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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不接受和稀泥的處理(第2/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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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我是說過買本店的茶葉,三天之後會以超過本金三成的價格贖回,但我也說了,茶葉的封籤不得損壞,**不能有異,但是他給我的茶葉,沒有封籤,**也換了,我如何能如約贖回?”

雖然陳三不怕這個官差,但他說話也不趾高氣昂,不把人放在眼裡,反而是很謙和平淡的把前因後果講了出來。

“既然人家有此規定,你為何還要大吵大鬧,耍皮撒潑?”

絡腮鬍又把目光投向那惡人先告狀的傢伙。

“官爺,我只是不小心把封籤損壞了,即便有錯卻也不至於如此吧?可是他卻揪著這一點大做文章,死活不給我贖回,這不是騙人嗎?”

陳三冷笑一聲,“什麼叫我揪著不放,大做文章?國有國法,店有店規,我事先已經說得很清楚了,要贖回的茶葉封籤絕對不能有損毀,**切不可懂,你兩樣都有問題,叫我們如何贖回?”

此言一出,對方一時語塞,憋了半天,愣是沒憋出個屁來。

其實他也知道自己這樣有點胡攪蠻纏,封籤遺失,**不一,人家完全有理由拒絕贖回。

但他就是要鬧,鬧大了,對方想著息事寧人,他就有利可圖了。

但是這個口子陳三是絕對不會開的,而且他覺得正好可以拿這個傢伙做個反面教材。

不管是什麼原因,只要封籤破損,**不一,那就自行承擔後果,想讓茶葉店背鍋,門都沒有。

“官老爺,求求您為小民做主啊,這一百兩銀子是我們一家子的積蓄,我母親臥病在床,孩子嗷嗷待哺,若是今天拿不回銀子,以後可怎麼活下去。”

這人也是會察言觀色,一看胡攪蠻纏不行就打起了感情牌。

他說自己有臥病在床的母親,嗷嗷待哺的孩子,無非是想以此博取官差的同情心。

人嘛,都是比較同情弱者的,聽到對方的處境如此艱苦,而老闆又是個不差錢的富商,百十兩銀子算不得什麼,那他的心必然會傾向於弱者。

當然了。

這是在不損害自己利益的情況下,如果損害到自己的利益,這一絲同情心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你們二人各執一詞,這樣吵來吵去的吵一天都不會有什麼結果,要不這樣如何,你們倆都給本官一個面子,你的一百三十兩退一步,只要七十兩,而你作為老闆,也不要揪著規定不放,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

典型的和稀泥做法。

陳三就怕出現這種情況,因為這個口子一開,後面又出現類似的事情,是不是也要給錢呢?

而且這個事情很明顯,什麼封籤破損都是扯淡,對方純粹就是來渾水摸魚騙錢來的。

“多謝官爺,還是官爺公允,我對這個處理結果沒意見,就當我自己花錢買教訓了,誰讓我沒保護好封籤呢,但是七十兩銀子,也足夠我們家生活的了。”

這人眼珠子滴溜溜一轉,表面上一副破財免災的樣子,實則心裡開心得很,因為這就是他想要的結果。

別說七十兩,就是五十兩,三十兩,那都是賺的。

“我不同意。”

陳三搖搖頭,“這位官爺,我報官並非是因為他在我店裡鬧事,而是他以假亂真,擾亂市場,並且敲詐勒索我,這可是重罪。”

什麼?以假亂真,敲詐勒索?

此話一出,絡腮鬍臉色不由地一變,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確實是重罪。

這可不是一個罪名,而是三個罪名,輕則判坐牢二十年,重則發配邊疆勞役,甚至砍頭。

“陳老闆是吧?有些話可不能亂說,你要是強行給他扣帽子,小心最後反落個誣陷罪。”

絡腮鬍面色一沉,他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結果陳三不願意,反而要升級矛盾,硬生生給對方扣上三條重罪,這是要把事做絕啊。

也正是因為此,絡腮鬍對陳三的觀感不是特別好,覺得他是仗勢欺人,刻意打壓報復百姓。

倘若陳三堅持指責那人擾亂市場,敲詐勒索,但查證之後又無實據,那就可以告他誣陷罪。

這個罪雖然不是什麼重罪,但是讓他坐幾年牢還是可以的。

陳三身為茶葉店的老闆,家纏萬貫都不足以形容他的富有,倘若進去做幾年牢,那實在是划不來。

所以,絡腮鬍實際上是在警告陳三,不要搞著搞著把自己給搞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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