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其時袁善祥侍奉帝側七年有餘,盛寵(第2/2 頁)
日,吏部右侍郎沉坤亦上疏請求立儲,並請晉皇長子生母陳安嬪為貴妃,“陳氏誕育元子,已及十五載,是固朝夕奉御,敬奉勤勞,何其只居於嬪位?故請冊立安嬪為貴妃以視元嗣母之尊,並立皇長子為東宮。”
&esp;&esp;誥承帝大為光火,召尤思恭、沉坤面詰,斥其“言辭忤觸,目無君父,妄議宮闈事體”,令錦衣衛校尉杖於朝,並逮送鎮撫司拷訊。誥承帝雷霆震怒,重治尤、沉二人。朝臣們只得暫且按下,緘默不響。
&esp;&esp;誥承叄年十二月,翰林院學士孫如謙、侍讀學士劉敏政、左春坊左庶子周士衡、翰林院侍讀陸應文、修撰劉俊、向埰、戶部主事黃璟、吏科給事中許鉉、大理寺評事吳欽等人累進奏疏,以皇長子年已十六,不冊、不冠、不請婚而遺天下大慮,再次請立皇儲,且晉封安嬪陳氏為貴妃。禮部同時上疏,奏請冊立東宮。
&esp;&esp;誥承帝全數留中,概置不問。
&esp;&esp;誥承四年正月二日,戶部山東清吏司主事黃璟為錦衣衛校尉發其索輸草者賂,且同司內郎中曹軏、員外郎張見沛於五裡屯攜妓飲宴。錦衣衛鞫,送刑部,論璟當充軍,軏、見沛當貶為民。上曰:軏、見沛行檢不端,亦發充邊衛軍。
&esp;&esp;誥承四年二月四日,錦衣衛廉得吏科給事中許鉉受賂,為人脫死罪。上命錦衣衛遣官往執之。
&esp;&esp;誥承四年二月十一日,翰林院學士孫如謙家人有中鹽虛買實收者,錦衣衛廉得以聞,上命六科給事中李昂等共審之,都察院鞫之。
&esp;&esp;……
&esp;&esp;袁後胞兄,錦衣衛指揮使,建昌侯袁宗廷掌錦衣衛事,奉敕專管行事校尉偵緝訪查京城內外奸宄,但系謀逆反叛,妖言惑眾,窺伺朝廷事情,交通王府、外夷,窩藏奸盜及各倉場庫務虛買實收,開單官吏受財賣法,緝訪得出,請旨拿送。而一、二月內,上疏請求立儲之官員牽涉者眾,一時錦衣衛獄舍有人滿之患,舉朝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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