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強硬退婚(第1/2 頁)
“退婚!?”
縱使嚴氏心中已有萬千猜想,卻獨獨沒想過這種可能。
退婚,對於女子的影響頗大,尤其在徽州這一塊,被人退婚就等同於往後再也嫁不出去。
因為被人退婚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德行有失,二是清白盡毀。
這兩件事都與呂賢錫無關,但外人若是知道她曾被退婚,就會篤定她有這兩項過錯。
嚴氏立即拒絕:“不可能!我們不會同意的!”
汪老爺道:“如何不可能?你們被山賊擄走一月有餘,先前呂大老爺可是說過,你們‘不堪重辱,跳崖而死’,如今卻健全地回來了。”
“這隻能說明,你們已經不是清白之身!”
老爺站起身,將手背在身後,居高臨下地道:“我們汪家雖然是小門小戶,但也頗為注重禮義廉恥,自然不會娶這樣的人做媳婦!”
嚴氏怒道:“女子清白豈是你空口白憑可以侮辱的?我們確實是被擄走了,但卻從未被人欺辱!”
“若是你們不信,完全可以找婆子來驗證,怎可亂說!?”
“亂說?”呂老爺踱步至門口,轉過身。
他揹著光,整張臉都埋在陰影裡,語氣帶著狠厲:“就算是亂說,如今你們被辱跳崖的訊息也已經傳遍了整個六安城,在所有人的眼中,你家幾個女兒都是破落戶!”
“你!!”嚴氏氣極,指著他還想再罵,卻被呂賢錫拉住。
“娘!別說了!”
呂賢錫站起身,眸中泛冷:“他們今日就是篤定要退婚,我們再怎麼說都沒用。”
“呵!”汪老爺冷笑道:“知道就好!”
呂賢錫道:“要我們退親也可以,不過我們有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
呂賢錫一字一句道:“我要你們將從我家受的好處全都還回來!”
汪老爺一愣,汪家的確從呂家得到了不少好處,這些好處若是財物還能還,但他們受的都是些人情,諸如商會引薦、差事辦理等等,根本沒有辦法還。
他道:“我們若是不還又怎樣?”
呂賢錫道:“你們不還,我們便不會退婚書。等貴府二少爺成親時,我們再去衙門告上一狀。”
按照大清律例,男女締結婚姻時需設立婚書,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而輒悔者,笞五十。
若再許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
也就是說,如果呂賢錫今日去衙門上告,那汪良善就要受笞罰,如果等他成婚了再去告,就要行杖刑。
汪老爺自然不敢用兒子的婚事來賭,道:“可我們還不了啊!”
呂賢錫冷笑:“還不了?怎麼會還不了?不過是捨不得到手的東西罷了!”
汪老爺一噎,確實是捨不得,只好問:“我們可否用錢財來彌補?”
呂賢錫反問:“錢財?錢財就能彌補我的名聲了?我雖然沒了父親,卻還沒窮到見錢眼開的地步!”
汪老爺無奈道:“那你要我怎麼做?”
呂賢錫道:“很簡單,退出商會,辭掉差事,與我父親引薦的人永不聯絡!”
汪老爺驚道:“退出商會!?絕無可能!”
呂賢錫兩手一攤:“那我們就拖著吧,這婚我不退,你們也別想成!”
說罷,便拉著嚴氏快步走出客廳。
“等等!”
身後,傳來了汪老爺無奈的聲音:“這樣,我願意用汪家今年一整年的收益來補償,如何?”
呂賢錫停住腳步,轉身問:“我說過,我不是見錢眼開的人。”
汪老爺欲哭無淚道:“兩年!兩年收益足足有三千兩白銀,就算你這輩子不成親也花不完了!”
呂賢錫想了想,還是搖頭。
“這已經是我能作出最大的讓步了,這三千兩就算是用來上下打點,我也能進商會了。”
呂賢錫這才點頭:“那行吧。”
汪老爺立即請來了媒人,兩家約定婚事作罷,又以銀票付清了三千兩,此事才算了結。
出了汪府的門,嚴氏擔憂道:“女子一旦被退婚,便沒人在要了,賢錫,你往後可怎麼辦?”
呂賢錫毫不在意道:“娘,我們本來就要走了,這些閒話還能傳到天津去不成?”
“再說了,他們這樣的人家一看就無情無義,我嫁進去難道還有好日子過嗎?”
“這退一次婚就能有三千兩,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