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不後悔(第1/2 頁)
涉及到抓捕殺人兇手的時候,可以動槍,但是也是在對方在傷害你,威脅你生命安全的時候。
也就是說,殺人犯手裡有刀,面對面來,要殺你的時候,你可以動槍,但是對方要是逃跑,你都不能夠開槍的。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電視劇裡邊,抓人的時候,明明手裡有槍卻不開,一般來說這槍就是起一個威懾作用的。
《人民的名義》裡邊,大風廠事故的時候,祁廳長這麼高的領導,才敢下令鳴槍示警。
而江風這麼一個副所長動槍。
現在開槍了,要面臨一系列的審查的,這也是為什麼江風讓陳才幫自己把彈殼給撿回來的原因,開了幾發,一定要對上的。
“王所,四十分鐘之前,我接到線報,有人舉報,縣裡的王二虎和張小三兩混混子,糾結了三十多人。
約在咱們西城派出所轄區城邊的三溝子,打群架,手裡持有砍刀等之類的武器。
接到警情以後,我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現場一片混亂,三十多人已經打成一團,經過喊話以後,毫無作用。
我們巡邏小組,一共八人,根本沒有辦法控制現場的情況,根據觀察,現場三十多人的混戰,各個都持有砍刀等管制刀具。
為防止發生嚴重的後果,造成重大的事故,我果斷鳴槍示警,對現場喊話,讓眾人放下手裡的刀具。
但是毫無效果,並且現場幾個小混混,還試圖挑釁。
我再次朝天鳴槍警告,表示如果繼續行兇,我會使用武器,告知後,王二虎一意孤行,舉起手裡的砍刀,繼續砍向一個混混。
無奈之下,我第三次開槍,制止了王二虎犯罪行為,一槍打在王二虎的腿部,控制住了現場。
後來在控制人員的過程中,有人企圖逃跑,我第四次開槍,朝天鳴槍示警,震懾全場。
在開槍後,我第一時間,讓同事,為王二虎包紮傷口,並且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江風有條不紊的把現場的情況,和四次開槍的強因後果,以及開槍打在哪裡交代了一個清楚。
當然了,這個事情事後肯定是要寫報告的,現在只是把情況和王祥發彙報一下,讓王祥發心裡有個數而已。
王祥發聽到這裡,依舊面色嚴肅,開了四槍,雖然說都有具體的原因,說起來也沒有什麼錯誤,但是畢竟是開槍了。
這後果到底什麼樣,還真的不好說,不過心裡對於江風的氣,倒是消了一些。
換位思考一下,自己處在江風的位置也不好處理的,江風的處理也沒有任何的毛病,就是開槍這件事。
要是能不開槍就不要開槍啊,一旦開槍了,這事情就不好處理了,哪怕是鳴槍示警也無所謂,可問題是不該打王二虎那一槍啊。
就是一場群毆而已,雖然說人數多一點,但是也不至於開槍的。
王祥發心裡嘆了口氣,正準備說什麼的時候,就聽江風繼續說道。
“王所,現場一共有六名重傷員,其中除了我開槍打的王二虎以外,剩下的傷員情況都很嚴重。”
“你確定?”王祥發一瞬間就來精神了,這要是一場聚眾鬥毆的話,沒什麼嚴重後果的話,那案件的定性,很可能就是治安案件,治安案件開槍就過分了。
但是要是有人重傷了,那就是刑事案件了,嚴重的刑事案件,開槍也多少有一個算是說得過去的理由,不是那麼的誇張,傳出去會讓人笑話,雖然說該處理的還是要處理。
“確定,另外還有一人,醫生現場表明,搶救的希望不大,隨時可能死亡,我安排了陳才帶著十二人,跟隨救護車到了醫院,現在兩人一組看著……”
“真的。”王祥發一瞬間眼神就凝重了起來,要是有人死亡的話,那開槍就完全沒有問題。
只是區別在江風應不應該打王二虎那一槍的區別上,最起碼自己是不會受到什麼牽連了,江風的事情,也就模糊了。
說不定沒有自己想的那麼嚴重了。
“兩個人不夠,張教,你再幾個人去醫院,一定要把嫌疑人給看住了,另外要是有什麼情況,隨時和我彙報。”王祥發看著張明說道。
張明也明白什麼意思,帶著幾個人急匆匆的離開了。
王祥發開始給局裡彙報情況了,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不和局裡打招呼是不行的。
而且現場這麼多人,全部帶回所裡,辦案區都放不下的,還是要帶到局裡的辦案區。
今天晚上值班的張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