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渣父的忌諱(第1/1 頁)
夏哲翰長嘆了一口氣,將梅氏擁入懷裡,勸慰說:
“你放心,欠萱兒的我都記著,以後會加倍的賠償回來,今兒給了臭丫頭多少,他日我必雙倍的補給萱兒。我知道今日是委屈了你和兩個孩子,但我也是迫不得已,現在形勢嚴峻,我要是行差踏錯,連官位都要丟了,還談什麼家財。”
“老爺這話是什麼意思?”梅氏不明所以。
夏哲翰低聲說:“你忘了前兒皇上病了,穆王卻在王府飲酒作樂,被御史告了的事嗎?皇上龍顏大怒,當著百官的面大斥穆王忤逆不孝,並宣了禮部的人去穆王府上誦了兩個時辰的孝經,還讓穆王閉府思過,抄寫五百遍孝遍。這關頭,如果老太太把事鬧大了被外面的人知道,傳了我不孝的名聲,皇上正為穆王的事怒氣未消,聽了此事定然要嚴懲。你說,我是官重要,還是財重要?”
皇帝老了,兒子又大了,難免心思多了,所以孝之一字,已成了皇帝的逆鱗,觸之必怒。
如今又正是皇子們暗中爭那位子的時候,更不能出錯。捨去錢財,留得青山在,多少錢財撈不到?
夏哲翰要是沒有這點魅力,也不能在短短十四年間做到正五品官,雖說其中有伯府幫忙,可伯府不止梅氏一個女兒,更不止他一個女婿,他要是沒有本事,伯府的人能大力扶持他嗎?
梅氏聽了夏哲翰一番分析,為了夫君前程,不得已也得接受。
但是,奪人錢財,如殺人父母,梅氏眼中掠過濃濃的恨意。
選了吉日,又做了法事,夏靜月終於完成了劉氏的遺願,將她葬在夏府的祖墳,靈牌也入了夏家的祠堂。
接下來要做的,就是一年的守孝期。
大靖朝的守孝規矩是,如果高堂還在,也就是說去逝之人(劉氏)的父母或者公婆還在的話,兒女只需守一年。
畢竟,更年長的長輩還在,不能只顧守父母的孝,而忘了年老的祖父母需要照顧。
如果高堂不在,也就是說如果老太太不在了的話,那麼夏靜月就得為劉氏守足三年。
大靖朝的守孝還有分階段,一年孝的前三個月不許吃肉不許穿鮮豔的衣服,半年內不得穿金戴銀,除了白花,頭上不能戴其他顏色的花。
守孝一年內,不許參加任何的喜事,更不許自辦喜事。
要換了三年孝,一年內不得吃肉穿鮮豔衣服,兩年內不得穿金戴銀,三年內不能參加任何喜事。
劉氏去了有四個月,夏靜月已過了三個月的重孝期,接下來要守的是:不穿金戴銀,不去參加別人的喜事、樂事,衣著也儘量樸素就行了。
夏靜月守在松濤堂內陪著老太太,而梅氏那邊。
劉氏入了祖墳,牌位也進了祠堂後,梅氏馬上請道長過府來看風水,在府中掛了許多陰陽鏡,照得劉氏鬼魂進不了家門。
治不了活著的人,也能治治死了的鬼。
因此事,夏氏夫婦對夏靜月的稱呼又多了一項:討債鬼。
即使如此,劉氏仍然好幾晚都沒有睡個安穩覺。
一想到那麼多的銀子家產要給了夏靜月,她就肝火上升,眼紅耳赤!
偏偏操辦的事,還得她親辦,親身經手一座座莊子,一間間鋪子,以及一摞摞的銀票以後全歸了夏靜月,梅氏的心肝就揪著揪著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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