毛衣了。我不知道自己從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沒有自信,他比我大七年,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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