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房地產陛下可有興趣?(第3/3 頁)
汐月一臉茫然,她飽讀詩書,自認為曉天文通地理,可是房地產這三個字,她卻是聞所未聞。
“簡單來說就是土地財政,賣房子。”
林安笑著說道,“王都寸土寸金,非富即貴者根本買不起,而且即便有大家大戶不缺銀兩,可是按大夏律法,也要功名才有資格在王都購住房產,這就大大限制了王都的人口發展和經濟繁榮。”
“我建議徹底放開在王都的購房限制,不要有任何條條框框,一切向錢看。”
林安不愧是二十一世紀的人,對於房地產這種畸形的商業印象深刻。
古代受制於生活條件和戰爭,人比較少,在別的地方,房地產可能搞不起來。
但是王都,這個象徵著身份和地位的皇城,多少人趨之若鶩。
正是搞房地產最溫潤的土壤。
“王都皇城,天子腳下,豈能如此沒有規矩?”
皇甫汐月鳳眉微皺,在她的認知中,王都乃天子之城,象徵著身份和地位,直接放開任由三教九流之徒定居於此,成何體統?
“你就說你想不想賺銀子吧?”
林安問道。
“想。”
“想就聽我的,拋開世俗那些條條框框,眼光放得長遠一些,我們的目標是星辰大海。”
星辰大海?
皇甫汐月心神一顫,沒錯,她的目標是星辰大海,而不是拘於華夏一地。
“具體如何做?”
皇甫汐月問道。
“由朝廷出資在王都某一區域建造一批房子,不要太大,夠五口之家居住便可。”
“房子建造完成後,由戶部負責售賣,統一價格為三千兩一棟。”
皇甫汐月一驚,“三千兩?百姓如何買得起?富商豪紳家大業大,人丁眾多,又怎會買這種只能五人居住的房子。”
皇甫汐月還以為林安要建造的是府苑宅邸,賣於皇城之外的富商豪紳,結果只是建造小房子,這就有點胡來了。
這樣的房子,百姓買不起,富商不屑於買,到時候賣不出去就成笑話了。
“誰說百姓買不起?”
林安一本正經的說道,“有意購房者若是錢財不夠,可由官府背書作保,向錢莊申請有息貸款,每月分期償還,年限限定在二十年或者三十年,抵押物便是購房者的地契,想來錢莊不會拒絕這樣的好事吧?”
林安的這一番話聽得皇甫汐月美目圓睜。
房屋買賣居然還能如此操作。
由官府背書做保。
購房者向錢莊申請有息貸款。
分期償還二三十年。
抵押物為購房的地契。
如此匪夷所思的操作和構想,屬實是令人震驚。
不過皇甫汐月已經大概明白林安的意思了。
朝廷負責建房賣房,吸引向往皇城的家族,一次性把銀子付清最好。
若是缺銀子又想買的話,則可以去跟錢莊借銀子,而且一定能借來,因為這件事有朝廷作保,房契抵押,錢莊穩賺不賠。
而房子賣出去之後,朝廷就有銀子,之後還可以繼續建房賣房,形成迴圈。
至於購房者能不能還得清銀子,那就是他們與錢莊的事情了。
因為借貸關係產生於購房者與錢莊,朝廷只是作保的一方。
一旦購房者無力還錢莊銀子,其購買的房屋地契便會歸於錢莊。
錢莊獲得地契之後,又可以轉手賣於其他人,絕對不會虧本。
但凡錢莊會虧本,哪怕有朝廷作保,他們也不願意參與此事。
換而言之,朝廷和錢莊都旱澇保收,唯一有風險的就是購房者。
他們相當於提前預支了自己未來二三十年的財富和當下所有的錢財,才堪堪得到了一棟未必屬於自己的房子。
這一招陰損至極,堪稱絕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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