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小陳辦大唐花邊小報!(第2/2 頁)
“快男”那些故意炒作新聞的套路,標題起得格外聳人聽聞:
“張芳王菊面和心不合,為爭花魁明爭暗鬥?草紙姊妹花坐實!”
“偶感風寒可能會影響發聲,評委胡媽媽竟‘不要表演了滾吧’回應!”
“蕭美娘語出驚人:這位選手若留下,我走人!”
“赤練仙子李莫愁意外走紅之我見——寫於第三日棋藝滿分之後!”
……
這些標題一出,如果你是金陵百姓,難道不想搞一份來看看嘛?
陳成也知道,這種報紙得到的好處絕不會少!
評一次花榜,前後追蹤報道,賽後評點,起碼十天半月不愁賣不出去。
而且銷路增,廣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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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可是後世報紙收入來源的大頭啊!
從業者都希望能在陳成的報紙上展露頭角,獲得宣傳。
胡媽媽如此,蕭美娘如此,其他媽媽亦如是,誰都希望自家的姑娘獲得最多的關注與好評啊!
更搞笑的是,那兩位還希望掏錢來買通陳成,刪除對自己的“惡評”。
胡賽春說:“我沒說讓人家滾啊,我說你感了風寒就回去休息唄,女人何苦為難女人!——怎麼被你寫成這樣!”
蕭美娘也說:“刪了刪了!影響老孃知性的形象!當然,這位選手的確不像話,粗鄙不堪,更重要的是——”
這人還是胡賽春那邊的……
對於這些無理要求,陳成一律拒絕,義正辭嚴說:
報紙自然要客觀公正!
隨意捏造事實,混淆黑白,對不起小陳我的良心!
除非你們的價格再加一倍——
嗯,胡媽媽你把我那支銀步搖也還給我……
胡賽春:“……”
蕭美娘“……”
一氣之下,兩位媽媽甚至要自己去親自動手,再辦一份小報,與陳十一郎的報紙互相拆臺——
這有什麼難的?
不就是寫上個幾百個字的新聞,請兩個雕工,印他個百張,發給群眾不就行了?
可是真去一做,發現遠比自己想象的困難多了。
一來,沒有陳十一郎那種誇大其詞,聳人聽聞的能力;
二來,對於怎樣不露聲色地抬高自己,貶低對手,尺度拿捏不好;
最重要的是……
金陵城中好的雕工都被陳十一郎邀請一遍了,即使還沒有加入陳成的faily的,明後兩天等他的《辛伯達七次航海》刊發之後,也快要加入了。
陳十一郎,擁有整個一套的組合拳啊!
對陳成來說,報紙賺不賺錢的無所謂,最重要的是——
同樣也能提高自己的文名啊!
每天他都不忘記給自己留一個專欄,上面刊登一篇自己得意的詩,以及孟老師的經典舊作,並且含沙射影地指責社會上正愈演愈烈的一種剽竊他人文章的不良風氣。
任誰看到他這種賊喊捉賊、損人利己的行為,都要大喝一聲:
臥槽,無恥!
嗯,真香——陳十一郎笑得很甜。
:()開元情詩與劍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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