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勞資糾紛的後果!(第1/2 頁)
作為高中生球員中的代表,狼王加內特無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新秀合同還未到期,森林狼隊就提前為其送上了6年1.26億的頂薪合同。
這筆合同在這個年代無疑是轟動全聯盟的事件。
要知道,在當時的聯盟中能夠拿到價值過億頂薪合同的,無不是在聯盟裡成名多年的頂級球星。
加內特雖然很有潛力,但說到底他也只是個剛進聯盟才2年的毛頭小子。
很多實力比他強,名氣比他大的球星,賺的還沒他多。
這些球員自然不滿意,這也是引發勞資糾紛的一個導火索。
受加內特天價合同的影響,馬布裡決定自己未受到公平的待遇,從而離開了森林狼隊。
這也間接地導致了森林狼隊送出了古格里奧塔,為了彌補損失森林狼非法和喬·史密斯簽下了非法合同。
再被聯盟發現後,這筆交易非但沒能最終完成,森林狼隊還因此失去了未來三個首輪選秀權。
可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而除了加內特的天價合同以外,聯盟中還有不少這樣的例子。
94年的狀元秀大狗羅賓遜在新秀賽季一場未打的情況下,就喊出了13年1億米刀的天價合同。
雖然最後只簽了10年6800萬米刀的大合同,但這也成為了nba歷史上最大的新秀合同。
再比如華夏球迷非常熟悉的霍二叔朱萬·霍華德,在自己第二個賽季就達到了場均22.1分8.1籃板和4.4助攻,讓他在96年的自由人市場十分搶手。
最初霍二叔和邁阿密達成了7年1.01億米刀的合同,但馬上就被nba聯盟給否決了。
因為這個合同違背了nba已有的工資帽制度。
最後霍二叔只能和華盛頓子彈隊簽下了7年1.05億米刀的合同,成為了nba歷史上第一個年薪過千萬的球員。
本來球隊老闆就對球員獲得nba一切和籃球相關的收益的57%感到耿耿於懷。
他們的目標是球員僅僅只能夠拿到48%的收益,現在有越來越多的球員能夠拿到如此高薪,這讓絕大多數的球隊老闆感到非常不滿。
這也是此次勞資糾紛爆發的一個重要原因。
這就好比nba是一個社會,各支球隊就是這個社會中的各個公司,而球員就是打工人。
既然是公司就有規模大小,福利待遇上自然也有不同。
身為打工人的球員當然是擇優選擇。
可這麼一來,那些有錢的球隊就能花大價錢挖來自己心儀的球員,再靠這些球員去獲得更多的利益。
再用獲得的利益去挑選自己心儀的球員,如此形成一個良性迴圈。
但那些沒錢的球隊就只能越來越差。
到最後,nba就會成為那幾支有錢球隊之間的競爭。
nba聯盟自然是不希望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這才有了工資帽制度來限制這一現象的發生,以求最大程度的公平。
而勞資糾紛爆發的另一個原因就是“拉里·伯德條款”。
這個條款可以允許球隊給出超過工資帽限制的薪水。
從而導致了那些遞增型合同的數額大大提高。
球隊老闆希望取消這一條款,並且對球員所能拿到的最大薪水給予限制。
同時絕大部分球隊老闆還要求改良新秀球員的標準化合同,以避免新秀在三年後就變成完全自由球員。
而球員工會方面希望保衛他們前些年在談判中獲得的利益,反對改變當前工資帽制度,尤其是反對針對“拉里·伯德條款”的改革。
當然除此之外,球員工會反對的還有為每個球員設定各自的工資帽,以及支援提高底薪薪水水平。
因為在1997-1998賽季,整個nba中有22%的球員拿的都是底薪。
所以,當雙方在1998年6月22日,進行的第九次談判破裂後,nba聯盟單方面在1998年7月1日宣佈封館,nba歷史最長的停擺正式開始。
在這204天內,球隊被禁止進行任何的球員交易,也不能進行試訓以及與球員會談。
甚至1998年世錦賽,米國都沒能派出nba球員參賽。
對於世錦賽米國隊有沒有nba球員,陳放毫不在意。
他在意的是,停擺對他造成的影響。
首先,停擺期間被要求各支球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