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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那些。吳書朋聽著媽的話回來。他說:“媽,這種女孩不適合我。我喜歡的物件是外向,熱情,活潑點的。況且她看起來也太小了,我差不多可被認成她爸了。”,說到底,他喜歡會來事的女人,而不是女孩。
這麼一來就很好了,原也以為這件事就這麼淡了,但是事隔一個多月,張姨突然興奮的再次和古桃說起兒子吳書朋的事。
一開始,古桃直接明瞭地拒絕他,吳書朋當時也相當爽快的笑著像古桃道歉,說老人家只管自己鐘意,也不問她的意思就擅作主張。為何這件原本該冷卻的事,又會“死灰復燃”,古桃實在想不通。另外,由於古桃毫無意願的態度,似乎更奇怪的讓吳書朋更想追到她,回來次數變多了。能見到兒子,張姨自然很高興。她覺得兒子如果能和小桃結婚,那是再好不過了,附帶的,兒子很有可能會留在國內。吳書朋,古桃可以毫不留情拒絕(她覺得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說清楚對誰都好),但如果張姨插手,就不好做的太無情。正如吳書朋自己先前說的,他不喜歡她哪種型別的女人。古桃對他那種人也沒感覺,談不上喜歡討厭,總之與自己無關。至於吳書朋到底是為什麼會突然又對自己感興趣,她只能把此舉解釋為想他一時想換換口味。
一開始聽小桃說她已經有比較鐘意的男性朋友了,她確實有點生氣,覺得她那樣做不道義。有一陣子,心情難平。古桃對她的態度還是一如既往。她這人就是這樣,正直、誠實、寬厚、沒什麼脾氣、真誠、個性獨立、不好與人打交道,但卻很能和人處成一片前提是如果她想。
張姨會想到出租房子,是因為其他住戶都將自己不用的房子出租出去了。見大傢伙都那麼做,一想自己一個人住,房子空著也是空著,倒不如便宜點租出去。這塊區域屬大學城,幾所大學都分佈在城市這端,所以租房子的人,最多的也就是學生。她決定只租給女孩子,她可經不起男孩子那股鬧勁。鄰居一些人將房子租給男孩子,結果事多了,還鬧得很,東西也容易壞。古桃來問房子出租的訊息時,她就想租給她了,什麼都好商量。第一眼見到她就覺得舒心,喜歡。後來證明自己選擇完全正確,這孩子脾氣驚人的好,又有耐心,也不會嫌你煩或什麼,自己閒得很,找她拉拉家常,說說話,她總會放下手中的事,認認真真聽你說。時間長了,相互之間熟悉一點,談話也變多了,越發發現她是個很有趣的女孩,而且問什麼她似乎都知道。交往久了,連她也開始看起書報來,生活開始變得忙碌充實起來。她又開始做年輕時愛做的活兒,比如刺繡。就好像又得到一個女兒一樣。不過有一樣,就是這孩子太硬,任你怎麼給她點東西,她都肯接,有時弄得自己有點生氣,她照樣沒事一樣和你相處。這樣好的孩子,她真心希望能成自家的。
“多吃點。”張姨道。
再吃一個,還沒嚥下去,胸口一陣噁心。古桃急忙跑到衛生間。
“吃太急了?”古桃一回來,張姨道。
古桃點點頭,她還是想吃的。一湊近,那股味道,她想自己是吃不下了。
“就不吃了?”
“飽了。沒騙你,我確實吃東西了。”
“多吃點好,你就需要多吃點。你看你這 ;,屬於營養不良。”
古桃笑笑。
送走張姨,洗漱後開始真真正正的休息。今晚睡得奇好。再醒來時,天已大亮。前幾天的睡眠似乎都補了回來。她有過瘋狂的念頭,去找他。心裡清楚自己是不會去的。不管有什麼原因,他選擇不說,而寧願一聲不響地離開,肯定有非如此做不可的理由。也許他暫時不想看到自己。也許不想去找他的原因在於自己,正如柏楊有一次說的,自己並不是很喜歡他。怎樣才算是很喜歡,怎樣才算是喜歡?她只是不想事情變得麻煩,複雜。離開嗎?喜歡那樣玩消失,就玩吧,我不會吵也不會鬧,更不會蠢到哭天喊地尋死覓活。這些思想在她頭腦裡攪動,她覺得自己現在在發瘋。一個人,她可以裝得如無其事。
第十章
現在是五月中旬,離完完全全畢業還有兩個多月。按規定,他們是可以在學習期間成家的。古桃還是打算離開學校。至於畢業論文,上學期末,楊導佈置了論題,吩咐旗下學生剩下的就自己找資料,有什麼問題,透過電話或e…mail聯絡他。楊導長年累月不在國內,到處飛,有時你打電話找他有點事,他說自己現在不在國內。古桃已經完成的差不多了,照現在看來,得加快進度,你不能保證一次過關,楊導這人很講究的。先前交過幾篇研究報告,辛辛苦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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