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應對(第2/2 頁)
“格律詩公司是不是不正當競爭,由訂購合同說了算,由生產成本說了算,樂聖公司說的可不算!”
“單單是‘扶貧’這兩個字,咱們格律詩公司在法官那裡,就已經贏了。”
馮世傑朝著劉冰,把剛才想問的問了出來:“丁哥說,敗訴了公司也不會有什麼損失,這是什麼意思?”
丁元英平靜的看著劉冰,想聽聽看劉冰能不能說出來正確答案。
劉冰宛然一笑:“世傑,市場競爭是殘酷,你吃了人家就吃不到。”
“音響是物質條件達到一定水平後的享受型消費品,因此音響市場註定是一個小市場。”
“而這個市場裡,不是隻有樂聖一家公司。”
“樂聖在hifi音響市場的市場份額,群狼環伺,哪家音響公司不想上來吃一口。”
“你說,樂聖公司遭遇現在的困境,其他公司會不會落井下石,來給格律詩公司幫幫場子?”
“要不了幾天,其他音響公司收購格律詩的意向書,就會發到我們手上!”
“而針對格律詩的收購價格,只會比起訴賠償金更高。”
“世傑,不要低估那些商場大鱷們的嗅覺,他們會比你想象的更敏感。”
馮世傑被劉冰的話,震到不知所措,他緊張的朝丁元英要了一根菸,緩解情緒。
丁元英詫異的看了眼劉冰,他沒想到,劉冰竟然能想到這一點。
劉冰說的很明白,歐陽雪當然是聽懂了,她點點頭,把問題回到起訴這件事情上:
“我諮詢過律師收費,從15%到30%不等,600萬元的爭議標的,就按15%計算的話也得90萬元。”
“丁哥,咱們公司賬面上的錢,要預留一部分,月底償還銀行的貸款。”
“剩下的錢,距離90萬還差一大半呢。”
公司運作,不融資的話,貸款盤活現金流是必不可少的。
格律詩公司運作高峰期,需要的資金在300萬左右,僅靠公司的造血能力,是遠遠不夠的。
丁元英笑了:“誰規定打官司一定要找律師?”
“這個官司不復雜,能把證據實事求是的說清楚就行。”
“肖亞文素質不錯,有一定法律知識和商務經驗,跟你和小丹也熟,你的公司可以出20萬元請她做訴訟代理。到京城找她一趟,徵求一下她的意見。”
歐陽雪開玩笑的說道:“如果是亞文都能打的官司,那小丹也能打了?”
丁元英揮揮手,笑著解釋道:“能,但不適合。”
“肖亞文接這案子也存在和工作發生衝突的問題,只是衝突成本低。”
“小丹的工作性質不適合在媒體露面,時間也不好協調。”
芮小丹聽劉冰的話,心裡也有觸動。這時也笑著插話道:
“20萬?眼都紅了。就這點事,給5萬我就給你們打了。”
馮世傑像是被這種氛圍渲染了,同樣發出了真心的笑容。
劉冰的解釋他聽進去了。
明白自己陷入了思維定式,在恐慌中忘記初心。
其實,他只需要像最開始那樣,相信丁元英就行了。
信任,才是格律詩公司從零到有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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