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篇 非官腐敗(第1/1 頁)
第57章 非官腐敗
不養車不知車的麻煩,要按時上保險,刮碰了要報出險,要修車。中國汽車製造和銷售高速增長,帶動相關產業的進步,刺激了保險業務的繁榮。保險業從業人員中有龐大規模的業務員。有推廣保險業務的,有勘察現場事故的,前者透過熟人開展業務,業務員可對熟人給與優惠照顧,但優惠沒有損害公司和他人的利益,是從自己的“點”中扣除,也就是自己少得些,虧了自己,不虧他人,這是競爭中採取的“明智”之舉;然而後者情況不同,這勘察員是理賠前的重要“人物”,有“決定”權,有“推薦”權,他常不考慮參保人的意願和質量信用,保險公司大概是出於減低成本考慮,也默許這做法。這勘察員多是無正式編制的人員,是合同制或短期臨時聘用的。按理說,他們不敢胡作非為,然而找他們的人多了,求他給生意的人多了,他便得意得飄飄然,頤指氣使,對服務物件裝起大來,不按他意旨去指定車廠修理的便百般刁難,拖延賠付。這些人本來是保險人養活,但在“人情”中他們忘了身份,又吃著另一碗飯。人情在市場經濟中,與利益捆在一起。
腐敗,現在看來,不僅僅在官場,在國企,在公共事業單位,也在私企,只要有人的地方,只要有一點“權力”,腐敗就會滋生。
求人不僅僅靠面子,今天市場經濟條件下,更傾向於交易。交易有“規則”,不公開的潛規則,有明碼標價,公開了的秘密。
人們常說要建立健全法制。然而,法律方面清規戒律越多,辦事難度越大,價越高。法的規定多了,執法成為炙手可熱的崗位,人們趨之若鶩,成為重災區。依法治國,但天下哪有不用人來執行的法律?法律的空子、伸縮無論如何都有。即使法律定死了,規定具體到不假思索的程度,判定、認定的技術層面及過程也可橫生枝節。
過去分配製,有好壞高低,存在人為不公平。市場經濟,什麼錢有什麼等級消費,這公平嗎?
有錢能使鬼推磨,這是“陰間”法則?人間還有陰陽臉,送錢也得有人,有關係。
關係變得重要了,在有的地方沒有關係寸步難行。官場需要關係,生意需要關係,一點點小事也要找人。
人說:辦成事兒,這是能耐,有本事。過去說不花錢能辦事是能耐,今天花錢辦事是本事。
整治腐敗,靠法治,改變營商環境。要完善法律,更要完善民主。要讓人民有權監督,扞衛自己的正當權益,扞衛公平正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