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騙秤案件(2)(第1/2 頁)
筆錄都做完了,楊亮的犯罪嫌疑最大,王志永跟郭所彙報了一下案件調查情況。郭所說:“你跟法制聯絡一下,看能不能馬上立案,嫌疑人還要研判抓捕的。”
王志永說:“好的,我跟法制大隊聯絡一下。”
王志永回到辦公室,顧兵笑著說:“大偵探回來啦。”
王志永笑著說:“出去調查案件了,又是一起刑事案件。”
顧兵說:“像治安案件不用跑來跑去調查,都是小案件,調查起來沒有那麼複雜。”
王志永說:“是啊,刑事案件要走司法程式的,最終由法院判決的,證據要求比較高。治安案件都是公安機關決定的,沒有涉及到檢察院和法院。”
顧兵說:“我在所裡只辦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我也不會辦。”
王志永說:“辦幾起簡單的刑事案件就會了,其實辦理刑事案件最主要的是收集證據,法院判決是以證據說話的,沒有證據誰也判決不了。”
顧兵笑著說:“你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會辦,你是所裡重點培養物件啊。”
王志永說:“先把手頭案件辦好再說,今天遇到一起騙秤的案件,嫌疑人在地磅上做了手腳使每車廢鋼邵15噸,每噸3000元,既遂2車,未遂3車。現在這起案件定詐騙呢,還是定盜竊呢。”
顧兵說:“這種明著做,不算偷吧,盜竊要秘密竊取吧。”
王志永說:“我覺得這種行為構成想象競合,嫌疑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如果認為是隱瞞事實真相,就構成詐騙罪。嫌疑人確實採用技術手段使地磅的資料變小,導致廢鋼的重量少了,這就隱瞞了事實真相,騙取受害人的錢財。如果認為是秘密竊取,就構成了盜竊。嫌疑人使用技術手段使地磅的資料變小,導致廢鋼的重量少了,這也是採用了秘密手段,受害人不知道此事,就構成盜竊罪了。”
顧兵一聽,猶豫地說:“你這麼一說,確實觸犯了兩個罪名。有些案件確實模稜兩可的。”
王志永說:“我查了一些判例,有的法院定詐騙,有的法院定盜竊,也許是每起案件都不一樣,法官的理解也不一樣。明天,我帶上材料到法制大隊彙報一下,看立什麼案件。”
王志永在公安網上查詢了一下楊亮的資訊。楊亮在華康鎮生田村有一條暫住資訊,昨天入住華康鎮永華賓館206房間。王志永馬上將查詢情況向郭所彙報了。
郭所說:“你和夏楠帶上兩個輔警過去看看楊亮在不在賓館,不在的話去他的暫住處看看。”
王志永說:“好的。”
王志永和夏楠等人到了永華賓館,王志永問賓館老闆:“老闆,我們是警察,看一下這兩天的住宿記錄。”
賓館老闆拿出紙質登記本,王志永看了一下這兩天的入住人員,楊亮是昨天入住的,但沒有登記退房時間。
王志永問道:“205、206、209房間退房沒。”
賓館老闆想了一下說:“205、209房間退房了,我沒有及時登記,206房間,我不敢肯定有沒有退房。”
“你帶我們到206房間看一下。”
“好的。”
賓館老闆拿著門卡上了二樓,老闆敲了一下門,但沒有人應答。老闆用門卡開啟了房間,裡面沒有人,顯然人已經離開了。
王志永問道:“他們有沒有同行人員住宿的。”
賓館老闆說:“這個我不知道。”
“你把二樓的房間都開啟一下,我們檢查一下。”
賓館老闆無奈的開啟了二樓的房間,王志永他們檢查了一下,未發現楊亮。
王志永和夏楠他們又去了華康鎮生田村5組10號,王志永看見一個老頭在院子裡,悠閒地坐在躺椅上。
王志永說:“大爺,您是不是房東。”
大爺說:“我是房東,你們有啥事。”
“我們是警察,看一下這院子裡的租客,大爺您有沒有租客的資訊。”
“有的,我把登記本拿出來,你們自己看。”
大爺拿出登記本給了王志永,說:“院子裡住的人都登記了。”
王志永拿過來看了一下登記本,說:“這個徐兵、楊亮、季亮亮在不在這個院子裡。”
大爺說:“徐兵和季亮亮都住在這裡,到楊亮最近沒有住。”
王志永說:“我們看看這幾個人的房間。”
大爺說:“好的。徐兵住2號屋,季亮亮住6號屋,楊亮住9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