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黃明和程龍逃脫(第2/3 頁)
方給他錄口供的時候,他是這樣說的:
“我確實派出了四個得力的手下。”
“招待來自棒國的運動隊。”
“不過這是有原因的。”
“連海首富黃明是我的舊識。”
“我們認識超過十年了,關係也很好。”
“這次是黃明親自拜託我好好招待一下來自棒國的運動隊。”
“我自然要照辦啊。”
“這點面子還是得給他的。”
“至於說運動隊裡的人是僱傭兵還是恐怖分子。”
“你們覺得我一個商人有能力分辯這些事情嗎?”
“這不應該是你們警方的責任嘛!”
警方一聽好嘛。
一個個滴都是千年的狐狸萬年的妖。
這話讓你們說的是滴水不漏啊!
郭風雷看到程龍的口供後有點犯難了。
他和張炎輝同時提到了黃明。
並且都有把責任推給黃明的意思。
在這種情況下自己要是對黃明沒有表示。
那麼將來一旦黃明出事自己恐怕要擔責任。
於是,青水警方很快給連海警方發了正式的通告。
表示自己這邊會派出一個五人小組。
去連海給黃明錄口供。
希望當地警方能夠適當地協助一下。
連海警方很快便明確答覆沒問題。
他們告訴青水警方按正常程式和他們對接就行。
派往連海的人選郭風雷讓下邊的人自己定。
反正誰去都不會有實質性的收穫。
所以他根本就不在意。
張炎輝交代的第三件事情。
才是郭風雷關注的重點。
因為這和金玉有直接關係。
郭風雷心說金玉是誰。
那不僅僅是自己的同門師弟。
還是自己背後最大的金主。
誰出事他也不能出事。
否則自己的“錢途”可就毀了。
張炎輝的口供是這樣說的:
“我本人最大的一筆現金資產是七億法幣。”
“這筆錢存在了國際銀行。”
“但是不記名支票被人搶走了。”
“我懷疑是金玉派人乾的。”
“希望你們警方能調查清楚。”
負責做筆錄的警官詳細詢問了張炎輝的國際銀行不記名支票一事。
並表示涉案金額巨大。
警方會全力追查這筆錢的下落。
張炎輝心中暗爽。
心說就算自己玩完。
也不能讓金玉這個狗崽子撿了便宜。
讓張炎輝沒想到的是。
辦案警官回頭就在他的口供下方標註了“查無實據,信口雌黃”的字樣。
然後將這件事一筆帶過。
為什麼會這樣,那還用想嗎?
當然是郭風雷的手筆。
在警局內部擺平這點事他還是能辦到的。
6月5日,來自青水的五人小組。
按照流程與連海市警察局進行了對接。
隨後,黃明被請到連海市警局接受青水警方的詢問。
面對青水警方的詢問。
黃明依舊堅持之前的說法。
“18人運動隊確實存在。”
“不過他們仍滯留在連海市的酒店裡。”
“不信我可以帶你們去看看。”
青水市過來的警察不信邪。
還真就選擇了去酒店裡看看。
然後他們就尷尬了。
在黃明的酒店裡。
青水來的警察見到了棒國的18人運動隊。
人家是正經八本地運動隊。
而且真的攜帶了多件貴重器材。
器材總價高達800多萬。
由於黃明在跟張炎輝和程龍的通話中。
並沒有提及運動隊到達青水市的具體時間。
所以真的不排除張炎輝和程龍二人。
打時間差搞恐怖活動的可能。
這他喵的就是一筆爛賬,越查越亂。
“報告局長,黃明這邊把屁股擦得很乾淨。”
“我們抓不到任何把柄!”
“知道了,回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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