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序章(第1/2 頁)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莊靜女,是莊嚴的莊,不是裝逼的裝。
我考上了本地top1的醫學院,在學校裡遇到一位碰巧和我情侶名的學姐,比我高兩屆,她叫安其姝。
她是鼎鼎大名的骨科學姐,當年唯一一個在由男性統治的科室裡混得風生水起的女生。
她醒得比太陽早,睡得比月亮晚,臨床和科研一樣也不落下。
她當時就住在我隔壁寢室,我很喜歡她。
“靜女其姝”出自《詩經·邶風》,意思是嫻靜美好的女子非常美麗。
這個名飽含我爸媽對我的殷切希望,他們希望我能乖巧溫順、聽話懂事。
但很可惜,二十多年來,我與他們的期望背道而馳。
小時候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也就罷了,長大後更是離經叛道特立獨行。
今年吃年飯時,爸媽第9次旁敲側擊讓我談個男朋友,儘管我才22歲。
我感到異常煩躁,一瞬間的暴怒在我心中生出邪惡的火苗。
於是我對他們出櫃了。
我說:“我有喜歡的人,她是女生。”
他們不信,他們覺得同性戀是異類、是變態。
他們覺得我是變態。
他們衝我大吼大叫,汙糟刺耳的話語從左耳和右耳一起進,沒地方出。
我不說話,我爸開始坐在沙發上擦眼淚,我媽在餐廳砸碗碟。
我媽聲嘶力竭地咆哮:“我這輩子只在乎你爸一個人,誰敢讓他傷心,我就讓誰去死!!!”
叮鈴哐啷的聲響從廚房傳來,不知道她又砸碎了多少盤子,這聲音刺得我耳膜疼痛,滋生出一種病態的快意。
爺爺拉著我躲進房間,關上門,愣愣地看我掉眼淚。
眼淚流完了,行李也收拾好了。
家門砰的一聲拍上,我被趕了出去。
在大年初一晚上十一點,連現找旅舍都非常困難的時間。
爺爺不忍心,連夜叫了車把我帶回老家。
出發前我回頭看了一眼那道門,從這一刻起,它是鐵門、房門,唯獨不是家門。
老家很好,是典型的農村,民風淳樸,風景怡人。
但如果當時我腿上沒有傷就好了,因為老家的醫療水平很低。
我體寒,冬天腳邊不放暖水袋的話,會徹夜冷得睡不著覺。
年前的某天我不小心睡得太沉,第二天一早醒來,腿上就多了一塊駭人的燙傷。
這種暖水袋造成的低溫燙傷很難治,我本來應該留在城市裡,在大醫院處理傷口的。
被趕回老家之後,我只能求助於當地的鄉鎮醫院。
醫生在沒有打麻藥的情況下,用組織剪直接剪下了我腿上化膿後增生的肉芽組織。
我當時攥著手裡的換藥單據,咬著牙硬是忍住了,沒吭聲也沒掉眼淚。
爺爺還在旁邊擔憂地看著,我不想讓他多心。
每一剪下去都會伴隨皮肉分離的聲音,痛覺迅速蔓延擴大,最後變得麻木,我幾乎感覺不到自己的腿了。
痛到最後,我恍惚地想:“安其姝,這是我為喜歡你這件事而付出的代價,我心甘情願。”
後來那傷口遷延不愈,儘管我開學返校之後,在本院又做了兩次手術。
醫藥費倒是不必擔心,只要我開口,我爸就會給錢。
我沒有告訴他的是,手術時從我傷口裡取出了一塊不明組織,是在鄉鎮醫院敷的藥導致的細胞增殖和異變,再拖下去會有癌變風險。
他沒必要知道這些,知道了又要為我掉眼淚,我媽就又會想刀了我。
回到學校讓我感到快樂,雖然跛著一條腿,但我又能經常見到安學姐了。
她很照顧我,聽說我受傷後行動不便,經常幫我帶飯——她自己平常忙於科研,吃飯時間很不規律,是為了我硬生生改成到點吃飯的。
她卻說自己只是順路幫我帶一下而已。
後來她幾經輾轉,帶我去找了一位老專家——一位在急診換藥室工作的老護士,甚至並不是什麼燒傷科或者整形外的醫生。
但這位老護士非常厲害,看過我腿上傷口之後,只說了一句:“放心,能治。”
她當時在我旁邊,幾不可聞地鬆了一口氣。
我懸著的心也終於落下,隨著傷口的好轉,心情也自然疏朗起來,開始躍躍欲試要打球。
她聞言沒有反對,二話不說帶我一起殺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