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黑夜匪徒(第2/3 頁)
道:“小人有罪,欺瞞了大人,是丟了許多財物。除了十幾萬的銀兩,還有價值不菲的珠寶首飾。若能追回,小人願拿出財寶丟失的三呈獻給大人。”
孫堯笑著道:“沒想到施老闆竟然如此有錢,怎麼會屈居這偏遠小鎮吶?”
施恩道:“實不相瞞,小人本是‘羅剎城’,也就是‘羅剎鎮’的一名商人,那裡發生戰亂之後,小人就攜家眷隱居到了這裡,本想著這裡地處偏遠,可以平平安安的過幾天安穩日子,誰曾想……”說著,又哭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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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桐輕聲道:“鎮守大人,我們在赴任的路上,確實見到了不少行跡可疑之人,好像是‘羅剎鎮’的潰兵和土匪,或許他們真的到了這裡。”
孫堯點點頭,站起身,扶著施恩坐下,溫言道:“施老闆既然被搶了這麼多財寶,而且還是入室搶劫,行為極其惡劣,影響也極壞,鎮上出了這樣的事,本官責無旁貸。那施老闆需要本官怎麼做呢?”
施恩忙道:“只需要大人釋出一個通緝盜匪的公告,剩下的小人會自行安排。”
孫堯嘆了口氣道:“這倒也不難。只是施老闆家資鉅萬,實是應該多僱傭些保鏢護院才是。”
施恩臉色一紅,嚅嚅道:“其實小的初來‘青雲鎮’之時,也僱傭了不少保鏢護院,但眼見這裡一直太平,就、就全部遣散了。”
孫堯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道:“世事難料,施老闆還是小心為上啊。”
施恩連連點頭,“大人教訓的是,小人回去就多僱傭些人手。”
當下,孫堯讓吳桐起草了一份關於“青雲鎮”出現盜匪的公告,稱近期鎮上出現三名不明身份的匪徒,實行了多起嚴重入室盜竊與搶劫案件,行事猖獗,性質惡劣,為儘快將其捉拿歸案,維護地方治安,特此釋出盜匪通告,望廣大百姓積極協作,加強防範,共同維護我地安寧,云云。
寫完之後,又抄寫幾份,交給施恩。施恩千恩萬謝的拿了通告,自去安排。
孫堯看著施恩的背影,輕聲道:“不知道這樣子有沒有效果。”
吳桐搖搖頭,嘆息道:“恐怕很難。這‘青雲鎮’的百姓,安逸的太久了,怕事、怕人,都只想著過自己的安穩日子。如果事情沒到自己的頭上,是不會關心別人的境遇的。”
果然,第二天,施恩垂頭喪氣的來到府衙,哭喪著臉說沒人響應,抱怨說平時這幫人做事挺積極的,這次一聽是要追捕盜匪,各個躲得遠遠的,生怕惹火上身。
孫堯笑著說道:“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施老闆實在不行,可以懸賞嘛。”
施恩想了想,點頭道:“大人說的是,小人這就去試試,只要能抓住盜匪,為百姓除害,維護一方安寧,小人花些錢財是沒有什麼的。那小人這就去張羅了。”說罷,轉身匆匆離開了府衙。
只是幾天之後,也沒見施恩有什麼動靜,卻再也沒來府衙。
這天深夜,兩名盜匪又闖入了“青雲鎮”另一位布匹商人謝禮的宅中,搶劫了大批財寶。
第二天謝禮拉著施恩,哭喊著來到府衙,求孫堯給他們做主。孫堯一攤手,說道:“我們三人,一個老頭子,一個大姑娘,再加上本官一介武夫,不是破案高手,也不會破案,實在是愛莫能助。”
他看著施恩和謝禮二人,說道:“你們兩位說吧,需要本官做什麼,儘管說,凡是本官能做的,一定全力相助。”
施恩和謝禮對望一眼,默然無語,可不是嗎?人家鎮守大人初來乍到,就開始募兵,想要維護地方治安,保境安民,但卻無人搭理,其中以他們二人最是輕蔑,反對最烈,以為鎮守借募兵為由,搜刮民財。
自從施恩家裡出了事,鎮守大人又應他的請求,釋出了通告,但鎮上百姓根本就無人理會。如今又出了事,又來找鎮守,人家現在手上無兵可調,無人可用,又能怎麼辦呢?
總不能讓鎮守帶著一個七十多歲的老頭子,一個二十七八歲的大姑娘,加上幾個娃娃去追捕窮兇極惡的盜匪吧?
孫堯想了想,說道:“本官初到此地,威望不足以使民眾,實在是無能為力啊。不過身為一鎮之長官,出了這樣的事情,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看這樣吧,你們二位不妨先出資組建民團,本官以官方名義予以確認,民團有維護地方治安之權,如何?”
施、謝二人互看一眼,思索了片刻,嘆了口氣道:“看來也只有如此了。”二人告辭而去。
不久,施恩、謝禮二人就出資籌建了民團,以維護地方治安為主要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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