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聚眾鬥毆案網逃(1)(第1/2 頁)
詐騙學生電動腳踏車案件的告破,抓獲犯罪嫌疑人周海濤、趙偉偉、金峰,併發還了被騙的車輛,贏得了老百姓稱讚,王志永心裡也很高興。
王志永除了辦理刑事案件,每天還要辦理治安案件以及處理雞毛蒜皮引起的糾紛。大量的案件也讓王志永的工作更充實,有時也因有些案件沒有條件破案,王志永也很無奈。
每天都有警情和案件,派出所的警察每天都要處理這些事情,專心辦理一件案件需要民警的責任心要強,這樣才能保證案件的順利偵辦。
楊亮詐騙案和朱常偉、程偉平聚眾鬥毆案的嫌疑人還沒有到案,案件無法繼續偵辦。王志永多次給嫌疑人戶籍地派出所發函,也沒有回信。
到了2010年3月份的一天,王志永接到sc省dy縣朱常偉戶籍地派出所的電話稱:“朱常偉到陳集派出所投案自首了,你們儘快過來押解逃犯。”
王志永說:“好的,我跟領導彙報後儘快過去。”
王志永給郭所彙報了朱常偉投案自首的事情,郭所安排王志永和魯東帶一個輔警去押解逃犯。王志永和魯東、王波買好了第二天早上的火車票,王志永把押解逃犯的手續都辦好了。
這次朱常偉的投案自首也許會給聚眾鬥毆案帶來新的進展。這起聚眾鬥毆案中,受害人白志勇被打成重傷,到現在朱常偉三兄弟糾集的“長毛”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
根據刑法第292條規定,犯聚眾鬥毆罪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 ) 多次聚眾鬥毆的;
( 二 ) 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 三 ) 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 四 ) 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條、第232條故意傷害、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朱常偉他們聚眾鬥毆案中,持械聚眾鬥毆和致人重傷已經是法律規定的從重情節。朱常華和朱常旭不承認糾集,現在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們糾集他人,只能靠抓獲其他人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王志永心裡也擔心,朱常偉是不是跟朱常旭和朱常偉商量好了才投案自首的。如果他們兄弟三人商量好的話,到時證據方面肯定要求更高了。
第二天早上,王志永、魯東、王波三個人坐著綠皮火車去sc省dy縣。去的時候,大家都很輕鬆,有說有笑的,也有心思看看窗外的風景。
到了sc省dy縣陳集派出所,王志永跟辦案民警盧佳明辦了網逃手續。盧佳明跟王志永說:“明早你們就可以帶逃犯朱常偉了。”
王志永笑著說:“謝謝,我們今天買好返程的火車票,明天就回去。這邊火車站離看守所有點遠,打車又不好打,所裡能不能安排警車送我們一下。”
盧佳明說:“我跟領導彙報一下,應該沒有問題。”
盧佳明跟所長彙報了一下,所長同意了。第二天,盧佳明開警車帶王志永他們到了看守所,王志永他們帶出來朱常偉,盧佳明又送王志永他們到了火車站。
到了火車站,王志永跟盧佳明握了握手,說:“感謝你們的配合,又開車送我們,謝謝你。”
盧佳明笑著說:“客氣了,小事一樁,祝你們一路順風。”
王志永他們帶著朱常偉上了火車的軟臥包廂,正好是四個人一間。王志永讓朱常偉睡在上鋪,王波睡在另一張上鋪,王志永和魯東睡在下鋪。
在押解的過程中,王志永看了朱常偉的筆錄,他交代:“朱常旭被同事打了,朱常華讓朱常旭聯絡我的。我到了華元鎮農業銀行那邊,朱常旭和牛常華在等我。”
朱常華對朱常偉說:“老二被人打了,我們要找點人打對方。”
朱常偉才給小光頭(程偉平)打電話,讓他叫人拿上傢伙到農業銀行這邊。程偉平又叫了七個人,他們坐了三輛車帶著砍刀和鋼管到了農業銀行那邊。
到了農業銀行那邊,朱常偉和朱常華都在說:“走,過去找對方,打對方。”
之後,朱常偉開著suv帶著三輛車到了華龍公司對面的燒烤店。在朱常旭的指認下,朱常偉和朱常華上去就打。程偉平看著打起來了就拿著傢伙打對方,一個叫長毛的人用九環刀將一個人砍傷在地,然後大家就跑了。
王志永對朱常