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taketurnsband”(第3/4 頁)
nny,今天來嗎?”崔斯傑著重了今天兩個字。
&esp;&esp;許博洲吐了一口煙,煙霧繞在他的臉龐邊,虛化了他臉上的情緒,他掐滅了煙:“會來。”
&esp;&esp;崔斯傑一拳錘向許博洲的肩:“你行啊,一回來就直接住進penny家,又跟她同居。她呢,生意確實做得牛逼,但感情上真是沒開竅,都不知道自己已經引狼入室。”他又說:“還是一匹餓了十年的狼。”
&esp;&esp;許博洲輕瞪了他一眼,站起身,扯下衣架上的黑色皮衣,利落的套上身:“萬一這次是兔子,先吃了狼呢?”
&esp;&esp;“許博洲,你確實自戀了點。”崔斯傑笑他不要臉。
&esp;&esp;許博洲拉開門,下頜抬起,語氣沾了點自傲:“走著瞧。”
&esp;&esp;-
&esp;&esp;既然都是來看同一場演出,周晚並沒有二選一,她認為,既能給母親一個交代,也能支援自己的好朋友。只是平時很少來這種喧囂的場合,她一下車,就被周遭的應援聲鬧得有點不適應,走到門口時,還差點被粉絲擠開,還好同行的宋存扶住了她。
&esp;&esp;宋存長得斯文,白淨高瘦,鼻樑上架著一副銀色邊的眼鏡,乍一眼看上去,溫和到沒什麼攻擊性。
&esp;&esp;驗票口,保安好不容易維持好混亂的秩序。
&esp;&esp;宋存剛拿出票,還沒有遞給工作人員,卻看見工作人員開啟了閘門,讓周晚正常透過。
&esp;&esp;工作人員沒說理由,不過周晚猜到了,應該許博洲安排的人。
&esp;&esp;進去後,宋存好奇的周晚:“這家&esp;livehoe和你有關係?你們周家收購了?”
&esp;&esp;周晚覺得現在的宋存,什麼都能和生意扯到一起,她邊走邊解釋:“我們家還不至於要把整個祁南佔為己有,是我有朋友在裡面工作,打過招呼了。”
&esp;&esp;“哦。”
&esp;&esp;隨後,兩人進了場。
&esp;&esp;livehoe沒有座位,就是一個巨大的人浪舞池,看這種樂隊表演,自然要全場跟著嗨更有感覺。
&esp;&esp;還有幾分鐘開場。
&esp;&esp;周晚和宋存在中後方的位置站著。
&esp;&esp;宋存怕周晚不適應這裡,紳士的說:“一會,你要是不想呆了,嫌吵,我們就走。”
&esp;&esp;周晚點點頭:“好。”
&esp;&esp;突然,燈光暗下,鼎沸的舞池裡更是震耳欲聾的尖叫聲。
&esp;&esp;螢幕裡用手寫的字型,一筆筆的勾勒出“part1”、“&esp;seventeen/17歲”、“那年,我們,第一首歌”,“來自hoobastank樂隊的the&esp;rean”。
&esp;&esp;鼓聲敲響,白織燈依次一束束從頂上打下,半罩在鼓手、吉他手和貝斯手身上,只是四人的樂隊,此時的臺上卻多出了一個人。
&esp;&esp;當粉絲都在疑惑時,螢幕上又勾勒出了字幕——
&esp;&esp;“沒有他,就沒有take&esp;turns&esp;band。”
&esp;&esp;這算得上是給粉絲的開場驚喜。
&esp;&esp;第一波高潮將演出的氣氛直接拉到頂。
&esp;&esp;樂隊四個人將今天貝斯和主唱的位置,留給了他們的好朋友許博洲。
&esp;&esp;絢爛的光束一道道斜著打下,後方是騰起的縷縷煙霧,黑色皮衣、皮靴,一身搖滾著裝的許博洲,似乎天生就是屬於舞臺中央、被聚光燈追逐的人,當上百雙目光盯著他,他絲毫不怯場。
&esp;&esp;一開口,和搖滾完美匹配的磁性嗓音,驚豔四座。
&esp;&esp;“i039;&esp;not&esp;a&esp;perfect&esp;pern
&esp;&esp;我並不完美
&esp;&esp;as&esp;any&esp;thgs&esp;i&esp;wish&esp;i&esp;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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