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僵化死板的第二十條(第1/2 頁)
王皓搖了搖頭:“沒有了,我當時已經憤怒到了極致,但是當趙武拿出刀的時候,我大腦一片空白,然後就失去了理智,身體沒辦法由自己控制了”
林默點點頭:“審判長,我的詢問結束了。”
“而且我方當事人結束捅人,直接就暈了過去,也證明我方當事人的情緒徹底失去了控制,符合激情犯罪的構件要素。”
林默第一段說完,審判長和其他的法律人士觀眾都點了點頭,王皓確實可以判定為激情犯罪。
但大家都沒忘記,林默要論證的是正當防衛啊。
而這時候,林默繼續說道:“當然,我認為王皓的行為同樣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首先,王皓是被趙武等人給束縛住了,而且王皓的親人也受到了凌辱的威脅,那麼根據第二十條,王皓的處境屬於‘被綁架’,而王皓親人的處境屬於‘強姦’,兩者都處於‘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範疇內,而趙武等人就是實施暴力的罪犯,所以我認定王皓反殺的行為完全屬於正當防衛。”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了。”
林默剛說完,全網都熱議了起來。
“羅老師,林律師說的可以成立嗎?”
羅大翔點點頭:“林默非常聰明,他先是論證了王皓是激情犯罪,這樣可以減輕刑法,接著就論王皓的行為符合第二十條,正當防衛,就但從林默的論述來看,王皓的行為確實符合,不過還要看公訴方律師汪聰會提出什麼反對意見。”
這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汪聰的身上。
陳廣泰也是扭頭向汪聰詢問道:“公訴方,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而汪聰只是冷笑了一聲:
“有,當然有!”
“我認為王皓雖然沒有構成故意殺人犯罪,但是也不符合正當防衛,而是屬於防衛過當殺死三人!”
“而根據法律,防衛過當致人死亡是可以用故意殺人罪來判的!”
此話一出,全場皆驚。
汪聰嘴角帶著笑意,他經驗豐富,當然可以臨場發揮,既然你不是持刀蓄意殺人。
那你防衛的時候殺三人可是事實!
而防衛過當致人死亡,是可以判處故意殺人罪的。
接著,他繼續說道:“審判長,我請求將錄影放到王皓捅完一刀後,趙武轉身逃跑,而王皓選擇追上去進行補刀追砍的畫面。”
很快,錄影重複了那一段。
汪聰指著這一段說道:“從這一段影片來看,趙武在丟刀而且被捅了一刀之後,已經完全失去了攻擊能力。
而王皓拿著刀選擇繼續追砍,還是猛烈的追砍,甚至把趙武摁在地上進行屠殺。
難道這就是林律師所說的正當防衛?
簡直就是笑話!”
汪聰的聲音越來越大:“如果說王皓在捅第一刀的時候,還屬於正當防衛,那麼王皓追殺毫無威脅的趙武還屬於正當防衛嗎?他就是要弄死趙武,所以我認為王皓就是要殺死趙武,這個完全不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
而防衛過當的解釋是:‘在實施正當防衛的過程中,如果行為超出了明顯必要的限度並因此造成了重大損害,那麼應當對此承擔刑事責任。’
而王皓的行為,明顯超出了必要的限度,應該負刑事責任!
而他殺害的可是三人!防衛過當至三人死亡!”
“審判長,我說完了。”
說完後,汪聰昂起頭顱,戲謔的看了林默一眼。
這一次他非常的自信!
因為從第二十條這個法律出來之後,根本沒有什麼法官發出過判決。
大部分判決都是防衛過當,而且防衛過當這個判決非常容易生效。
這裡面有很複雜的原因存在。
所以汪聰在內心十分的堅定:“無論如何,王皓就是追殺三人,優勢在我!”
汪聰說完,網路上也是在瘋狂討論,因為他提出了一個新的點,“防衛過當致人死亡!”
直播間內。
“羅老師,汪聰的說法正確嗎?”
“是啊,快解釋一下啊!”
眾人明顯著急了,如果是真的,那麼王皓還是屬於故意殺人啊!
這時候,羅大翔想了想說道:“是的,汪聰的說法是正確的,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下,王皓奪刀後反擊的第一刀還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內,但第二刀,第三刀,以及後續的追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