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入室搶劫案(2)(第1/2 頁)
王志永收到孫國強發的鄭濛濛的身份資訊,王志永在公安網上查詢了一下。鄭濛濛因盜竊於昨天被邵光鎮派出所送到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正因為鄭濛濛被抓獲後,邵光派出所要採集他的指紋,輸入指紋系統。孫國強將嫌疑人的指紋跟指紋庫裡的指紋進行比對,正好比中鄭濛濛的指紋。
王志永將鄭濛濛涉嫌入室搶劫的事情向莊所彙報了。莊所安排魯東跟王志永到拘留所提審鄭濛濛,說:“鄭濛濛交代另外一個嫌疑人的,你跟我說一下。”
王志永說:“好的。”
王志永和魯東開車先去了分局,王志永到了刑警大隊孫國強的辦公室,孫國強正好在辦公室。王志永說:“師兄,我拿一下鄭濛濛的指紋鑑定書,我等會去提審。”
孫國強笑著說:“能不能破案就靠你了,這是指紋鑑定書。”
王志永說:“沒問題的,鄭濛濛還是初犯,反偵察意識不強的,拿下他的口供應該沒問題。他的情況,我研判了一下。”
孫國強說:“他交代了,另外一個人的情況跟我說一下,我再看看其他指紋。”
王志永說:“好的,師兄,我先去提審了。”
王志永和魯東開車去了拘留所,王志永填了介紹信給拘留所的管教民警。王志永和魯東在提審室等著鄭濛濛,閒暇時,魯東問王志永:“永哥,你覺得鄭濛濛是不是嫌疑人。”
王志永說:“我看了指紋鑑定書,指紋是在中心現場的櫃子處提取到的,鄭濛濛的嫌疑很大。再說這次他因盜竊被拘留,他作案的可能性更大。”
魯東笑著說:“看來這個小子經常盜竊,上次盜竊時被受害人發現,轉變為入室搶劫了。”
王志永說:“這些人不懂法律,沒有一點敬畏之心,在他們的認識上,認為偷點或拿點沒有什麼的。他們認為拿刀嚇唬一下,威脅別人,只要不殺人、不打人就沒事。殊不知已構成了搶劫罪。”
魯東說:“無知者無畏啊。”
這時管教帶著鄭濛濛到了提審室,鄭濛濛坐在審訊椅子上。他一臉無所謂的樣子,感覺自己都已被拘留了,應該沒有什麼事情了。
王志永說:“我們是華元派出所的民警,今天過來就是跟你核對一起刑事案件,你聽清楚沒?”
鄭濛濛不以為然地說:“我都被拘留了,還有啥事情。”
王志永說:“前幾天夜裡,你有沒有去過新蓮小區。”
鄭濛濛聽到有點懵了,他心裡想:“警察怎麼知道的,那兩個女的報警,警察也不應該知道是我做的啊。”
鄭濛濛理直氣壯地說:“我沒有去過。”
“你沒有去過,我們過來找你幹嘛。現在是給你機會,這個事情又不是你一個人做的,再說我們有證據證明是你做的。”
鄭濛濛一聽,心裡有點慌,他想:“是不是吳凱凱被抓了,他把我撂出來了,這孫子真她媽的不是東西,等我出去怎麼收拾他。”
王志永看出來鄭濛濛開始緊張了,說:“今天,我們過來找你,已經掌握了你們犯罪的事實,你如實交代問題,才有從輕處理的機會。”
鄭濛濛還想死賴,說:“我沒有做什麼犯罪的事情。”
王志永大聲嚴厲地說:“你以為你們做了事情,別人不知道啊,不光有人指認你,我們在中心現場提取到了你的指紋,你怎麼解釋。”
鄭濛濛聽了之後,嚇得一身冷汗,說:“我,我,……,我沒幹。”
“你現在還死鴨子嘴硬啊,你是不是等著牢底坐穿啊。”
“警察叔叔,我不想坐牢,你幫幫我吧。”鄭濛濛哭著說。
“你現在只有把事情交代清楚,爭取從輕處理。”
“好的,警官,我交代。那天,我和吳凱凱都沒有錢了,身上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了,我們兩個商量到新蓮小區偷點錢。我們在小區轉了兩圈,看到2幢201室的陽臺窗戶沒關好。我們兩個就順著雨水管爬上去,翻進陽臺。本來我們兩個商量就偷點錢,誰知道我們在南面房間偷東西,被裡面的兩個女的發現了。我們就拿刀嚇唬她們,讓她們不要喊也不要報警。她們見我們兩個人,而且還拿著刀子,她們很害怕。吳凱凱拿著刀嚇唬她們,我就搜她們的衣服口袋。我在一條褲子口袋裡翻到一個錢包,錢包裡有800元現金和身份證、銀行卡。在另一條褲子口袋找到一個錢包,裡面有500元現金和身份證,還有一部摩托羅拉手機。接著我翻了一下櫃子抽屜,但沒有找到值錢的東西。我就喊吳凱凱從屋門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